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一日】近段时间,我无意翻到了自己在九八年中旬得法后,九九年迫害前的写的一篇心得体会,其中一段话使我仿佛又一次如梦初醒。当时我是这样写的:我得到了无法用价值来衡量的大法,所以我很珍惜这个机缘。看书学法使我懂得了如何做一个好人,如何做一个修炼的人。师父说:“其实这个法,我说本来就是宇宙中的法,也包括大家在内,你们都在这个法中,那么,这个法也是你们的。维护不维护这个法,宣传不宣传这个法,弘扬不弘扬这个法,将来同化不同化这个法,都是你们大家自己的事。”(《法轮大法义解》<在北京法轮大法辅导员会议上关于正法的意见>)从中我悟到了弘法不仅是我们每个学员的义务,更是每一位真修弟子的职责,因此我把业余时间完全用于学法、弘法上,还向与自己接触的人讲大法的美好,也引导亲戚、朋友、同学得法,周末市区中心弘法有我的身影,郊区的弘法路上有我的足迹,周日歇业,辅导小功友学法、炼功、做作业。不管刮风、下雨,虽然我不是辅导员,但都尽自己的能力去协助辅导站到郊区去弘法,对新学员進行热心的辅导,不厌其烦的教功,纠正动作。引导他们正确的认识与对待师父给我们留传下来的修炼形式,“集体学法、集体炼功”,使大家都更明白什么是修炼?修炼的最终目标是什么?以及使大家尽快的明白学法的重要性,与怎样圆容好学习、工作。生活与修炼的关系。学员消业时,我主动关心、热心帮助,使他们在法上提高上来,从而更加坚定大法,而我也在其中体味了“以苦为乐”的涵义,面对常人的冷嘲热讽,我泰然处之,清醒的知道这也是在考验着我对法是否坚定,明白这也是修炼,同时也能站在自己所在层次的角度上维护大法。 修炼早期自己写下的这段话使现在的我震撼。当时得法仅几个月就能背《转法轮》到第六讲,能背《精進要旨》大部份经文,对法有这样的认识,能做到这个成度,到现在都觉得难以做到!那才是真正的“我”。 但这一切都是师父给的,为了我今后能真正修炼而给的。师父说:“我在1999年的7.20就把7.20以前的学员全部推到位了,推到了你们最高位置。以前我告诉过你们,你们的改变是从最微观上最本质上开始的。有的学员觉得:我修炼得太快了。当时大家都有这样的感觉。你们的圆满过程,你们在最后的修炼提高,都是为了你们将要证实法。”(《北美巡回讲法》) 扪心自问,九九年迫害开始以后,怕心使我走了一段弯路、安逸心又使我懈怠了精進的意志,忘记了史前的誓言,忘记了正法时期自己的“责任”,也就是自己修炼所要走的“路”。 我把此事在我们的学法点上大家又一起切磋,对修炼的形式又再次有新的理解,因此大家都能很协调的帮助身边的同修,以及周边以前去弘过法,但还没有恢复集体学法的地区,帮助他们又从新“集体学法、集体炼功”,切磋如何全盘否定旧势力、如何才能做到理解、宽容,整体协调、如何做好“三件事”、与怎样圆容好学习、工作、家庭与修炼的关系。看到同修一个个的又从新走回修炼的路,在集体学法的环境中勇猛精進,仿佛迫害前那壮观的场面又恢复了!我又从新找回了以前熟悉的“路”,这个“路”的方向、形式没有改变,然而理解的已经完全不同了。我现在也象以前那样,在便利的工作中面对面的讲真相、也在背法,《转法轮》背第五遍了,只有学好法,才能做好“三件事”。但体会最深的是只有在“做”的过程中,发现自己的执著,通过学法去掉它,才能在法上提高上来,这才是真正的“炼”。才能真正的学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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