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五日】 (一)身带护身符,大火烧不着 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六日,吉林某地一技校有两位实习生在清洗汽车零件时因吸烟引起大火。其中一人严重烧伤,头发烧着了,手、脸都烧起了大泡,衣服被火烧后都贴在了皮肤上,被送进医院治疗。跟他一起干活的另一实习生,只见火苗在他工作服上“呼啦呼啦”的上蹿下跳,工作服都没烧着,他索性一抖落工作服,火苗竟落到地上去了,只是手上烫起了指甲大小的一个小泡。原来他身上带着大法的护身符,是护身符救了他。 (二)身带护身符,神佛护佑 二零零五年八月的一天晚上七点多钟,一位大法弟子的孙子放学骑自行车往家赶,突然一辆疾驰的载着人的摩托车将他撞倒,并从孩子的腿上轧过去。马路上的行人眼看着孩子的脑袋磕在马路牙子上,都为孩子捏了一把汗,认为不摔成脑震荡也得轧折腿。 奇迹就发生在那一瞬间,就在孩子的头要磕向马路牙子时,他的双肩书包就象有人往上托了一下似的垫在了孩子的后脑勺上。后来把孩子带到医院一检查,啥事儿都没有,哪都没伤着。 这全是因为孩子的书包里放着大法真相护身符。这孩子也常在心里默念“法轮大法好”。是慈悲伟大的师父在关键时刻保护了大法弟子的孙子,让世人见证了大法的神奇。 (三)两棵小树托住三轮摩托车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的一天,有三人驾驶着一辆三轮摩托车去赶集。当满载一车水果往回赶时,为了躲一辆迎面开来的汽车,三轮摩托偏离了正路向深沟翻下去。 神奇的是斜坡上刚好有两棵小树稳稳当当的托住了将要翻到深沟里的三轮摩托,车里的人都吓出了一身冷汗,可是,一个也没伤着。是因为这三个人都带着大法真相护身符。是大法师父保护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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