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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强暴案“专案组”何以将受害人视为眼中钉?
文/龙泉墨客
【明慧网2006年3月10日】1800年前,在东汉的涿县涿郡,也就在今天的河北省涿州市,刘备、关羽和张飞三位豪杰在张飞庄后的桃园义结金兰,从此拉开中国历史上独特的一幕,为此后的中国文化演绎出了一个生动的“义”字。

1800年后,2005年11月24日晚8时,就在河北省涿州市东城坊镇西疃村,一群匪徒在寒夜翻墙破门闯入51岁的农妇刘季芝家,经过一番大肆翻查后,将刘季芝绑架。次日,匪徒中一名叫何雪健的小喽罗以“审讯”为名,用胶皮棍、电棍毒打辱骂刘季芝之后,竟然兽性大发,不顾她的苦苦哀求,将与其母亲年龄相仿的刘季芝强暴了。兽欲犹未满足的匪徒何雪健随后又把同一天从民宅中绑架来的42岁的农妇韩玉芝也强暴了。被绑架人质的家属得到通知,每家要出3000元才能赎回人质!刘季芝的丈夫不得不凑足3000元才把妻子接回家。

这一人神共愤的恶性案件发生在具有千年深厚中华文化传统的河北省涿州,恰与1800年前古人在此演绎的“义”字形成一个强烈的反差。似乎是历史给人们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案发不久,当地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由保定市公安局长亲自主抓。也许您认为这下蒙受无尽屈辱和痛苦的受害者终将得到保护, 正义终将得到伸张了。您错了!

绑架作恶的匪徒皆身披制服,上面写着“人民公安”字样,并配有某“共和国”国徽标记!强奸案发地点:河北省涿州市东城坊镇派出所。绑架事由:涿州市610办公室11月11日召开了一个内部会议,重新部署了中共打压法轮功学员的政策。受害者刘季芝、韩玉芝都是法轮功学员。毒打审讯是为了获得更多法轮功学员名字,以便進一步绑架勒索赎金。刘季芝被强暴的同时,另一名“人民公安”王增军一直在现场。中国百姓有民谣曰:过去土匪在深山,如今土匪在公安。诚哉斯言!

“专案组”成立后,虽然迫于国际压力逮捕了“人民公安”何雪健,却又悬赏10万元(很显然,这笔钱自然由中国百姓买单),扬言“审”何雪健之前要不惜一切代价抓捕被迫流离失所在外的两名强暴案受害人以及相关证人,想推翻此案,甚至不惜杀人灭口。

受害人刘季芝由于精神和肉体上的巨大伤害,已经处于精神失常状态,上高中的女儿被迫停课照顾母亲。母女俩帮人洗衣维持生存。2006年3月初,母女俩不幸被涿州610、国保队再次绑架。

七年来,类似的绑架、摧残案其实在各地都不断发生。沈阳鲁迅学院职工高蓉蓉女士2005年5月被电棍电击毁容案曝光后不久,受害人再次被绑架。2005年6月16日饱受摧残的高蓉蓉去世。对法轮功学员的性侵害犯罪也不仅仅是个别案例。2003年5月重庆大学研究生魏星艳被监狱警察当众强暴后失踪至今无下落。绑架、强奸案的作案匪徒何以居然猖獗到如此地步?究其原因是有中共江泽民、罗干流氓匪首撑腰,有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群体灭绝政策撑腰。

过去中共每遇到统治危机,总可以抛出几个替罪羊,以“平反”的名义躲过危机。然而这一次对中共来说,“审”何雪健的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不审无法向当地百姓、国际社会交待,而真要给何雪健依法定罪量刑,则又等于自曝中共无人性的迫害政策,因为何雪健忠实执行的就是江泽民、罗干定下“对法轮功怎么整都不过份”的指示,而何雪健若被定罪之后,其他真正为中共卖力的“人民公安”谁还敢再认真对待上面的指示?中共此时只好拿出惯用的看家本领,抓捕受害人及相关证人,销毁人证物证,彻底翻案,以继续维持其“伟光正”形象。这是河北强暴案“专案组”之所以将受害人视为眼中钉的背后原因。

但是我想每一个有良知的中国公民都会认识到,这样的事情决不仅仅只是和法轮功学员有关。本来是维持社会安定的所谓“执法人员”,如今在中共治下堕落到这等田地,也清楚表明中共所谓“盛世”之下,原本是保障社会稳定的“法制”已在崩溃。其实做个简单的民意调查不难发现,尽管中共不停的宣传“好日子”、“越来越好”,老百姓心中对于社会公义早已毫无信心,人人知道“如今匪徒在公安”,也就没有人愿意,也不敢寻求正义;反过来这又会导致人人自保,对社会和他人高度戒备和不信任,使整个社会的道德走向危机,加重社会动荡不安,恶性循环以致整个社会最终走向崩溃。这正是历朝历代末年所走的老路。这也是愚蠢短视的中共当初以“稳定”为借口迫害修心向善的法轮功群众时所想不到的。

好在上苍已经为中国人准备了出路:《九评共产党》发表后引发了退党大潮,每一个炎黄子孙都唾弃中共这个社会毒瘤的时候,真正制造中国百姓陷入苦难的根源必然会被灭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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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后一篇文章: 雷锋若活着是否会“三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