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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衡阳市大法学员邓顺华六年来屡遭迫害
【明慧网2005年6月21日】湖南衡阳市大法学员邓顺华六年来屡遭迫害。2004年10月11日,邓顺华买了票上天安门城楼,被查票人员问“法轮大法好不好”,邓顺华答“好!”后,被带到公安分局拳打脚踢,非法关押17天,勒索生活费500元。

邓顺华,女,48岁,工人,家住湖南衡阳市清水塘铅锌矿,自1996年2月修炼法轮功后,邓顺华身心受益很大,以前患有的心脏病、肾炎、风湿痛、妇科病及其它疑难杂症都不翼而飞。邓顺华庆幸自己得到了这么好的功法,下决心一定要坚定的修下去,严格照大法的标准要求自己,做一个好人,更好的人。

99年7月20日以来,江泽民集团不断的对法轮功及其学员进行无端打压和残酷迫害,极大的践踏了道德和法律,混淆是非,欺骗、蒙蔽、毒害了善良的民众。

99年11月17日晚上11点多钟,祁东县公安局政保股股长贺峥嵘、矿派出所刘方志等十多个人,把邓顺华从家中绑架到官家咀派出所严刑拷打迫害,恶警拿鞭打邓顺华的背部、脸,又打她双手指,用双脚踩她的小腿上,痛得她倒在地下。邓顺华被恶警非法关押了30多天,敲诈勒索了1400元,并被强迫写保证书。

2000年元宵节,邓顺华和法轮功学员李迎春在路上被单位派出所恶警刘方志绑架到派出所,关冻一夜。2000年4月左右,邓顺华和两名法轮功学员一起被单位派出所非法抓关,冻了一晚后劫持到祁东县拘留所非法关押15天。放回到家后一直遭到单位非法监视,不准外出。

2000年7月17日,法轮功学员周小毛、蒋平田到邓顺华家来,被单位派出所周贤普非法抓到派出所,两位法轮功学员没有配合,恶警把她俩打得遍体是伤。第二天恶警把邓顺华非法抓关在派出所,并对她进行非法抄家,把邓顺华所有的大法书和炼功磁带和讲法录音都抢走了。

2000年7月19日,邓顺华被非法送到祁东县拘留所,当天从拘留所出来了,恶警四处搜捕邓顺华。后来邓顺华在天津时被恶徒非法拦截,非法关押于拘留所,拘留所对法轮功学员百般折磨,吃的连猪吃的都不如,法轮功学员来例假了,恶警也不让法轮功学员洗,也不给纸。有的法轮功学员把自己身上的内衣都用上,裤都红了。恶警不让法轮功学员睡觉,罚站在外面5、6个小时。

20天后,祁东县公安局恶警贺峥嵘、李伟,还有拘留所周佑忠、周道生等恶警对邓顺华大打出手,打脸,扯头发,拿2寸宽,3尺长竹棍不停的打,将她打得全身是伤,打得晕了过去,醒来后又打,又晕了过去,把她的左耳都打聋了,双脚都紫的发黑,没有一块白的,连脚趾都是黑的。邓顺华又被非法关押30多天,被敲诈勒索8000多元,并再次被逼写保证书。

邓顺华回到家后,单位不法人员一直非法监视她,剥夺她人身自由权,一直三年之久,只给生活费130元。

2000年12月大年廿七晚,邪恶之徒又闯到邓顺华家到处翻箱倒柜,将她唯一的一本宝书都被抢走了。第二天派出所刘方志、周贤普、管开生等十多个人将邓顺华从床上强行抬到车上,非法关押在祁东县拘留所半年之久。

2001年底到2002年初,邓顺华回祁阳县娘家,因街上电线杆有张贴“法轮大法好”等标语,村长邓喜平、邓田生就将邓顺华举报给大忠桥镇工区所,马上来了一辆车,在路上把邓顺华从车上拖了下来,劫持到祁阳县公安局进行迫害,非法关押42天,勒索生活费900元。

2002年5月13日世界法轮大法日,恶警当晚非法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抓捕,第二天又进行追问。邓顺华为不让邪恶得逞,当晚就走了,被迫流离失所,几个月后才回家。邪恶之徒对邓顺华进行看管,她伯父病故也不准去奔丧。

2002年12月25日这天,单位610、保卫科、矿里主要领导十多个人都闯进邓顺华家,十多个恶人强行把邓顺华抬上车,非法送往衡阳洗脑班迫害。邓顺华经过40多天的精神折磨,它们都没有达到目地,就不再管了,45天后将她释放。

2004年10月11日,邓顺华和几位同修上北京,买了票上天安门城楼,被查票人员问“法轮大法好不好”,邓顺华答:“好!”恶人就把邓顺华等带到公安分局问话,对她拳打脚踢,后非法关押17天,勒索生活费500元后才释放。

当日前一篇文章: 制止内蒙赤峰市、辽宁朝阳市恶警对大法弟子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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