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6月7日】我今年31岁,是一名普通农民,家住河北省涿州市。我在1998年得法走上修炼的路。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健康,家庭和睦,按真善忍做一个好人。 2000年元旦前一天,我和丈夫、孩子到天安门前向世人讲真象,被恶警抓住上了警车,把我们三口人带到天安门分局,后被本地派出所接回。 到派出所一进屋,就看见几个女大法弟子被打的全身血淋淋的,一位老太太被脱掉衣服打。还没看清楚这屋子里的情况,它们就把我带到另一间屋子。没呆一会儿进来了20几个打手,二话没说就对我拳打脚踢。一屋子人把我踹过来、踹过去的折腾半天,又按住手脚、揪住头发打耳光,一巴掌下去就觉得眼前发黑看不清人了。等到脸肿了,它们打腻了,又开始换另一种方式打我。把我架起来按在椅子上,它们分成两班轮流打,有人拿橡胶棒打身上,有人在前面揪头发扇耳光,打的我胳膊手脚都动不了了。它们看我一声不喊,就找来一根大木板,用它使劲打我,直到把木板打折了。 打手们打累了,又用各种阴毒的方式折磨我,我难受的晕了过去。他们不停的打了我一夜。我丈夫在另一间屋子也遭到毒打,比我还重。打完后它们就把我们放在水泥地上。躺到第二天早上九点左右,它们把我们架上车,拉到我们家抄东西。婆婆和大女儿护着不让搬,它们就连老人、孩子一起打。它们从我家搬走电视、录音机、电扇、座钟等物。接着又拉着我们到别的村,抄其他大法弟子的家,让我们游街侮辱一整天,最后把我们带到拘留所。 为抗议这种无理迫害,我开始绝食。13天后它们看我身体虚弱,怕出事,开始以各种名义恐吓家人,向我家要钱,劫走了1万5千块钱才把我放回家。 中共对法轮功和法轮功弟子们的这场残酷迫害,给无数善良的人们带来了无尽的身心痛苦和巨大损失,是邪恶永远也偿还不了的。但是谁做了什么都要自己偿还,迟早罪魁祸首和那些积极追随它的人,都将被送上历史的审判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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