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9月12日】内蒙古大法弟子周金鹏2004年9月2日被通辽市科尔沁区公安局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在通辽科区看守所近半年时间。(在此期间,周的三位亲人因此而被抓走,一到逢年过节,他的亲人们无不生活在有警察搜捕的恐惧之中。甚至他老家的猪圈都被翻查过多次……)期间,周金鹏2004年9月2日被绑架时,当时一刑警(后来得知叫包不和)用手掌猛击他的面部,直到其被打的面目皆非,致使嘴角、眼角、鼻子都在流血,当时没有人阻止他的恶行。警察马英为了掩盖罪行,在给周金鹏录象时擦去了他脸上的血迹,然后马英对周金鹏说:“没人打你吧?我们什么都没看见。”他竟公然否认对周金鹏的侮辱和殴打。他被毒打之后又被关在号里竟整整吐了七天血。就这样他们还不放过他,又给砸上了28斤重的死刑犯的铁镣子,拖着沉重的铁镣子在地上艰难的行走了6天,铁镣子发出哗哗啦的撞击声,可想而知他的处境有多么的艰难。 一次,科区公安来看守所,那天外面下着雨,老天都为大法弟子在流泪、在哭泣…包吉日木图(警察)将周金鹏戴的脚镣子卸下来,当时看守所的“管教”让他们将镣子留下,可是包却执意不肯,还将大镣子放在周金鹏的肩上,让他扛着走,这就是人民警察肆意对大法弟子進行人格的侮辱。在公安非法审问时,王波(警察)一边问、一边威胁说:“我不但能折磨你的肉体,还要强奸你的灵魂。”随即上前猛的抓住周金鹏的右手手指、手腕,利用反关节,使劲用力前后抓手动,致使周金鹏疼痛难忍,失声大叫不止!如此反复的折磨了四次,直至把施暴者王波累得满头大汗,周金鹏一声声凄凄的惨叫,仍不能让施恶者罢手,后来邵军、张黎明(副局长)進来,他才停止行恶,当周金鹏质问张黎明时,“这是不是酷刑折磨!”他却说“这不是”。让人肉体和精神受到难以承受的痛苦,这不是酷刑是什么?他们公然利用警察的特权,光天化日之下对好人施以暴力、虐待监管人,这是违法的行为,是在犯罪!应该受到严厉的惩罚! 周金鹏遭遇的痛苦仍没有结束,一直到了后半夜,包还用肮脏下流的语言不停的对周金鹏进行辱骂、折磨,还往他的脸上弹冷水,目的是不让他睡觉。当快天亮时,邵军又将周金鹏的双手吊铐在档案柜上,然后再扯住他的腰带子,使其双手的手铐子深深的勒进肉里…。 科区公安局每次来人非法审问周金鹏时(包括非法提审、照像),王波、邵军都打他耳光子,有次邵军把他的耳朵都打肿了,还有很多…那种痛苦只有他自己知道。 周金鹏2004年2月19日被非法判刑七年,周金鹏在2004年1月23日写了法庭辩护词,2月3日开庭,宣判书是2月4日。周金鹏于2005年6月被秘密转移到内蒙古自治区赤峰监狱。 现在周金鹏还在监狱里遭受非人的折磨,我们呼吁世界有正义的人们,伸出援助之手,营救中国大陆无辜被迫害的法轮大法修炼者! (判决书中的审判长为郭丽艳;审判员为郭卫民、张宝财;书记员为徐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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