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6年3月2日】佳木斯劳教所明文规定,大法弟子对复议批复有不服可向上一级司法部门复议,限时30日内。但中队、大队两级却不让大法弟子提出复议,以各种理由推迟,为此,大法弟子全体联名起诉恶警李秀锦,不断争取大法弟子应该享有的权利,如写申诉、写复议等。为报复大法弟子,劳教所对七中队大法弟子进行“严管”。自2005年11月12日至12月11日整一个月,每天逼迫大法弟子在教室里直直的坐立,不许动,逼看所谓揭批录象和劳教所有关“规定”(规定中却有对加减期不服,可在3日内复议、举报内容)。实际上,干警对他们自己搞的这些规定就从来没有执行过。例如,从来不按时公布每个月、季的加减期,大法弟子该减期的并没有减。这明明是干警不执行劳教所自己的规定。干警洪伟、张焱对于文斌写复议一事,声明不准再写复议,否定劳教有关规定。洪伟明目张胆告诉普教劳教人员张翠梅,让她在干警不在时狠打学员,骂学员,打大法弟子。在所谓“严管”期间不让学员与家属见面。洪伟还威胁大法弟子,不好就取消以前的减期,谁要出去说他不好,就叫“610”再把他抓回来等等。 大法弟子对李秀锦的起诉并没有上交到有关部门,而是被洪伟等人扣留。李秀锦得知此事后,对大法弟子发泄私愤以示报复。 12月12日开始劳动,干的活是编汽车座靠背。由于大法弟子很多年龄大,加上伙食不好,身体严重营养不良,多数人无法完成劳教所规定的繁重的劳动任务。干警们便又一次进行疯狂迫害,规定:不完成生产定额,从百分中扣分,不给减期,还要把以前减的期撤掉。齐秀兰被迫害的不能干活,恶警威胁齐秀兰说:不干活看我怎么对待你,减期都给你拿掉,在这呆着吧。七中队队长洪伟对齐秀兰更说些“死猪不怕开水烫”之类的骂人的难听的话。现在洪伟、李秀锦对待大法弟子还是很邪恶。尽管说所谓“严管”解除了,但每天仍逼大法弟子在教室里坐着。又强行三人联合上厕所,就是一个人要去,必须三个人一起去,不管白天还是晚上,就是要搞得大家都睡不好。 学员几次提出规定的生产任务完不成,但干警就是不予理睬。这对于尿频、拉肚子的学员更是苦不堪言。干警的态度是:别往死了喝水,少喝点水,等到时候(即规定上厕所的时间)再去。上厕所是人的正常生理现象,每个人绝对是不一样的,这怎么能等呢?但到了佳木斯劳教所,这也在“严管”之列。可见其邪恶成度。 接见时不许带东西,这明明是干警私下决定的,却推卸责任说所里规定。对新入所的大法弟子,还强迫写五书,不写就关小号,扒光衣服,按住手强行逼迫写。现在八中队还把一些干警认为“转化”的不好的大法弟子关在楼里隔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