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6年3月31日】吉林省通化市大法弟子王贵明,由于坚持自己的信仰“法轮功”,被非法关押在四平石岭监狱。他因坚信按真、善、忍做好人无罪,遭到多种酷刑。现在监狱内部传出,王贵明正在绝食抗议自己的非法遭遇。而石岭监狱因他仍坚信真善忍,不肯解除对他的处罚,继续让他蹲在“小号”里。 王贵明的爱人到接见日探望丈夫已经去了近20天了。监狱坚持不让接见。王贵明的爱人现在仍在石岭等候,已经多日吃不进饭。 家属也为此找到四平平东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科领导李毅。得到的回答是:立即给解决这个问题,承诺当天就会接见到人。但是,事与愿违,检察官的话监狱根本不理睬。而检察院的李毅声称:“我们尽力了,监狱不让见,我们也没办法”。共产邪党对待百姓上从来不讲法律。 大法弟子王贵明,于2002年被通化市东昌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非法判刑5年。因坚信大法不配合恶警的邪恶安排、不屈从中共的谎言,被通化市恶警暴力折磨打断肋骨。曾因坚持不与大法决裂被吉林监狱毒打8天8夜迫害的胸积水,吉林监狱把坚定的大法弟子04年后转入石岭监狱迫害。 石岭监狱就是共产邪党的“纳粹集中营”,在共产邪灵的庇护下,公然践踏公民的信仰自由,侵犯公民的合法权利,无视国家的法律,把好人,敢说真话的好人,对社会负责任的好人,继续关在这里,甚至动不动就把违规、不服从等等大帽子给扣上,从而大打出手。 国家法律明确规定思想是自由的,只要没有触犯法律的行为就不构成犯罪,信仰也是自由的。但是王贵明遭到的不公对待,都是基于自己的信仰。不知道这些所谓警察执法的依据到底是什么? 石岭监狱监狱长助理:兰元军,警号:2211306 狱政科科长:李志强,警号:2211254 刑罪科科长:孙延清,警号:2211023 教育大队长:尹首东,警号:22111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