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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尼晨锋报报导法轮功学员谴责澳外长不当引用国际法
【明慧网2005年6月14日】(明慧记者刘东、周海伦编译报导)悉尼晨锋报6月11日报导法轮功学员在悉尼集会,谴责霍华德政府不当引用国际法压制法轮功。

澳洲悉尼法轮功学员日前举行集会,向媒体和公众通告学员向最高法院起诉澳洲外长唐纳的情况。外长唐纳于2002年3月在中共外长唐家璇到访堪培拉前夕签署行政令,不许法轮功学员在堪培拉中共大使馆外100米内展示横幅和播放音乐。法轮功发言人表示唐纳此举是为了讨好中共。

2005年6月11日,法轮功学员在悉尼通过真人演示,重现中共“610办公室”对法轮功学员经常使用的酷刑手段。

悉尼晨锋报报导说,大约50名法轮功学员在悉尼拜茅公园(Belmore Park)集会,唤起人们关注法轮功学员控告澳洲外长唐纳的诉讼案。法轮功学员们指出,外交部为限制他们在中共大使馆外举行抗议活动而制定的种种规定是非法的。

尽管法轮功学员可以在中共大使馆外自由炼功,但不能用扩音设备或在围墙上和车身上悬挂[抗议中共迫害的]横幅。

澳大利亚学员章翠英和戴志珍本周已向最高法院提交了诉状起诉外长唐纳,状告外交部无理限制他们的言论表达自由,要求法院下达强制令,禁止唐纳滥用外长的权力来限制法轮功学员在中共大使馆前打横幅和播放音乐。

文章报道说,章女士因修炼法轮功曾在北京被关押了8个月。戴女士指出,她的丈夫因同样原因于2000年被中共当局酷刑折磨致死。

报导说,法轮功发言人杰夫-格瑞戈里(Geoff Gregory)说澳洲政府此举是为了保全面子及维持与中共的关系。

请愿者谴责外长以罕见手法引用1992年维也纳公约,连续三年签署一连串行政令,将学员在中共大使馆外的请愿活动诠释为侵犯了中共外交使节的权利。

文章引用了杰夫在集会上的发言,“2002年3月16日,即中共外长唐家璇到访堪培拉的前一天,唐纳签署了第一个这样的行政令,声称我们打横幅有损大使馆的体面。我们无法在中共大使馆外和平请愿,为此我们非常气愤。”

文章同时也引用了另一名法轮功发言人约翰-戴乐( John Della)的话。戴乐呼吁澳政府取消这一禁令,并公正处理中共出走官员陈用林和郝凤军的避难申请。他说:“他们的签证申请不能被贸易和经济利益所左右。”

报导最后指出,这两位前中共官员在向澳洲政府提出政治避难申请前披露中共在澳洲设有一个由1000名特务和线人组成的间谍网。他们还指出,中共曾在澳洲绑架异议人士,其中包括居住在澳洲的法轮功学员,并将他们送回中国進行处罚,其中包括死刑。

当日前一篇文章: 章翠英:我起诉澳洲外长唐纳的原因(图)
当日后一篇文章: 四川广元监狱目前对大法弟子迫害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