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6月18日】褒奖令 鉴于,法轮大法(又称法轮功),是基于古老智慧的高层次身心修炼系统; 鉴于,法轮大法于1992年公开传出,免费教功,在亚洲、非洲、澳洲、欧洲、北美和南美的60多个国家有一亿人修炼; 鉴于,法轮大法帮助世界各地的人们改善身体健康,使内心平静,道德升华,并且令人深刻理解人性和生命的意义。还帮助各行各业的人们远离毒品、酒精、暴力和其它恶习,而走向更和谐的生活; 鉴于,人们学炼功法,净化心灵,精力充沛,摒弃旧的瘾好和坏习惯。家庭更加和睦,社区崇尚道德; 鉴于,法轮大法自2002年传入北安普敦县后,修炼者坚持不懈的与人们分享法轮大法柔和的功法和真善忍的法理。 因此,我,北安普敦县长格兰•雷曼, 代表北安普敦县人民特此宣布2005年6月6日至12日为北安普敦县 “法轮大法周”我于2005年6月6日在此签字并加盖北安普敦县公章,以此为证。 格兰•雷曼(Glenn F. Reibman)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