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6月25日】(接上文) (十三) 以劳动教养的名义,奴役大法弟子 “河南省第三劳教所”管教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力徇私枉法、收受贿赂、欺下瞒上、豢养打手。强迫法轮功学员长时间超负荷劳动,每天劳动时间长达13至15个小时。劳教系统规定的任务指标每人每月是一百多元钱,而恶警们则规定每人每月必须达到三百元,还不满足,还再不断地增加任务。如此长时间地超负荷劳动使人的身体长期处于疲惫状态,严重地损害了人的身体健康。对完不成他们规定的任务的劳教人员,就要对其实施体罚。由那些“班骨干”对别的人进行体罚、毒打,因“班骨干”享有特权,轻者对他人拳打脚踢,重者用棍棒、皮带毒打用钢刷刷脖子,干警对这些违法行为却视而不见。 管教人员们嘴里喊着“团结、教育、感化、挽救”的口号,而实际上采用的都是暴力手段,他们肆意篡改、扩大法律概念,把对他人的暴力摧残造成的人身伤害说成是“强制力”。 2001年3月的一天,恶警刘明(干事)开完全体干警大会回来对旁边的人笑着说:“不知你们信不信,安所长说该出手时就要出手,我们有些同志就是放不开手脚。”开会时恶警叫嚣:“我们就是要改变你们的意志……”。 劳教所里一律实行军事化管理,通常先進入所谓的“所队”集训,采用法西斯式的强化“训练”——蹲下,起立,向左、向右、向前、向后转……,稍微慢一点耳光就打过来,整天耳光声不绝于耳,强化服从意识。不唱或唱错“革命歌曲”也被挨打,衣、食、行、住、干活等任何一个环节稍不慎非打即骂,成天精神高度紧张,度日如年。2001年2月我们几个法轮功学员也在“所队”呆了几天,因我们没有犯罪不该遭到这种迫害,提出抗议,拒绝训练后被劫持到二大队。 2001年盛夏在二中队出外工,护城河砌石墙,26公分厚几百斤一块的石头得两人地上滚翻着走,累得中午吃不下饭,睡垃圾堆上。 二大队长晋许山和恶警董毛都是身高一米八、膀大腰圆的凶恶之徒。河南省司法厅来验收前,它们在二大队开会,穷凶极恶的恐吓我们:“你跳出来试试,当时可能给你面子,人走以后咱有的是时间。一个月,两个月……” 通常大客户是中美合资河南“瑞贝卡发制品厂”。河南省许昌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贪图无本的劳动力,勾结劳教所奴役大法弟子。河南省许昌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常驻美国办事处获得大量假发加工定单,这可坑害了许昌的“河南省第三劳教所”和郑州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那些被劫持的法轮功学员。美国的民众不知他们戴的假发、卡发都渗透着法轮功学员的苦难和鲜血!
河南省许昌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勾结劳教所奴役大法弟子活多时,劳教所的恶警纠集那些杂犯中的“班骨干”强迫法轮功学员不分昼夜地干活,超额定产值,每天须工作二十个小时左右。残忍地对待坚修“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要么强迫他们昼夜不停地干这些繁重的工作,要么酷刑迫害,完不成定额加期处理,不“转化”也加期处理。 法轮功学员拖着被酷刑折磨得精神疲惫不堪的身体干活,完不成任务或因质量问题退货时,劳教所除对他们加期外,就是指使“班骨干”们毒打他们,当地话:“一个字‘死’两个字‘死透’……” 在晚上10点左右车间关门前,如果活没有干完,就得拿回“教室”干,教室关闭了还干不完,再拿回宿舍干,常常有干通宵的。杂犯们把这叫“东方红”、“一个人独自流泪到天亮”(一句歌词)。 当局给“河南省第三劳教所”挂“文明劳教所”匾时,召集所有人员庆贺致词,在众目睽睽之下,当场晕倒三个疲劳过度的法轮功学员。为了蒙蔽舆论,上边走形式调查情况时,劳教所协助上面掩盖、扭曲事实真象,恶警威胁刑事犯人说假话,什么“不打人,不骂人,每月8元的工资”,要求把假话当真话写信告诉家人,否则就是一顿毒打。 二大队二中队长、二十多岁的恶警宋纳新开会常说谁不服,单挑还是群殴,随你挑——杂犯们称这是“现场直播”。 二大队一中队长、恶警郑琦则常说:“你的肉是铁打的?你别忘了一绳完了还有二绳……” 对我们的精神折磨更甚于肉体,杂犯们收工后回宿舍,没活就可在中队范围内自由活动,然而对我们特别是被非法拘禁在一楼的三大队里的法轮功学员则受到更加残酷的精神迫害。 除了一些劳教所安排的“活动”外,其余时间一律被强迫呆在本宿舍里。而那些“活动”却是去教室强制“洗脑”,看所谓的“革命电影”,强迫阅读各地邪恶者所写的分类教材,并且定时要写它们要求的“作业”逼写“三书”,喂猪时被强制唱所谓“革命歌曲”。 恶警要求包夹杂犯二十四小时盯着、跟定法轮功学员,“未转化的不许说话”,上厕所四个班轮流,各班在操场上吃饭也划分区域,睡觉、吃饭前被强制唱所谓“革命歌曲”。睡觉也是一边一个包夹杂犯——三个人睡一张床。平时坐“漆包线轮”,坐得屁股生茧苦不堪言。 因我的父母在青海的司法系统工作,我也一直在青海上中学,恶警所长阎振业也曾在青海省的青海湖农场第十七劳教支队干过,它三次找我谈话企图用“软化”的那一套来拉拢我。见软的不行就原形毕露,将我打入二中队严管班由四大打手日夜监视,恶警教育科长石堡龙叫嚣有死亡指标,他们让我的衣服霉烂在楼梯下屋内,害得我几个月没有换洗衣服,那时我就象在垃圾堆里滚过来似的。 我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有几次险些精神崩溃,头发几度变白,面无人色,数次吐出黑红色的血。2001年7月21日晚,我感觉不行了,胸内骨头像突然碎了一样,剧痛无比,走不成路,躺不下身。熬过漫漫长夜,第二天我强忍剧痛挣扎起来出工,当时头晕目眩,我靠着信念坚持到车间缠了半截,我知道倘若当时我倒下就再也起不来了…… 2001年底,我在楼上被强制严管,恶警们对楼下三大队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升级,对坚修大法的学员连续三天三夜不许睡觉,使用电棍等凶器,不断施以“刹绳”酷刑,甚至上九绳。 更加灭绝人性的残酷迫害是在我走后的2003年5月的所谓“春雷行动”,恶警对38名长期坚修大法不屈服的法轮功学员分批关進劳教所2楼的夫妻室进行强行转化,对所有不“转化”的学员轮流“烤全羊”酷刑,有些法轮功学员被捆十几绳。后来据我们都非常佩服的、坚强的同修陈战勇说“烤全羊”比“刹绳”(即上警绳)难过百倍,他一分钟都没捱过,同修张辉骨头被勒出,还被吊了一天,连续上绳。还不“转化”就再指使杂犯毒打,更有“约束衣”、“头盔”等更歹毒的酷刑——这个已有报道。 这就是“河南省第三劳教所”罪恶的“100%转化率”。——那时我已经逃离了魔窟,河南的恶警对我父母说,99%的都“转化”了,就你们的儿子不“转化”。 我在期满后被滞留两日,恶警王发祥给我“看一眼”解教证。然后由三门峡公安局恶警吕飞及国安等四人(有原店镇刑警,610等)于2002年4月27日打背铐绑架进陕县。 后来我听说,那次“河南省第三劳教所”的恶警师宝龙、李新杰与三门峡“610”人员绑架我离开时故意给我戴上背铐带走,并对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扬言回去要判我六年刑,以此蒙骗恐吓其他人。 (十四)第三次非法“拘禁”——陕县看守所 为了达到它们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目地,由当时陕县公安局国保股长恶警张秀峰、张燕等呈报陕县公安局副局长李丰瑞批准,将我第三次“刑事拘留”,同样也是将我非法关押在陕县看守所。 此次非法“刑事拘留”由2002年4月27日至2003年9月27日获释,整整一年半,超过“陕县看守所”超期拘押最高纪录。如果不能逮捕,必须依法无条件放人,法律上有明文规定。我当时没想到它们竟会干出这样事。 刚进陕县看守所又遭犯人打骂,强迫遵守号规,调到3号监室。此号有一名十五年前被判死刑的“犯人”,可能是证据不足未能执行,一直关押至今,后来又再改判死刑,但该“犯人”终于上诉获胜,该“犯人”一直不反对大法并支持我们炼功,不久就被释放。 我被非法关押到“陕县看守所”,一个有良知的干警不满它们的所作所为,向我透露了一点“情况”。我才知道“河南省第三劳教所”在档案里诬蔑陷害我,说我扬言一出去就一头撞死在“人民英雄纪念碑”上云云。其歹毒无赖如此,乃中共一贯采用的流氓手段。 我了解到,2001年这里曾非法关押大批法轮功学员,并且在这里办过“洗脑班”。近六十岁的功友王法和二十多岁的功友秦法军因印制散发法轮功真象资料,已被非法关押近两年。在这期间他们被非法逮捕,恶人们起诉他们了几次,因无罪一直未能被判刑。据目击犯人讲他俩因拒不“转化”,坚持炼功,被恶警副所长武志强指使犯人打得遍体鳞伤,恶警武志强由此遭恶报出车祸险些丧生,虽捡了条命却有严重内伤。 在第三次被非法“拘禁”“陕县看守所”期间,我看到:大约在2002年5月份有一对年轻功友(男同修姓杨)被非法劳教。2002年6月非法关进一近七十岁的女功友刘菊花,刘菊花曾绝食一个月抗议非法关押。 另一名叫聂玪娇的女功友,曾与王法、秦法军一起在观音堂印法轮功真象资料被绑架,该功友于2003年春被非法劳教。该功友和王法、秦法军在2003年9月我离开看守所时还被非法关押着。 2003年4月27日武增魁、李辉两同修被非法劳教。 我为抗议非法拘禁,分别写“申诉书”、“控告信”交副所长胡兵、驻所检察院代表康××,一直石沉大海,没有回音。 由于长期遭受酷刑折磨,身体内有许多淤血,2002年喉部生出一血红肿瘤,后通过修炼不治而愈。在此期间加上“萨斯”流行,陕县看守所骗我家人来领人,副所长说无条件,但是我哥、姐来了之后,陕县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副所长恶警李丰瑞等又提出交2—3万元人民币赎人,被我家人严词拒绝。在此期间不法分子李丰瑞伙同陕县公安局国保康股长、县610不法人员秦××、贾忠民逼我“转化”,被我一一严词回绝。 (十五)无罪释放却又被立即劫進“洗脑班” 2003年9月27日,在诸多非法加期后,非法劳教期已满,理应释放。但江氏集团对法轮功学员不讲法律,“陕县看守所”的恶警在上级的指使下,由国安的恶警吕飞、原店刑警霍知春一起乘公安副局长李丰瑞“桑塔纳2000”轿车,直接将我绑架劫持到位于原河南省三门峡市武装部院内的河南“第二期洗脑班”,令人感到滑稽的是在“洗脑班”签发释放证给我,释放原因“羁押期满”。 在这个院内有一个五层的白楼,里面设有伙房、活动室、小黑屋(禁闭室)。除吕飞、霍知春外,还有金鹏石材机械厂(原豫西机床厂)保卫科的保安王伟、吴(保昌),这四人对我实施二十四小时包夹。 参与迫害的不法人员有:身材瘦高、形似骆驼的三门峡市政法委王××,陕县610主任赵××,610成员贾忠明、秦××,市610科长焦××、副科长张××(后来换了一人也姓张),司法局一人,某中学教员一名,不明身份人员小褚、游××、张××,等等。 “洗脑班”的所谓“开学典礼”由三门峡市政法委书记王××和宣传部长×××等主持,被劫持的法轮功学员共十名(三男七女),有一名60多岁的农民李文章几个月前才由其兄花2000元从“陕县看守所”保出,还有一年龄与我相仿的男学员是三门峡市铝厂工人。学员们由两名“帮教人员”包夹,这些“帮教人员”由单位职工或家人充任,每名包夹的“帮教人员”每月交一千元钱给“洗脑班”,“洗脑班”为期两月,实际无期。 一个农村女功友还带着个三十多岁的傻儿子来“洗脑班”,傻儿子不知吃饭、不会上厕所,保持一个姿势或坐或站,家里无人照料只好带来…… 后来为了达到“强制转化”的目标,“洗脑班”威胁将不“转化”的学员送大西北劳教、或者关入看守所,并且扣发或取消离退休人员的退休金,甚至宣称有文件规定罚每名法轮功学员3万元钱。 一次,我偶然听不法分子贾忠明对别人说准备遣返我回山西老家,因对方不收阴谋未成。 在高压下,三门峡市黄河医院的退休女医生、姓梁的功友两次犯高血压,由救护车接走。 两月后,还剩下三名同修,我一直被囚禁在一楼西边的第二间屋内,其他两名一个是市医院的医生,一个是家在市政府的退休干部朱云英,她们俩一直被关在二楼的铁笼内,这个铁笼曾关过“萨斯”病嫌疑人。 可笑的是不知屋内哪个警察居然偷走了我的100块钱。后来两位女功友被放了。院内十多个人看着我一人,时近隆冬,放人遥遥无期…… 2003年12月12日我乘院内人少,越墙而走,逃离魔窟,流离失所。 (十六)才离虎口,又入狼窝——遭青海省西宁市公安局绑架 在艰苦的流离失所的日子里,有一次在一所民宅不幸被煤气打了,导致煤烟中毒,二十多天呕吐不止。 2004年3月6日,我被哥姐接回到青海省西宁市的父母家中已奄奄一息。7日我被送青海省医院急救中心,8日我强行出院回到家中调养,由于长期的酷刑折磨加之煤气中毒,虽然刚刚脱离生命危险,但当时已不能行走。没想到一小时后,西宁市公安局一处的恶警四人伙同西宁市南滩派出所恶警葛兵等六人闯進我家,不由分说,形如土匪下山般将我抬走,扔進西宁市第二看守所。 经过如此折腾,我生命垂危,昏迷恍惚间我听到看守所的所医诊断后拒收,说心律过速有危险,一处的恶警不顾我的死活说先放这,过两天河南来人就带走。然后自己动手抬進看守所的监室,扬长而去。 此时我脚有残疾,体弱气虚,头发全白,四十多岁的人如同六十岁的病汉,面容枯槁,生活不能自理,恶警从家里绑架我时不顾我没穿鞋、没穿外衣裤抬起就走。刚抬進一号监室,一姓高的恶警進门就骂道:“干啥得不行,有功了”,边说边恶狠狠照我的腿上猛踢几脚,继而命犯人往我鼻子里灌浇凉开水,犯人们象地狱里的小鬼,抠眼珠、拔胡子、拉鬓发、拳击脸,又扳大拇指又掐人中,脚踢肋部、裆部…… 更为惨无人道的是,由于此次青海省西宁市公安的法西斯暴行令我69岁母亲大受刺激,当时精神失常,常常神思恍惚,时好时坏,在一连串的打击下先是忧郁害怕,屋内外躲躲闪闪仍感恐惧不安,逐渐发展成狂躁型,四处乱跑,目光呆滞。2004年9 月2日前后两次送入精神病院,被医院诊断为迫害恐惧症,时常间歇性发作,至今未见好转。 我被非法关押到西宁市第二看守所的几日后,河南省陕县公安局来了几个人,其中陕县公安局的刘局长来了没敢露面,露面的是河南省陕县公安局国保恶警张清华和原店刑警队邵××,他们见人已瘫在地上,怕死在牢里,与青海省西宁市的恶警们相互推卸迫害的责任,又企图敲诈未遂灰溜溜窜回。 后来我得知因在看守所私放犯人回家过年,恶警张清华被检察院处分,当时张清华正被取保在外。 从2004年3月12日我回到家中,至今一直是“取保候审”在家。为获人身自由,我曾求助律师多人,但他们怕丢饭碗建议我自己去找检察院。8月11日我去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控告西宁市公安局“非法拘禁”,控申处人员说“不成立”,推说让我自己去找公安厅;8月12日我去西宁市检察院申诉,他们连记都不记就让我自己去西宁市公安局找法治科。11月11日我去青海省公安厅信访办,他们推卸责任,让我找河南。几天后西宁市公安局一处一位姓于的警察打电话问我还准备去哪? 在西宁市第二看守所,我才知道河南省三门峡市安全局的不法人员竟然在我无罪释放后,接着又莫名其妙发全国“红色通缉令”抓我,连西宁市检察院的人士也惊讶,这不是拿法律当儿戏吗?你怎么不告它们?! 直到2005年2月,西宁市检察院监所监察处接下案子让我等待消息,至今杳无音信。家人咽不下这口气,但想来想去又觉得打官司旷日持久、劳民伤财、拖不起,再者现共产邪党当权,历次运动冤死了多少人?…… 看来高检开展的“关于处理公务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专项活动”不过是走过场欺世盗名之举。后来我又得知中央发没有文字的口头通知给下面的各级法院、检察院,不准接有关法轮功的案子,谁接了谁负责!不仅如此而且责成各级部门假意稳住告状的法轮功学员或者其亲属,弄清其电话和住址,并且跟踪抓捕相关的人员,实施更大的迫害。 我在青海省西宁市拖着残腿去找工作打工,人家一听是炼法轮功的唯恐遭牵连,再者我的身份证还被扣押在河南省陕县,没有那个敢要。很多不明真象的人仇恨歧视法轮功,亲朋好友疏远我们,我和我的家人承受着方方面面无形而又无处不在的压力…… 这场邪恶而残酷的针对“真、善、忍”的迫害,给我们全家人,包括朋友同事都造成了极大的伤害,留下了无法痊愈的心灵与肉体的创伤,难以形容的恐怖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压力,那噩梦般地狱似的经历时常如恶魔般出现在梦里,久久挥之不去,并且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还在继续,我时刻都面临着被重新抓捕、被投入监狱的危险,然而,象我家这样的遭遇在全国又何止千千万万……相比之下不过沧海一粟。 这场迫害带给我们法轮功学员及其家人的无名苦难是巨大的,而同时它造成了我们国家的法制的严重倒退,摧残了无数善良人心中的道德之花,败坏了整个社会的良知和正义,这场迫害所带来的对整个中国乃至全世界的损害都是难于估量的,文革“十年浩劫”所造成的灾难与之无法相比…… 后记 2004年11月20日晚八点,有人在看了电视上北京卫视插播真象片《风雨天地行》后,居然怀疑真象片里所播出的真象是采用高科技模拟、剪辑的,在天安门广场上拍摄“自焚”伪案的戏除了中共当权者江泽民谁能做得到? 以我这几年经历可以证明:“法轮功学员受到的残酷迫害全都是真实的”。在监狱、劳教所、洗脑班里,我们当时经受酷刑的现场他们不可能让你拍照,甚至不让人看到。出来后由自己或别人演示模拟一下受刑时的姿势,让大家能了解此种酷刑的具体形式,完全是在情理之中。但那些在明慧网上发布的能够在铁幕严密封锁下证实的死亡者只是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中的极少部份,而那些在明慧网公布出的死亡者、伤残者的照片一定是本人的照片。从我亲身经历亲眼目睹证实了老百姓的一句话:“共产党什么坏事都能干得出来”“共产党说人话不办人事”! 请怀疑法轮功真象的人都冷静地思考一下:和“真、善、忍”相对的是“假、恶、斗”,谁正谁邪,哪个好、哪个坏、那个善?那个恶?谁是邪教?要我说:“杀人放火、欺男霸女、共产共妻、无法无天、无恶不作的中共才是真正十恶俱全的邪教”。 仅仅因为去做一个无私无我的好人就要被消灭,强制我们“转化”,转化到“假、恶、斗”的邪恶方向上去? 我要肯说一句假话:“不炼了”,就不会被残酷迫害这么多年了。难道在中国讲真话是要以生命为代价的吗?这正常吗?说我们搞政治,讲真话中共害怕,因为它坏事做绝,做贼心虚。 如果人人都崇尚说假话、办假事,人人都可以随意对别人施暴,那么每个人就不是没有生命财产的保障了吗?如果眼见自己的兄弟姐妹正在被恶人奸、杀、打,却视而不见,那么还配做一个人吗?难道我们中华民族的道德与良知泯灭到这种程度了吗? “真、善、忍”为何独为中共所不容?虽然人权保护也已正式写入了宪法,新的领导班子也已上来了两年,可是这场迫害仍在继续…… 得到核实的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的人数已上升至两千多名,他们经受了上百种五花八门形形色色的酷刑折磨,如:“烤全羊”、“束缚椅”、“刹绳”、“指甲钉竹签”、“死人床”、“吊铐”、“强/轮奸”,“牙刷戳肛门”(甚至用牙刷通入阴道搓)、“火烧”、“毒蛇、蝎子咬”、“水牢”、“电刑”、“老虎凳”、“活人摘走内脏”等等。真正禽兽不如,虐杀手段之残忍、群体灭绝之恐怖为德国和日本的法西斯所望尘莫及,类似德国灭绝犹太人的集中营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竟然在中华大地上出现。至少十万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劳教,有上千名坚定的法轮功学员被送入精神病院,被强行注射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 这仅仅是某人的个人行为吗? 为什么一次次对无辜善良百姓的迫害能够发生而且愈演愈烈呢!2004年11月海外最大的中文媒体《大纪元时报》系列报道《九评共产党》轰动全世界。《九评》研讨会已举行百多场,从各个角度全面揭露了中共的真面目,深刻揭示出中共流氓本性、邪教本质(邪、骗、煽、斗、抢、痞、间、灭、控九大基因)。看完《九评》后我终于明白共产党是什么,它为什么要迫害我们,它为什么要没完没了搞群体灭绝运动,它为什么要卖国?原来它就是靠卖国起家的,原来它是个邪灵,光窃取国家权力以来,就害死人民七、八千万,太可怕了!难怪网上“三退”的人士(包括退党、退团、退少先队)每天成千上万。“三退大潮”风起云涌,想起曾经入过团、写过入党申请书,简直是奇耻大辱,我赶紧写两份退团声明,一份发给“大纪元”,一份发给原单位,抹去兽的印记。从此与这个全球最大的黑帮、恐怖组织、流氓团伙彻底断绝干系。 近来,科学家观察到许多天文异象,很多预言都写了今天将发生的事,如不退出中共,将随其下地狱,万劫不复。在此,我诚心奉劝各位朋友:“为保性命,赶紧退党”。尽管这场迫害空前严重,给我们造成巨大伤害,包括我们的亲好友在内。如果通过我们的遭遇能够唤醒人们沉睡的良知,认清真假、善恶、好坏。明白“法轮大法好!”从而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那么我们也无怨无悔! 我们自始至终对什么人当政、什么社会制度不感兴趣,我们只是反对这场迫害,希望早日结束这场迫害。将以江、罗、刘、周为首的所有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不法之徒送上良心道义以至刑事法庭伸张正义! 附录
1.参与对我迫害的单位: 一、深圳市: 1、深圳市公安局莲塘派出所。(国威电子厂) 2、深圳市政法委、巡/刑/交警、防暴队、武警支队、女子特警队。 二、北京市: 1、北京市公安局/天安门公安分局。 2、北京卫戍部队。 3、北京武警总队。 三、河南省: 1、河南省公安厅/陕县公安局 。 2、河南省司法厅。 3、河南省武警总队。 4、三门峡驻京办 5、三门峡市信访办 6、三门峡市政府、市教育局、司法局、宣传部、市政法委、市610、保安公司、劳动教养委员会、市劳教所、市检察院监管科。 7、陕县公安局、国保股、县政府610、原店镇刑警队、看守所、拘留所、金鹏石材机械厂/保卫科。 8、河南省第三劳教所(许昌市)。 四、青海省: 1、青海省公安厅/西宁市公安局(一处) 2、南山路派出所、西宁市第二看守所。 3、南滩办事处/ 南山路居委会 注:直接参与迫害的单位约有43个。 2.参与对我迫害恶警恶人(不法人员): 一、广东省: 1、深圳市政法委书记、防暴队员。 2、深圳市莲塘(罗湖区)派出所所长及不知名警员。 二、北京市: 天安门分局警察三名、天安门广场巡逻兵两名、武警官兵七八名、三门峡驻京办副主任张××、主任、服务员若干。 三、河南省: 1、三门峡市610焦××(科长),副科长张××(高个戴眼镜),另副科长张××,市检察院监管科樊科长,三门峡市政法委书记,三门峡市宣传部长,三门峡信访办,三门峡司法局。 2、陕县公安局副局长方留常(电话0398—3833900) 3、陕县公安局副局长李丰顺(转25013) 4、陕公安局政保股长(原)侯××(转25040、转25641—国保股), 国保股长(原)张秀峰、康××、张清华。 成员:张燕(已调走)、吕飞 5、陕县拘留所原所长高建业,××(0398—2892735)。 6、陕县610主任:赵××、成员:贾忠明、秦××。 7、原店镇刑警队:葛建忠、秦××、霍知春、吴保昌,邵××(队长) 8、陕县看守所所长张清华,原副所长:谢莉亭(男一所医)、秦××(医生)、杨余萍(指导员)、韩兴伟(原所长助理)、张金龙(干事)、巫××(现拘留所长)。 犯人:张建民(基金会察—原陕县机床厂)、金鹏石材机械厂保卫科:王伟。 9、三门峡市劳教所八所队:大队长:×××、中队长××。 10、许昌市“河南省第三劳教所”所长:阎振业,副所长:安××; 姚鹏(原二大队教导员),生产科长:晋许山(原二大队大队长), 警戒科长:董毛(原二大队二中队长),管理科长:宋××,管理科副科长:马华亭,教育科长:石堡龙(与阎振业为最邪恶者), 二大队二中队长:宋纳新,二大队一中队长(现副大队长):郑琦,二大队副教导员(原大队):周红伟,二大队一中队长:王发祥,三大队大队长:师宝龙,三大队教导员:赵××,中队长:潭、刘、李干事,赵队长。 劳教杂犯:贾大东、巴东(回族)、廖昊(音)、卢勇、董五一、大强、王胜、杨超群, 已枪决的黑社会梁三与李全义的手下:师兴伟、康京伟(回族)。 李铁蛋(毒贩子),赵宗保,史(雨点)。 四、青海省: 1、青海省西宁市公安局刘局长、一处:于××、及另四名(一戴眼镜圆脸,另一国字脸、体壮、青海口音)。 2、西宁市第二看守所:高××(队长),南山路派出所:葛冰及另一名袁××,犯人: ×××(四十出头)服过11年刑/劳教,一号房教师×××(二十多岁教监规)。 3、南山居委会:新秀兰、吴(婨芹)、李玉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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