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贵州省铜仁地区玉屏县大龙镇大法弟子刘菊花,五十几岁,家住玉屏县大龙汽车修配厂宿舍二楼,于2006年12月5日晚上9点,被邪党人员从家中绑架,两小时后死亡。据悉,公安赔偿10万元(待查),声称是“跳楼”。但从刘菊花的遗体看没有明显外伤。 详细情况,请知情的正义人士继续提供。 据报导,2003年8月4日,大龙镇出现“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的横幅和标语,玉屏县国安远建平、李东平伙同新晃县国安队长姚本鑫,610办主任李新民,将4名大龙镇大法弟子绑架,并去湖南新晃县把大法弟子杨秀铭绑架到玉屏县看守所折磨迫害,最后将他非法关押15个多月后强行判刑七年,于2004年11月18日送至贵州省都匀市监狱。 电话区号:0856 贵州有色金属汽车修配厂 厂长室, 3321091 办公室,3321696 硅车间,3321351 大龙镇镇政府,3321704 大龙镇派出所,3321705 大龙镇法庭,3321047 玉屏县政府,3221040 玉屏县检察院,3221575 法院,3221047 公安局,3221136 看守所,3221120 拘留所,3221128 派出所,3221142 刑侦大队,3221121 巡警大队,3221423 工 会,3221235 妇 联,3221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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