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六年十月十六日】龙素芬,女,五十四岁,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法轮功学员。自九九年七二零以来,因为坚持大法修炼,屡遭残酷迫害。 龙素芬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之前她曾患有严重的胃病,经多家医院治疗毫无效果。修炼法轮大法后,胃病消失了,人也变的更加善良无私,是小区里公认的好人。 她公公开被服厂,因患病不能正常工作,龙素芬无论白天黑夜帮助管理工厂,不图报。公公得脑血栓患病期间,孝敬堂前,伺候周到,任劳任怨。婆婆高兴极了!逢人便说娶了个好媳妇。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日龙素芬被劫持到辽宁沈阳市龙山教养院洗脑班。在龙山教养院洗脑班期间,十一月中旬,龙素芬和另一个学员张清华被叫到干警办公室,申义和一女干警问她俩大法好不好,还学不学?她们回答:好!还学!干警们不由分说抬手就打,边打边说了许多脏话,打的她们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 同年十二月十日龙素芬被非法判劳教三年,被劫持到马三家教养院受迫害,因喊“法轮大法好”被加期一到二个月。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末,龙素芬再次被非法劫持到马三家教养院,因反迫害,遭受了种种酷刑。 参与迫害龙素芬的恶人: 刘勇:保卫处处长,李明玉的丈夫。为人软硬兼施,心狠手辣,是恶首。在三月份的天气里,刘勇指使女恶警把龙素芬的外衣扒掉,强迫她只穿一套衬衣、衬裤和外套囚服站到半夜,导致她胃痉挛。 刘勇和马吉山带领一群男恶警天天驻扎在一大队和二大队。仗着他们是院里干部,手中有权,他们对大法弟子下狠手、用酷刑折磨。吊铐是其中一项。所谓“吊铐”是将被铐者两手抻直分别铐在床的两端,一高一低,使被铐者身体既站不起来,也蹲不下去,总是弯腰站着,全身重量都在腿上,并且二十四小时不脱铐,连睡觉都戴着。睡觉时两手搂着铁栏杆用一个手铐铐住固定,不能翻身。起床时被压在下面的胳膊又痛又麻,几乎不能动。三、四十名大法弟子都受过这种酷刑。这种刑罚外表无伤,痛在筋骨,痛不欲生。很多人被吊后全身浮肿,特别是脚部肿的更厉害,无法穿鞋,只能穿大大的拖鞋。有的大法弟子的手腕被铐出了老茧;有的浑身抽筋;有的严重呕吐;有的体力透支被吊昏;有的手接近残废。龙素芬被吊三十多天,导致一只胳膊不能上举。刘勇一般是指使别的恶警作恶,有的时候也亲自动手行凶。所以很多迫害事实都与他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李明东:干事,此人三十岁左右,为人苛刻,心术不正,爱动手打人。他迫害大法弟子的案例比比皆是:五月份的天气不让大法弟子洗漱,连洗脚都不行;沈阳龙素芬、原书哲、史桂荣,本溪杨立威、阎春娇、信淑华等多名大法弟子都被其毒打过。 凡亚魁:干事,经常打人。一次殴打龙素芬时竟将龙的鸭绒大衣都打破了,鸭毛到处乱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