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8月3日】在2003年12月1日,我被非法判刑四年、非法关押在吉林监狱,他们强迫我放弃“真、善、忍”的信仰,在寒冷的冬天,强迫我只穿线衣、线裤长时间在木板上坐了一整夜,第二天继续强迫我整天坐板,不准低头,身体保持正直,不允许上厕所,纹丝不动。稍微动一下,犯人上来就大打出手。 有的大法弟子因不放弃修炼,被送严管。监狱犯人被送严管都有犯罪记录,并有严管日期,而不法人员对大法弟子的迫害,他们不敢有任何记录。监狱为了达到强制洗脑“转化”大法弟子,还从黑嘴子女子监狱、长春监狱(人们都叫开关监狱)分别调来两个邪悟的人,迫害炼功人,被严管的炼功人从早上5:30坐板到晚上9点多。 最严重的迫害是“死人床”,“死人庆”能自动悬起来,同时把人四肢都抻起来,这个“床”没有人能挺过10分钟,每次抻2-3分钟就放下来,问炼不炼,只要说炼,再抻3-4分钟,反复抻四次或更多次,人的手脚的筋都被抻出来,后果整个人就残废了,走不了路。 在监狱不法人员的残酷迫害下,我从精神到肉身都承受了常人所不能承受的,在送往吉林监狱的当天我就看不清吉林监狱大门上的字,当时监狱规定视力在0.04以下就够保外就医。4个月后经医院鉴定,我完全符合规定,可是吉林监狱不向上反映情况。 后来我给家里写信把真实情况告诉给了家人,家人就到吉林监狱要人。吉林监狱不但不放人,还说谎话骗人,他们说:“我们已经把情况反映到吉林检察院,批不批跟我没有关系。”等到我们家人找到吉林检察院查问,他们说根本不知道,并说:“真要这样,我们就签字”,我们家人又找吉林监狱,可监狱又推说:“上次鉴定过期,还要重做”,就这样一再延误,直到我完全失明。家人又找到吉林政法委,写信给政法委书记,政法委又通过劳教局,吉林监狱才不得不放我回来,这时已非法关押我一年多了。 这就是吉林监狱迫害大法弟子的事实,这只是我仅知道的一点点,不知道的迫害不知还有多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