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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被迫害的经历看恶党法制的虚伪
文/孙经福
【明慧网二零零六年十月二日】我有幸于一九九七年五月得法,不久妻子、女儿也相继走入大法修炼中。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我进京上访。七月二十四日上午八时在天安门广场和三百余名同修一起背诵师父经文《论语》时被恶警送往北京丰台体育场关押,第二天被强制遣返家乡徐州后在当地派出所被非法拘禁一周。而后,又被单位保卫科非法拘禁并被局公安处人员非法审讯十余天。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因为看《耶稣传》录像竟被贾汪公安分局夏桥派出所恶警非法强制送往徐州市三堡看守所拘留15天,后被单位保卫科限制自由,于十二月三十日又被非法关押在贾汪新工区派出所内三日。

二零零零年十月三日我再次进京上访,又被邪恶追捕,我被迫流离失所三月余。二零零一年二月十日,我在广州市被非法抓捕,后送到徐州市贾汪区看守所遭受迫害,期间不断有恶警非法审讯。所长潘××以伪善的面目欺骗说你只要不修炼即可获得自由,我说我们信仰真、善、忍没有错。他就原形毕露,凶恶的对我进行毒打。我被强迫戴脚镣、手铐十天。

一个月后,焦点访谈播放污蔑大法的节目,潘××所长让我回头,当我说:“我不相信电视的报道,那是谎言”时,他破口大骂,并又强制我带了十五天脚镣。当问及检察院派驻看守所人员为何不遵守羁押期限时(当时已被非法关押九个多月),他竟回答说:“对你们不讲期限”,这是法盲还是流氓?竟这样无视法律。我就这样一直被非法关押着。

一天,我被突然带到贾汪区法院非法审判。当审判长宣布几条所谓法律条文后,公诉人即引用非法条文进行公诉,当我的自我辩护还不足五分钟时,审判长竟站起来大声恐吓:“不许讲!”当我强力辩护三分钟左右,他又大吼不许讲,至此已无法进行辩护。而此时离他刚刚宣布我有辩护权还不足一小时,可见其所谓法律的“公正性”有多么虚伪!最后他们对我非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当我被送往江苏省洪泽湖监狱时,我已经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五百六十七天!

在监狱入监队,我被强制劳动。早三点多起床,晚八点多收工;上厕所需提出申请,大小便时间两分钟;吃饭时间也限制的极短,真是人间地狱。由于我拒绝邪恶的转化,被恶警关在屋内,吃、喝、拉、撒都在室内。恶警指使其他犯人一天二十四小时看守着我。当时在邪恶的残酷迫害下我失去正念,做了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

此时我的妻子也被强迫送往山东淄博王村洗脑班强制洗脑迫害一月余。此前的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中旬,妻子曾被绑架到徐州茶棚精神病院进行洗脑迫害三月余,撇下还在上初二的女儿独自在一人在家。

我亲眼目睹了恶警的所做所为,真正的明白:共产党假、恶、斗决不可信,只有法轮大法才是正信正道,只有按真、善、忍去做才是返本归真之路。

二零零五年二月九日(大年初一)我在被迫害四年后走出监狱。当我去原工作单位要求恢复工作时,竟被告知在非法判决下达之日,我就已经被单位开除了。

我揭露邪恶对我们的迫害,让还不明真相的人们知道共产恶党的罪恶,看看他们是如何迫害善良的修炼者的,使它们的谎言不攻自破。

当日前一篇文章: 是谁夺走了刘坤的生命
当日后一篇文章: 兰州监狱近期对大法学员的非法迫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