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六年十月四日】我是辽宁省锦州市人。2003年喜得大法,几年来在修炼的道路上并没有惊天动地的大事。然而,2006年9月1日这一天,我终生难忘。这一天我的亲身经历让我见证了大法的神奇。 那天早晨,我正骑着自行车送孩子去上学,这时对面疾驰而来一辆摩托车,由于道路很窄,没来得及躲开,被摩托车撞个正着。突如其来的撞击,使我从自行车上飞了出去,摔在路边的砖堆上,脑袋正好磕在砖的棱上。奇怪的是,当时我并不觉的疼,不但不疼,反而象枕在枕头上一样松软,身上也没有伤,我的孩子毫发未损,站在路边。 这时可把车主吓坏了,赶忙上前拉起我说:“大姐,快起来,上医院检查检查吧。”我说:“没事儿。我是修法轮大法的,不讹人,你走吧。”说着,我就站起来,推自行车一看,前轮已经完全变形,根本无法再骑了。于是,那个车主帮我把孩子送到学校,又帮我把自行车拿去修理。当时,那个修车的老大爷还忿忿不平的说:“那辆摩托车把你的自行车撞成这样,你得让他带你去医院好好检查检查身体,赶明儿落下什么毛病,他该不承认了。”我没吱声,但我心里明白,我是一名大法弟子,我不会有任何问题。师父告诉我们要走正路,我不会给别人添麻烦的。 后来那个车主带着他的朋友到家来看我,非得送我200元钱,说是给孩子压惊,我说什么也没要。就这样轻松的解决了这件事情,临别时,那人还感慨的说:“我今天真是遇见好人了。” 经过这件事,更坚定了我在大法中修炼到底的决心。我知道这是伟大的师尊为弟子承担了这巨大的业力,才使我们母女俩安然无恙,我感谢师父!在今后修炼的道路上,我要更加勇猛精進,不负师父的慈悲苦度。 同时,在这里我也敬告那些不信大法、诬陷大法、甚至残害大法弟子的人:不要因为自己的一时错念恶行而葬送了自己得救的机缘。江泽民与中共发起的这场浩劫历时七年之余,数以万计的大法弟子被非法关押、劳教、罚款、虐杀、甚至被活体摘除器官。在这样的红色恐怖下,法轮大法不但没被铲除反而洪传世界,退党、团、队人数已接近1400万,这些不足以说明一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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