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6年2月25日】2006年2月21日,是一个不平凡日子,上午10多钟,一辆辆警车把一个受迫害4个多月的大法弟子顾学敏非法带上法庭。法庭上坐着不知姓名的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和辩护律师,下面坐着大法弟子和她的家人(旁听者)。审判长宣读了所谓的提审记录,当宣读了这一切后,审判长问大法弟子,上面所言你有什么异议?大法弟子顾学敏说:我没有破坏国家法律,我是按照法轮大法的标准做一个好人,按照真、善、忍做一个好人。我没修炼法轮功之前,多种疾病缠身,特别是身体四处骨质增生,使我瘫痪在病床上三年之久,给家人和家庭带来了精神压力和经济压力,96年我有缘喜得大法,通过炼功修心,多种疾病不治而愈,我现在身体健康,精力充沛,我只是把大法的好处讲给世人,让更多的人能够受益得福,我并没有破坏国家的任何法律。再者你说我携带秘密文件,我只是把从门外捡到的一张传单,随手放在衣服兜里,就去了姐姐家和姐姐商量回家上坟的事,到姐姐家后,还没有来得及看是什么样的传单,就被跟踪的恶警一拥而上带到公安局,我根本不承认此项罪名。最后辩护律师利用法律程序推翻了两项不能成立的罪名,此次开庭就这样结束。第二天,她的姐姐说:法庭上所宣读的证言已被他们更改,偷梁换柱了。 奉劝610、沙南公安分局恶警高峰、王玉:你们虽然做了许多坏事、恶事,你们要弃恶从善,将功补过,不然你们必将受到严厉的惩罚! 法轮大法学会公告颁布:逆天意而行的中共统治摇摇欲坠,迫害难以为继。对邪恶的最终审判越来越近。然而,大法的传出就是为了救度世人,包括社会各阶层的人士。即使曾经做过错事的人,也还有机会弃恶从善。以前犯过罪的,如想改过,可以在安全的情况下将保证书和悔过书转交到明慧网或各地法轮大法学会存档。决心改过的,可暂不追查,以观后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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