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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酷刑问题”特派专员关于法轮功的2005年人权报告与工作备忘录(二)
【明慧网2005年8月17日】田俊龙,45岁,吉林省伊通县五一乡马家屯人。2002年末,田俊龙因散发法轮大法资料被抓,送到苇子沟劳教所。三个月后,他被转到长春市朝阳沟劳教所。在两个劳教所里,他被酷刑折磨。因生命垂危,劳教所于2003年9月1日将他送回家中。田俊龙于2003年9月21日离开人世。

卢丙森,39岁,家住黑龙江大庆市让胡路区菜库楼小区。2002年10月,卢丙森因散发法轮功真象资料被抓。他被判劳教二年,关在大庆劳教所。2003年10月20日下午,卢丙森被折磨得不省人事,被送入大庆市人民医院急诊科抢救。2003年10月21日,卢丙森去世。

闫海,37岁,法轮功学员,河北省张家口怀来县土木乡土木村农民。2002年10月30日,闫海因为修炼法轮功在家里被狼山派出所警察抓捕。在怀来县看守所,他的精神和身体受到了极大的摧残。为了让他放弃修炼法轮大法,他被洗脑。2003年11月14日,闫海身体极度虚弱,被转到张家口十三里看守所继续关押。2003年11月22日他被送到张家口二五一医院,24日,闫海去世。11月27日,闫海家里人到二五一医院看遗体时,十几个警察看着,没有让闫海家人单独与遗体在一起。

张长明,50岁,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法轮功学员。张长明被抓后被送到佳木斯劳教所。他在劳教所里被打得奄奄一息。他被送到医院抢救,医院看到他已濒死而拒收。张长明被送回家,到家中即去世。

联合控诉

在2004年10月15日给中国政府的信中,特派专员与“法外处决、即审即决和任意处决问题”特派专员,“宗教和信仰自由问题”特派专员,“法官和律师的独立性问题”特派专员,“言论自由权”特派专员,“保障身体和精神健康权”特派专员,及“暴力侵害妇女问题”特派专员联合表示关注对法轮功和其他被划为所谓“X教组织”的有组织的、系统性的迫害。在过去的五年中,特派专员们注意到了几百起法轮功学员的人权案例。其中许多案例发给了中国政府,同时被收集在特派专员给人权委员会的报告中。特派专员们特别注意到以下案例的增多:抓捕,拘留,虐待,酷刑,拒绝提供医疗保障,性暴力,死亡和对被划为所谓“X教组织”人员的不公正的判决,特别是对法轮功学员。特派专员们认为这些指控的案例反映出中国政府蓄意的国家政策直接针对个别组织,例如法轮功。根据收到的信息,中共中央在1999年6月10日成立了一个机构直接管理法轮功问题,这个机构通常被称为“610办公室”(610是指成立日期),官方称为“国务院预防和处理迷信办公室”。据报道这个机关接到抑制法轮功和其它“异端组织”的命令,而这个机关的经营不受法规的限制。报告表明,经过民政部的决定,法轮功正式地在1999年7月22日被取缔,从那以后,一些决定,通知,章程和其它司法解释由政府和司法当局发布,使打压“异端组织”,包括法轮功正式合法化。另外,根据报告,在1999年6月,媒体展开了反对法轮功和法轮功修炼者大规模报导。确信,这次大规模报导的出现是因为1999年4月25日超过10,000个法轮功修炼者在北京抗议会集。进一步报告表明在2001年2月,中央委员会召集共产党的高官开了一个中央工作会议。据报道这次会议的目的是制定计划,要求在所有大学、国营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地方“反对迷信工作小组的”帮助加强“610办公室”和加强对法轮功的地方控制。特派专员收到的一篇分析报告表明,对法轮功修炼者的人权侵犯,包括系统的拘捕和拘留,是对这个组织成员迫害的一部份反映。多数被拘捕的人被罚重款后被释放,但许多被拘留并且为了强迫他们正式放弃法轮功而被折磨。那些拒绝放弃法轮功的人被送到劳教所,在那里他们经常被酷刑折磨,造成许多人死亡。特派专员特别关注中国政府只有少量法轮功修炼者被迫害的报告。对他们的指控包括“扰乱社会秩序”,“集会打乱公共秩序”,“窃取或泄漏国家秘密”或“异端组织破坏法律的实施”。根据获得的信息,那些被迫害的人被不公正审判,许多人被判长年的坐牢。对此据报导,在1999年1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通知,指示所有地方法院,在审理“异端组织罪行”,特别是法轮功时,要“在党委的领导下”“严厉地”处理这些案例,做好自己的政治职能。

特派专员在2004年11月30日给中国政府发出的信函中,通告中国政府他收到了对张培齐的迫害指控。张培齐,吉林省安图县明月镇居民。在2004年3月20日,张培齐因为修炼法轮功被安图县警察局的警察拘捕。他被几个警察(特派专员知道他们的名字)带到海沟金矿公安分局,被拷打了七天。他受到上“老虎凳”刑的折磨,被戴上手铐和脚镣子。警察用硬的塑料管子和塑料警棒打他的头,脚和腿,并且扯掉他的头发。

紧急呼吁案件

2004年1月8日,特派专员与“言论自由权”特派专员及“暴力侵害妇女问题”特派专员联合向中国政府发出紧急呼吁,关注崔秀珍的案例。崔秀珍,61岁,河北省石家庄深泽县人。她因为修炼法轮功被关押在石家庄劳教所。在2001年4月8日,她被转到河北省高阳劳教所。她绝食抗议受到的虐待,被灌人粪三次,引起严重腹泻。结果,她被送到高阳县医院紧急治疗。在被送回劳教所后,警卫继续毒打她,并用钳子夹她的乳头和肉,往她的身上泼水同时用电棍电击她,把她埋在雪里等直到她昏过去。据悉在这封信发出的时候,她仍被关押在劳教所。

在2004年2月4日,特派专员与“宗教和信仰自由问题”特派专员,及“保障身体和精神健康权”特派专员联合发信函给中国政府,关注如下指控:

田晓飞,40岁,辽宁省辽阳市平山区居民。因为修炼法轮功,田晓飞被判10年监刑,关押在铧子监狱。2003年7月20日,他开始了绝食。他最近被单独关押在一间牢房里,有两个犯人一天24小时寸步不离看管。晚上睡觉时,他的两只手被手铐铐在床上。由于每天都遭到野蛮的灌食他的健康恶化,连行走都很困难。监狱官员拒绝给他治疗,并将继续这样做直到他的五脏六腑都彻底衰竭了或他放弃修炼法轮功。监狱还拒绝家属探视。


2004年1月8日,联合国监察专员波文(Theo van Boven)对有关河北省石家庄市深泽县一位61岁的崔秀珍女士事件,给联合国负责言论自由特别报告专员及强暴妇女特别报告专员送出一项联合紧急控诉。根据波文收到的指控,崔女士因为修炼法轮功而被拘留在石家庄劳教所。2001年4月8日她被转到湖北省的高阳劳教所。她为了抗议不公待遇开始绝食而三次被灌大便,因此导致严重腹泻。她因此被送到高阳县医院接受紧急治疗。等她被送回劳教所后,恶警又不停的打她,用钳子夹破她的奶头,夹她的肉,同时还用电棍电击她,用水浇她,把她埋在雪里,直到她昏过去。据报道,目前她还被关押在劳教所。

2004年2月4日,联合国监察专员波文(Theo van Boven)对有关下列指控,给联合国负责言论自由特别报告专员及负责人身健康特别报告专员送出一项联合紧急控诉。

田晓飞,40岁,辽宁省辽阳市平山区人。因为他是一个法轮功修炼者,被判刑10年,关押在辽阳市华子监狱,从2003年7月20日起开始绝食抗议。最近他被关到三监区,并有两个犯人一天24小时监视着他。当他睡觉的时候,他的手被铐到床上。他因为被灌食,健康情况每况愈下,走路都很困难。他得不到医疗服务,而除非他放弃修炼法轮功,或他的内脏发生毛病,他将一直得不到医疗服务。他的家人不准探望他。

曹继光,是一位35岁,四川省邻水县绵布与麻布公司雇员。他因为是个法轮功学员,正在四川省广源监狱,判刑5年。他被关在一个小室,由五个犯人整天监视着他。由于他绝食抗议监狱看守对他的酷刑,他已生命垂危。在前一次的绝食抗议,曹继光被监狱医生强行灌食,把一根塑料管重复的插人他的气管来伤害他。灌食前,监狱看守用工具把他的嘴撬开,造成他口腔严重受伤。等他绝食抗议过后,监狱看守就把给他的食物减少一半。

2004年2月4日,联合国监察专员波文(Theo van Boven)对有关湖北省赤壁市现年64岁的刘晓莲之指控,给联合国负责言论自由特别报告专员送出一项联合紧急控诉。根据收到的指控,她是2003年12月28日被赤壁市地方警察逮捕后失踪。据悉,刘女士因为是个法轮功学员,曾经数次被拘留,酷刑,受到不公对待。

2004年2月26日,联合国监察专员波文(Theo van Boven)对有关孙玉华女士事件,给联合国无理拘捕工作小组特别报告专员主席,及负责言论自由特别报告专员送出一项联合紧急控诉。根据收到的指控,孙女士因为修炼法轮功,而于2004年1月14日下午两点左右,在家里被一群以黑龙江省呼兰县警察局政治安全队队长领头的警察拘捕。警察带孙女士到呼兰县警察局,在警察局打她,并加以酷刑。她后来被送到呼兰县第二拘留所,她就开始绝食抗议对她的拘留与酷刑。当她不肯放弃她的信仰时,她就被转到呼兰县第一拘留所,她仍然继续绝食抗议而被强行灌食,因而引起她的身体状况变得很危险。孙女士的丈夫,张庆生,由于讲迫害法轮功的真象,被拘留在呼兰县第一拘留所。呼兰县警察局的警察还于2004年1月14日拘捕了孙女士的女儿张慧,一个在呼兰县学院18岁的学生。她被询问及酷刑了四天之后被送到哈尔滨第二拘留所。

英文原件下载-法轮功人权网站:
http://www.falunhr.org/reports/UN2005/torture_chn.pdf

英文原件下载-联合国网站:
http://daccessdds.un.org/doc/UNDOC/GEN/G05/132/80/PDF/G0513280.pdf?OpenEl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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