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6年3月14日】我是吉林省乾安县大法弟子,于1996年喜得大法。但99年7月20日以后,由于坚持不放弃修炼法轮大法,乾安县610等恶人四次将我非法送黑嘴子劳教所。为了避开邪党对我无休止的迫害,我不得不暂时流离失所。 自修炼以后,不光啥病都没有了,我还从一个自私自利、只顾自己的人,转变成能为他人着想的好人。法轮大法,是能使人类道德回升、身心健康的高德大法。就这么好的法,却被江氏一伙政治流氓集团迫害,不许人们修炼。 由于坚持修炼,2001年3月12日我被乾安县大布苏派出所恶警蒋云龙绑架至乾安县看守所,并被非法劳教一年。由于没有真正学好法,怕心大,在劳教所里被迫写了所谓“保证书”。写完后心里非常的难过,我按照师父的教导修大法,做好人,到底错在哪里?写了不修炼的“保证”不就是承认自己做好人不对吗?这是谁家的理呢?我不能辜负师父对我的慈悲苦度,我要为师父和大法说句公道话。我知道自己做错了,马上写了声明,交给管教。 非法劳教期满刚刚到家不到十天,2002年3月2日,乾安县大布苏派出所恶警李东洋带领手下一伙到我家骗我说:凡是练法轮功的都要到派出所办个手续,马上就回来。可上车后直接把我送到乾安县看守所。由于我不放弃修炼,又被非法判两年劳教。 两年期满回家后,在家呆了也就三个多月,2004年3月20日,乾安县刑警大队长又带领一伙人闯入我家,强行绑架了我。我当时不配合他们,刑警队长吼叫着说:拖走!出事算我的。他们把我从屋里一直拖到车上,拖了几十米远的路,我的内裤都被拖坏了,鞋也拖掉了,裤子里面全是小石头块。在看守所,我以绝食抗议他们对我的非法关押。二十多天后,他们把我送长春黑嘴子劳教所。体检后劳教所拒收。乾安县610去的人对劳教所的医生说:咱们都是乾安县的,看在面子上收下吧,我们从家里来时,局长一再说一定让你们收下,千万别拉回来……。那个医生说:她在这已经呆好几年了,她既不干活,也不转化,不收。他们使尽了招数,劳教所就是不收,最后只好把我拉回来放回家。 2004年7月12日乾安县刑警队队长带领4-5人闯入我家强行把我绑架,吓得我80多岁的老母两眼发呆、不会动了;吓得我那正发着高烧的5岁的小孙女抓住我大哭。这些没有人性的恶警,根本不管这些,硬是把我强行拖上车,直接送长春黑嘴子劳教所。这是我第四次被非法送黑嘴子劳教所了。 在劳教所我依然绝食抗议无理迫害,后在师父呵护下堂堂正正闯出来了。可邪恶还是不甘心,经常到我家骚扰,这没完没了的迫使我不得不走向流离失所。但是不管在哪里,我都要按照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走正修炼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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