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9月16日】在北京团河劳教所,有一个副大队长曾经这样对我说:“你还不转化?我就有办法让你转!先拿点毒品给你注射,等你上瘾以后就给你(把毒品)停了,什么时候说不炼了什么时候再给你(毒品)!” 在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二大队,当时的副大队长赵颖波也曾对我说过同样的话。这就是在中国共产邪党“领导”下的人民警察的言行! 在劳教所里,经常能听到警察说出的这样的话:“你转(化)不转(化),不转就给你延期十个月!”“你不许再和某某某说话,否则看我怎么整你!” 2002年五一劳动节期间,当时的团河劳教所副所长李爱民在一次大会上公然恐吓大法学员:没转化就别想走出团河劳教所的大门! 2003年下半年的一天,我和其他一些大法学员被找去“攻坚班”搬床,那时的“攻坚班”还在新楼,进了“攻坚班”的大厅,看到在热水器上放着一堆窝头,后来了解到:在那里,不转化的学员就每顿都吃窝头,刚盛上菜的碗都能见到碗底!不但吃不饱,睡不足,就连上厕所也要受限制,要求多次才能被所谓的“人民警察”允许上一回厕所。而且那里除了短暂的睡觉时间之外,剩下的时间基本上就是被强制在儿童椅上“坐板”度过的。 看到窝头,就让人想起了2003年7月被劫持到二大队的大法学员李祥林。早已退休、头发花白的他历经几个月的折磨不向邪恶势力低头。当时二大队的恶警们就使用了“攻坚班”的恶毒招术,除了“坐板”外,每顿都让李祥林吃窝头。不法警察们怕其他人用馒头换李祥林的窝头,就让李祥林每顿都到筒道门口吃窝头,吃完后再回班。而且,这窝头也不是每顿都能吃上新鲜的,而是伙房一次送来好几天的,剩下的就放在警察办公室的窗台上,要吃的时候就从那儿拿;有一次我被找去办公室“谈话”,看到了窗台上那些发霉的窝头。 恶警们害怕大法学员经文在劳教所里流传,也害怕学员们离开劳教所后互相联系,就对被劫持来的大法学员每个月非法搜查一次,主要是搜查经文和通讯录。大法学员们被强行要求脱光衣服搜身,这是对人侮辱的野蛮行为。每次搜查后,屋里学员们的被褥全部被翻乱,抽屉被拉开,连脸盆里的毛巾也不放过,满屋狼藉,的确是土匪来过了!恶警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就给非法搜查披上了一个听似合法的外衣──“清所”,据说监狱里也是这样做的,叫“清监”。 大法学员到期时没人接,就不让走,多呆一两天的事情经常发生。劳教所警察说这是610恐怖办公室的“指示”。大法学员不但被非法劳教,而且到期没人接还不让走,这种专政机关的违法行为只能发生在中共邪党统治下的所谓“人权最好时期”。从另一方面讲,这也是在恐吓被绑架在劳教所的其他大法学员。 劳教所的恶警们每星期都要开黑会,商量怎么迫害法轮功学员;有一次他们开黑会时,我路过会议室,恰好这时门开了,我顺着打开的门看去,里面全是烟,什么也看不清…… 团河劳教所充斥着大量的谎言,这些谎言本身就是迷魂药,比开黑会时会议室里的烟要厉害得多,听信这些谎言后,人会变得神志不清、丧失最基本的辨别是非善恶的能力;就像有的人本来被劳教几年毫无惧色,但被灌了迷魂药后,被劳教所恶警精神控制,为了减期几个月不择手段把脑袋削尖了往里钻。 恶警们和邪悟者常胡说:“看队长们为了转化你们多辛苦呀,你还是转了吧!”恶警们真正觉得“辛苦”、觉得累的时候就是在他们暴打大法学员时,十几个恶警同时殴打一个大法学员,打完后他们累的气喘吁吁。 在2001年“十一”前夕,劳教所的几个专门迫害法轮功的大队都揽到了一批活,就是给世界500强企业纳贝斯克(Nabisco)的“鬼脸嘟嘟”(Trakinas)饼干制作多种形式的宣传物,我记得其中一种类似贺卡(可翻开),里面“鬼脸”图形和“贺卡”之间粘有折叠多次的纸片。翻开“贺卡”后,里面的“鬼脸”会自动弹起,给人以立体感。一个月忙下来,这些法轮功学员们的双手已变得麻木;有大法弟子因为拒绝做这种东西,被邪恶的“人民警察”关到集训队折磨、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 据估计,当时被劫持在团河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大约在500人左右,除去被迫参加洗脑的,实际被迫参与生产该宣传物的法轮功学员大约在300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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