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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公安局、国安局局长同遭报 一死一重伤
【明慧网2006年3月23日】2006年3月19日凌晨,四川省眉山市国安局局长陈宏私驾公车与乐山市公安局副局长杨晓江一行四人在峨眉山市游玩,与一辆大卡车相撞,杨晓江的头颅飞出车窗外,当场死亡,其余三人重伤,其中陈宏肋骨都摔断了几根。

杨晓江,40多岁,乐山市公安局副局长,分管治安,任乐山市公安局副局长之前曾在峨眉山市公安局任局长。据知情人士介绍,杨晓江是乐山市迫害大法弟子的首恶之徒之一。乐山市自去年以来,多个资料点被破坏,许多大法弟子被非法抓捕、迫害。李容来、魏浪、吕栋荣被判重刑。最近,大法弟子陈岸君在乐山市看守所(石柱山看守所)被狱警打断颈椎骨,生命遭受严重威胁。自99年7.20以来,乐山市、峨眉山市已有多名大法弟子被迫害致死。这一切对大法及大法弟子的迫害,杨晓江是罪魁之一。

陈宏,40多岁,从1997年起一直担任眉山市国安局的头子。99年7.20以后,积极追随江××迫害大法,是眉山市对大法迫害的元凶之一。其人两、三年前曾私自驾车携一三陪女外出游玩,将车开入水渠中,三陪女被淹死。此次,陈某已是再次遭报。

杨某、陈某残酷迫害大法,罪不容恕,此次遭报,实属天谴。目前还在积极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的人该惊醒了,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当儿戏,不要把智者的劝告当耳旁风。望立即悬崖勒马,将功赎罪为时未晚。否则,可悲的结局就在眼前,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的罪恶将永世偿还不尽。

当日前一篇文章: 行恶者当戒
当日后一篇文章: 四川、云南、河北、黑龙江、广州迫害大法者遭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