【明慧网2006年3月6日】 闪着金光的二十四元钱 明真相的政法委书记保护大法弟子 闪着金光的二十四元钱
今天同修捎来一份厚厚的用纸包裹得非常整齐做资料的钱,打开一看,最大面值是五角,一共是二十四元钱,其中还夹着一张写的工工整整的纸条,全文如下: 我不是法轮功修炼者,我通过几次和修炼法轮功学员接触,我才知道法轮功是正法,他不是×教,他让人真正的体会到了“真、善、忍”三个字最重要的涵义。我用积攒的这点零用钱,以微薄之力支持大法网站多做一张资料来,唤醒世人的良知,都来支持正义,反对邪恶。晓颖 我看到这封信,眼泪流了下来。大法弟子决不辜负师父和众生的期望,做好三件事,救度更多世人。 明真相的政法委书记保护大法弟子
有位大法弟子的亲属是某县的政法委书记,大法弟子经常向他讲大法的真相,告诉他要善待大法弟子,保护大法弟子,这是功德无量的事,善恶有报是天理。他表示一定会帮助大法弟子,在他所属的范围内一定不迫害大法弟子。 他们县有一位大法弟子是个乡党委书记,有一次上面要他写“三书”,他坚决不写,上面说不写就送走。这位政法委书记知道后说把他交给我吧,后来他想办法保护了这位乡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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