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6年2月21日】我年已花甲,是一个老演员,说、唱、歌、舞、学逗皆行,前两年我们街道居委会叫我参与排演一个小作者编写的什么“觉醒的女疯子”,全是诋毁法轮功的恶剧。我非常气愤,坚决拒绝。在文艺舞台上怎么能歪曲事实颠倒黑白呢? 我有一个好友就是炼法轮功的。从好友身上,我亲眼看到法轮功的神奇。好友虽然年逾古稀,可他过去满身疾病,修炼大法后全都康复了,而且精神焕发,红光满面。经好友多次介绍,我认识了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我虽然还不是法轮功学员,也决心象法轮功学员一样学做好人。 我想告诉大家的是,那个编写诽谤剧的人,不但没讨到上面的好处,而且遭了恶报:头发掉光了,背驼了,老婆得了精神病,大儿媳闹离婚了,二儿子眼睛坏了。 此事警示世人:千万不可诽谤佛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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