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6月26日】我1997年修炼法轮功。99年12月被非法劳教,劳教前在海城看守所关押2个月期间,被看守所关押的犯人折磨,他们把我衣服扒光把我扔在水泥地上,为了使我屈服,他们把牙刷点燃,用滴下的液体烫我,我没有屈服,当时的警察对我被打坐视不管,犯人白天打我,晚上半夜醒了也打我。 第二次被非法关押到看守所,是在2001年12月,当时我去天安门打横幅,后被劫持到海城看守所。期间,警察因我喊“大法好”,把电棍塞进我的嘴里电我,另一根电棍电我的头部和其它部位,它们同时用两根电棍电我,还给我锁上了三十多斤的脚镣和手铐,并把我的手脚连在一起,使我睡觉都得弯腰,上厕所自己提不了裤子,手都肿了。 一个月后我被劫持到鞍山市第一看守所,那里,当时除了过年节外都是玉米窝头,而且经常有发霉味。在那里进出号门,不让走门,门下面有一个四方形的洞,强制我们从洞里来回爬,我不爬它们就抬着我把我从洞里来回硬挤着扔,还用脚踹。后因我炼功,它们把我戴手铐和脚镣,长达一两个月,但我没有屈服。遭受了多次挨打,最后我在一所随便炼功,警察装着看不见。 2002年8月,我被劫持到营口八监队,在那三天里,因不干活,被吊在铁栅栏上,晚上用手铐铐着睡觉。后被劫持到沈阳第三监狱,在三监狱的七监区(大队长杨忠伟),在那里因我不背诵行为规范,被犯人多次殴打。2003年6月,因不参加评审,被押进严管长达一个多月,在严管队里,被强制坐一寸多宽的板凳,手放在前面的木板上,身体坐直,致使大腿臀部都磨破了,而且,每天只给喝三次玉米面稀粥,坐长达十三小时左右。 从严管出来后,被关押到二监区(大队长王晓波),每天收工后一直面壁坐到晚上9点,不许从事其它活动,一直到2003年10月21日搬到沈阳监狱城(原三监、一监、五监合并),后调到十五监区(大队长于凡),在那里,因晚上去厕所自己去的,被殴打,犯人说是大队长允许的。犯人组长因为我不背诵犯人行为规范,打我嘴巴,也称是队长允许的,后又被劫持到二监区,监狱一大队长闫天翔。在此监区期间我写过三封信,家里均未收到。被闫天翔押进严管一次。2004年6月我在严管绝食后,协商押严管十天后被放出。 在监狱期间,行动被限制,上厕所需有人看着,不让炼功,去哪都有人看着。恶人不允许法轮功学员互相说话。在三监区,七监区前四、五个月不让我通知家属,致使家属四处奔波寻找我。 以上是我被迫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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