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6年2月28日】我自幼就有哮喘病,98年喜得大法身心受益,因坚持对法轮功的信仰,多次遭到廊坊市公安局安次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与北史务乡派出所的绑架。 2004年7月廊坊市公安局安次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的刘苇、董辉与北史务乡政府的杨宝银带领北史务乡派出所大约20多名恶警又把我绑架到唐山开平劳教所劳教。在劳教所经历了16个月的精神迫害:打骂、体罚、不让睡觉、捆绑在椅子上、强制灌食、强制按手印等精神压迫下写“三书”。由于精神压力很大,从劳教所回来不到两个月哮喘病严重复发,生活不能自理。在这种情况下2006年2月5日农历正月初八晚上廊坊市公安局安次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的刘苇、董辉与北史务乡派出所副所长刘卫华等又把我绑架到北史务乡派出所,恶警××还搜走了我100多元钱,在派出所的当天夜里,恶警董辉审问我,我不配合它们,董辉就打我嘴巴。让我在笔录上签字,我不签,它们就拽住我的手强制按手印。抢走我钱的恶警还把我铐在椅子上,夜里很冷,我一直在咳嗽。 第二天晚上把我送到廊坊看守所关押,在看守所体检时我告诉陈法医:我咳嗽的很厉害、哮喘病复发一个多月了。他也没吱声。 在看守所每天夜里我咳嗽的很厉害、胸闷、不能躺下、睡不了觉、吃不下饭、喝水就压气。第6天陈法医、肖××让两个犯人按着我的手给我强制输液,10天后我还是吃不下饭、不能喝水,又冷、又凉,每天坐在水泥炕上,暖气也不热,我的腿感觉不好使。廊坊市公安局安次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与北史务乡派出所不顾我的病情,又把我送唐山开平劳教所强制劳教。但劳教所拒收。又把我送回看守所,15天后,我呼吸越来越困难,一口气、一口气的喘,经过家属的申请才放回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