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看了二五二号周刊《从引用师尊说的话谈敬师敬法》一文后,我对文中提到的问题有不同的看法。 文中写到“看到一些同修在网上发表的文章,满文章都好象在用师尊的话为自己想要表达的观点,服务……”我个人认为同修在通过学大法后,做三件事时的一些关、一些难,是法理中的某一句或某一段话启悟了自己。过了关或难,思想得到了升华,把这个经过写下来与同修分享,让有同类问题的同修借鉴。“比学比修,做到是修”(《洪吟》〈实修〉)。如果只切磋经历,不切磋法理,就会出现二五二号周刊《谈谈切磋》一文中的问题:使有些同修学人不学法等一系列问题。 师尊讲的法博大精深,一句话,一段文,不同层次的同修看了,都会有不同的领悟。引用师尊的法太多了,不修炼的人看了不解或误解,那就有选择的推荐真相资料给他(她)看。不能因为常人的观念障碍了同修的交流。在《转法轮》中师尊要求我们:“不允许你用我的原话当成你的话讲,否则,就是盗法行为。你只能用我的原话讲,加上老师是怎么讲的,书上是怎么写的。只能这样去谈。为什么呢?因为你这样一说,就带有大法的力量存在了。” 只要引用的书名或经文名字写清楚就行。法能开启人的智慧。他(她)人的一面不解或误解,可他(她)明白的一面会理解的。 在自己层次所悟。不足之处,请慈悲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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