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6年3月29日】同常人发生矛盾时,能够做到高姿态,不和常人一般见识。可是与同修就不行,啊,他是大法弟子,为什么他这样对我?他有什么权力这样对我?为什么他不向内找?矛盾就出现了。 有时候悟到,他虽然是大法弟子,但发生矛盾的时候可能是常人的表现,那时就把他当成常人好了。这样想了之后,好了一点,但还是不能完全做好。 后来悟到,不管外界的环境如何,不管发生矛盾的对方是谁,都要按照师尊的要求来做:“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不能说对方是常人能做到,对方是同修就不容易做到。“根本不产生气恨,不觉委屈,才是修炼者之忍”(《何为忍》)。 师父在《洛杉矶市讲法》中把这个问题讲的很重了,“别人对你不好你要一笑了之;别人发生矛盾的时候,作为第三者你都应该想一想:我应该怎么样做的好,这件事情换成我能不能守住自己、象修炼人一样面对批评与意见?修炼就是向内找,对与不对都找自己,修就是修去人的心。”让我们一起来把这个问题处理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