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6月23日】
儿子的教训 江西余江县某干部的母亲是法轮大法学员。1999年7.20邪恶开始迫害大法后,该学员吓坏了,明知道大法好却不敢炼,不敢证实大法。2004年该学员开始重新学法,其儿子儿媳妇怕受牵连,千方百计阻挠,多次烧毁大法书籍,资料,并声称:不怕遭报应。孰不知“三尺头上有神灵”。2004年冬其儿子“感冒”,并逐日严重,在医院住院却查不出病因,并出现生命垂危的症状,医院下了病危通知书,其母亲手足无措,以为请其他学员发正念可以保她儿子的命。其他学员纠正了她的错误认识,并告诉她:“共产邪党迫害法轮大法搞株连政策,你家那么多亲戚都阻挠你学法和证实大法,今天你儿子明摆着是遭报应,同时也是在警告你家其他的亲戚不能干这种坏事。现在唯一的办法是你对他们讲清真象,告诉他们不能再迫害大法、干扰学员学法和证实大法。你儿子必须自己发愿今后不再干这种事,诚心念法轮大法好!如果不这样做,后果难料!” 该学员随即回医院,在儿子的病床前向家人讲清了真象,同时嘱咐儿子发愿今后不再干这种罪恶滔天的坏事,并默念法轮大法好,儿子也照做了。随后病情也日见好转。 出院后,该学员的儿子再也不敢干迫害大法的事了。
在金昌市看守所流传的故事这是一个在金昌市看守所流传的真实故事。 金昌市永昌县供电局的一个汽车司机张某(化名),酒后驾车,张某在不清醒的情况下撞人致人死亡,而后逃逸。在羁押期间,张某家人通过关系,与死者的家属、法院私下达成协议,法院拟判三年有期徒刑缓期四年执行,赔偿死者家属4万多元,为了安慰死者家属,张某家人自愿多赔偿1.5万元,也就是共赔偿5.5万元,达成协议后家人在接见张某时也将这个消息告诉了张某。当时,张某的监室,正好非法关押了一位大法弟子,大法弟子给监室的人员讲大法的真象,很多人都明白了,也都知道大法好,但是张某不但不听,还说:“我就不信,什么报应,你们大法好,你们还被政府抓进监狱,你们师父咋不救你们呢?” 接着就是破口大骂,骂的全是电视、报纸上的诽谤大法的话。大法弟子告诉它不要这样,否则会遭报应的等等劝善之言,它根本听不进去。 不久张某的判决书下来了,果然是三缓四,赔偿死者家属5.5万元,家人立即把赔偿金给了死者家属。因为当时还有10天的申诉期,判决才能生效,于是张某更是口出狂言,大法弟子告诉它会遭报应的,张某拿着判决书对大法弟子说:“我就看看我有什么报应,除非我被判三年实刑,我才相信。” 就这样张某在惊喜、急切的心情中度过了九天,第十天,也就是过了今天,张某就可以回家了。早上突然张某被检察院传唤出去,向它告知了检察院对此案的抗诉,并下达了抗诉书,张某这一下傻了眼,呆在哪儿半天没有回过神来,回到监室,张某无助、无奈、悔恨的眼神,看着大法弟子,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后来张某果然被判了三年实刑,被送到了金昌监狱服刑。 我想到这会儿张某才体会到了,诬蔑大法是要遭报应的。大法弟子告诉它的都是真的。 那么我们其他的人,从这个真实的故事中是否会领悟到什么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