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6年1月14日】2005年9月6日被非法抓捕的石家庄大法弟子孙丽,因家中被搜出《九评》和法轮功真相资料而被非法起诉。约在2005年12月底,石家庄裕华区法院秘密进行了法庭调查,当时还有同一天被抓捕的法轮功学员段生生。孙丽人特别瘦,身体虚弱,现仍被关押在石家庄第二看守所,她强烈要求无罪释放。 孙丽曾被抓到红楼宾馆,那里是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分局行凶的地方,他们在那里长期占一层楼,肆无忌惮的迫害善良人。孙丽不配合,拒绝回答恶警的任何问题,拒绝签字。恶警欺骗说:“其他人都把你说出来了,你怎么就不肯交代?”孙丽拒绝回答任何问题。 铁椅子本来是审讯杀人犯、吸毒犯才用的强制刑具,目地是防止重刑犯有暴力行为。孙丽这一位50多岁的善良女性,他们竟然强制她坐了10天10夜的铁椅子,而且不让睡觉;熬到她神志不清时,逼迫她承认所谓的罪状。这不是刑讯逼供是什么!? 孙丽在法庭调查时,面对法官和公安办案人员,多次声明自己在神志不清时的所谓“口供”全部作废;她没有危害社会、没有危害任何人,信仰“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九评》和法轮功真相资料是有益于社会的,民众应该有知情权。 一个法官竟无知的将《九评》和法轮功真相资料与枪支弹药做等同比较,叫嚣只要从家里搜出来了就算犯法,图谋对孙丽非法判刑。 段生生因家里被搜出所谓的“电视插播用的零件”而被起诉。段生生是以维修电视为职业的,家里开设电器维修部,那是日常工作用的器材。 石家庄市裕华区法院和当地610曾多次参与阴谋审判,采取流氓欺骗手段,用莫须有的罪名将多名法轮功学员关入监狱。 在2001年春天,裕华区法院将石家庄市塔谈学校教师,大法弟子吕新书非法判刑8年,目前仍被非法关押在保定监狱(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77号陶瓷厂 邮编:071000)。开庭时连单位和家属都没通知,却在当时的燕赵晚报上报道了所谓的“公开审判”欺骗民众。 2002年11月,石家庄井陉大法学员白玉枝向裕华区法院强烈要求寻求律师辩护。裕华区法院迫于无奈,限期白玉枝的家人在10天内寻找符合“要求”的律师。江××政治流氓集团下令所有律师不得为法轮功学员辩护,自然白玉枝家属的努力等于徒劳。2002年12月,法庭在没有通知任何家人的情况下,秘密开庭。2003年1月初,为抗议非法审判,白玉枝在石家庄第二看守所开始了漫长的绝食绝水抗议。2003年2月白玉枝再度出现生命垂危症状,家人找法院要求保外就医,法院与看守所互相推委,并拒绝家属探视。2003年3月,白玉枝又一次处于生命危险状态中,家人再次找法院强烈要求保外就医,裕华区法院在白玉枝多次出现生命危险的情况下,仍以莫须有的罪名非法判处白玉枝有期徒刑5年,且审判结果不敢通知家人。 相关单位和责任人 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地址:石家庄市北焦街23号 邮编:050051 电话:0311-87755213、87794374、87794348 所长杜喜林:87755213 教导员张宏齐:87755202 副所长王志彬:87755202 石家庄裕华区东苑派出所,地址:石家庄市槐中路;邮编050000; 全所长(仇视法轮功)0311-5888946 副所长(迫害法轮功学员主要负责人)季根深0311-85878948,0311-86335658(小灵通) 指导员0311-5888946 裕华公安分局(地址:石家庄市建通路2号,邮编:050000) 局长李新乐:(办)0311-86129181,(宅)0311-87058268; 副局长李军(主谋迫害法轮功学员):(办)0311-86122610,(宅)0311-83659948,BP:0311-96777-2678; 国保大队长张建生、韩登峰(音):0311-86028649、86127814、86122691 石家庄市裕华区法院 办公室 3634909 3633027 执行庭 3635155 石家庄市裕华区法院: 郭晓,办公室:0311-6120148、住宅:0311-7710932BP:95812-18177; 王三偶,办公室:0311-6120784、住宅:0311-3019826BP:96888-22316; 张希华,办公室:0311-6120184、住宅:0311-7727296手机:13503207380; 李成林,办公室:0311-6120794、住宅:0311-3618959BP:96888-66006; 石家庄市裕华区检察院官员: 梁瑞琴,办公室:0311-5898266、住宅:0311-3055666BP:198-31106516; 任宝贵,办公室:0311-5898136、住宅:0311-3656972BP:126-1278515; 张爱国,办公室:0311-5898076、住宅:0311-5667081BP:96717-1889576; 付文奎,办公室:0311-5898089、住宅:0311-7719989BP:126-1278568; 办公室:0311-5898080; 控申科:0311-5822000; 起诉科:0311-5898126; 批捕科:0311-5898126; 石家庄市司法局 局长朱庆海:0311-87797764 律师管理处范处长:87788811转6207 监察处:87788811转6405 基层工作处:87788811转 河北省610、省政法委办公室,石家庄市维明南大街45号,邮编:050053; 值班室:0311-87904632; 河北省610、省政法委官员, “610”总负责人:张志强,办公室:0311-87903645、住宅:0311-87905296; “610”总负责人:李文泉,办公室:0311-87903174、住宅:0311-85661490; 秘书处副处长:张段英,办公室:0311-87902784、住宅:0311-87905259; 秘书处副处长:左志国,办公室:0311-87902784、住宅:0311-83995070。 河北省司法厅,地址:石家庄市城角街611号,邮编:050081 值班:83034813 传真:83032809,办公室 83034886 律师管理处:刘盛堂、李律师(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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