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6年3月20日】湖南省蓝山县公安局政保股副股长黄晓兰,六年来一直在迫害大法弟子,干了许多坏事。1999年5月她伪装成学大法的学员,潜入大法学员之中。99年7月以后,她第一个跳出来,提供了全县大法弟子的名单,迫害大法弟子。因扮演特务对恶党“有功”而获得了公安部迫害大法弟子的“三等奖”。 2000年,该人因迫害大法弟子积极而获得提拔,出任蓝山县政保股股长。国保大队成立后,又任国保大队队长。此人上任后变本加厉的迫害大法弟子,前后共送六名大法弟子去劳教,两人因此而非法判刑,并勒索多名大法弟子钱财。在她迫害大法弟子期间,曾有多名大法弟子给她讲真相,并告诉她善恶有报的天理。她不但不信还口出狂言:你不要来吓我,我才不信什么善恶有报呢。 2005年10月27日,黄晓兰乘坐一辆奥迪轿车去永州市出差,途中与一辆桑塔纳轿车相撞。黄晓兰身受重伤,肋骨断裂七根,颈椎骨骨折,盆腔骨断裂,下身裂开大出血。经医院抢救后,总算保住了性命,但已构成终身残疾,全身疼痛不已。黄晓兰出车祸的第二天,蓝山县立即免去了她国保大队长的职务。 目前黄晓兰在工作上已无前程,生活上痛苦不堪,家庭中面临危机,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正如法轮功创始人在《除恶》经文中所说:“从现在起,我与众神完全撤掉人类这种职业的前程,撤掉在99年“7.20”之后所有中共恶党制造出的流氓特务的人生福份,叫他们在自己造下的罪恶偿还中走完极短的人生。” 而黄晓兰充当特务时间最早,担任国保大队长期间又作恶多端,已提前遭到了报应。望天下所有迫害法轮大法弟子的人能够以此为戒、悬崖勒马、回头是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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