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6年2月19日】王明铎,44岁,原河北沧州建行职工,因坚信真、善、忍,2001年被非法判刑3年,关押在唐山冀东监狱,被恶警打的遍体鳞伤,并且每天强制超负荷劳役。2003年下半年回到沧州后,银行工作失去了,妻子也下岗了。他先后靠卖书、报,送液化气,种树等微薄收入维持生活。 河北沧州大法弟子王明铎 2005年6月20日,王明铎因讲真相被开发区金岛派出所绑架,劫持至第一看守所强制上背铐(两只手背后边用手铐铐住)、脚镣,并对其野蛮灌食,灌的食物中放很多盐,并强迫他每天在地上睡觉。恶警又指使犯人治他,坐在他腿上压,使他腿部受伤。在承受了15天的折磨后,在家人和朋友的强烈要求下,恶警被迫放人。回来后由于他的手机、皮带及零用钱被恶警非法扣押,他就找到运河分局刘坎华,分局说东西在金岛派出所,到金岛派出所说在分局,就这样推来推去,本来属于他自己的东西,他们却私自扣押不给。为了讨回自己的东西,他又一次找到运河分局刘坎华,这次刘坎华急了,东西不但不给还威胁他:“以后盯着点。”2005年11月23日晚九点左右,大法弟子王明铎在回家的路上,行至署西街时,突遭恶警绑架。三、四个恶警连推带搡地硬把他强行塞进警车,拉到南环派出所。两天后,刘坎华既不通知家人也未通过任何法律程序和手续,就把王明铎强行押送到唐山开平劳教所劳教。由于劳教所拒收,他们央求了半天,劳教所勉强答应暂时代押。 王明铎从被绑架之日起就绝食抗议,在生命垂危的情况下。开平劳教所怕承担责任,多次给刘坎华打电话,催促其去接人,刘坎华不是不接电话就是以各种理由搪塞。王明铎的妻子找刘坎华要人,他也是用各种理由搪塞,不放人。 因王明铎已生命垂危,唐山劳教所怕承担责任,于2006年1月25日将王明铎送回家。回家后的王明铎人已脱像,原本很胖的身体现在成了皮包骨,他已没有力气坐着,只能躺着,亲人们见到后心里别提多难过。就这样的体质,唐山劳教所竟用一辆带后斗的车,将王明铎放在后斗上,王明铎穿的还很单薄,硬是冻了4、5个小时才到家。 被劳教所扔给家人后,王明铎一直身体非常虚弱,后来开始腿肿,脚肿,肚子鼓包,还经常尿裤,最终于2006年2月17日上午8时离开人世。 责任单位、责任人及电话: 沧州市运河区公安分局刘坎华 手机 13930711999 沧州市南环派出所 电话 0317-2180110 唐山开平劳教所管理处 陆处长 电话 0315-3367086 唐山开平劳教所政务处 电话:0315-3362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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