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6月14日】北京团河劳教所鼓励、怂恿、威胁劳教犯人折磨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用种种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施行强制“转化”,并强制劳役谋暴利。 一、利用犯人折磨法轮功学员 北京团河劳教所虽有明文规定:在所内打人的劳教人员要受到处分。而实际上团河劳教所的警察是公然利用普教犯人(因为盗窃、吸毒等被劳教的人)虐待法轮功修炼者。如果普教犯人不打法轮功修炼者,警察就会打普教犯人。从来没听说过哪个普教因为打法轮功修炼者受到过任何处理,反而看到警察给他们减期、提前解教。其中三大队规定普教犯人“转化”一个法轮功学员奖励500分,用于减期。 比如在2003年9至11月,恶警指派普教犯人凌雁包夹20岁的法轮功学员管建武,凌雁、张会来经常殴打管建武,体罚他,强制他跪在床栏杆上很长时间,折磨得他精神失常。法轮功学员有李伟、魏如谭、王明园、刘威、高昌泽、齐伟等均遭过普教凌雁、宋乔、张会来、魏洪涛、高翔等恶人殴打。 2003年7、8月,普教宋乔、张会来逼迫法轮功学员王振宝“转化”,将他关在图书室里长时间军蹲,结果造成王振宝腿部严重受伤,长时间不能正常行走,洗澡时都需要两个人架着走。所有的三大队警察都看到了这个情况,却根本不予调查,反而变本加厉的折磨王振宝。2004年,王振宝多次写材料申诉,却没有得到任何答复,所有材料都如石沉大海。 二、种种折磨强制“转化” 团河三大队对于不“转化”的法轮功修炼者还采取克扣饭菜的办法,每顿饭只给一个馒头和一点菜,根本吃不饱。同时警察还不让法轮功修炼者睡觉,每天只能睡2、3个小时,让几个普教轮流看一个法轮功修炼者,稍微一闭眼,就捅一下,连打一个盹都不行。法轮功修炼者魏如谭、齐伟、刘威、贾守新、王振宝、彭光俊等等(简直太多了)都受到过熬夜的体罚。 三大队警察还经常以所谓的“规范”为由迫害法轮功修炼者,他们经常强制法轮功修炼者“军蹲”很长时间,这种单腿蹲,一般人能坚持20分钟就不行了,然而,法轮功修炼者经常被这样体罚几个小时、整夜、整天,严重损害人的身体健康。另外,还有一种体罚方式,就是所谓的“坐板”,警察规定:必须两手放在膝盖上,两腿并拢,膝盖弯成90度角,坐在儿童椅子上不许动。这种坐法一般人超过1小时就受不了了,法轮功修炼者有时却被逼坐数月。法轮功修炼者贾守新在三大队图书室坐了6个月,张永利被强制坐了半年至今。 警察还曾经限制法轮功修炼者上厕所,有时一天只能上1-2次厕所,还规定不喊报告就不让上厕所。2004年底,三大队警察高建国不让法轮功修炼者高昌泽上厕所,高昌泽五十多岁,快六十的人,只好把大便拉在裤子里。其它如齐伟、杨建民、李伟、刘全旺等等都受到过这种对待。 三大队还出现过所谓的“体能训练”,就是警察强迫一些坚定的法轮功修炼者做大运动量的运动,围操场跑几十圈,将人折磨至极其疲劳。被折磨的人有耿洪海、赵辉、刘威、魏如谭、王忠利等。 2004年4月,当时的三大队恶警大队长赵江,殴打法轮功修炼者李海林(残疾人),并把李海林送入集训队迫害。法轮功修炼者彭光俊就是在团河集训队被打死的。 在团河劳教所,警察明确说:“不转化的就要延期”。而且可以对“不转化”的法轮功修炼者采取任何手段,甚至很多严重违法的行为都变成了理直气壮的事。 团河劳教所一直私自拆看所有被劳教人的信件,并严格审查。而且,还曾私自扣押被劳教人与家属的信件。在2004年4月,几乎所有的三大队被劳教人员发的接见信都被扣押,原因是当时团河劳教所在三大队搞所谓的“纪律整顿”,实际就是严管,法轮功修炼者温继贤、贾守新、李占文、白少华、李海林、李才华、张永利等人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严管”,被罚“坐板”、不许睡觉等等,而且全队的人也都被严管,团河的警察怕此事声张出去,扣押了4月份三大队几乎所有人的接见信。 三、强制劳役谋暴利 劳教所还定了所谓的“所规所纪”,规定:不参加劳动要给以处分,要延长劳教期,等等。 北京华人传媒公司与北京团河劳教所三大队合作生产光盘,强迫法轮功修炼者劳动,榨取他们的血汗,三大队于2003年10月开始大量生产光盘,只给很少的一点点钱作为工资,平均每月只有几元人民币,有时从早上6点一直干到第二天凌晨3、4点,中间几乎没有时间休息,真是超强度劳役。有时忙不过来还将生产任务分给其他大队,到了2004年10月,稍微提高了一点工资,平均每月十几元,但也完全不能与实际付出的劳动相比。 三大队经常找来大量的手工活,比如:制作手机广告、新上映的vcd、医用止血带,以及各种广告制品,都是时间很紧张,强度很大的活,而且工作环境很差,冬天不允许穿大衣,不许戴手套,门窗四处透风;夏天很热,一间屋里有二十多人,生产光盘还要用到一个“热缩机”,在热缩机上工作的人感到酷热难耐,浑身大汗。而且法轮功学员很多是五六十岁的老人,每人坐一把儿童小椅子,很难受,不许说话,不许走动,上厕所如果警察不批准,就不能去。制作医用止血带时,生产环境很脏,没有任何消毒措施,听说还要出口。 同样是迫害法轮功大队的一大队劳动内容是扎头发,也是很费神的一项劳动,五六十岁的老人要戴着老花镜干活,经常一干就是一天。团河劳教所其它普教大队也做一些诸如砸钉子,捡纸页之类的活,强度也非常大,很累。调遣处的劳动是包筷子,极其不卫生,工作车间很脏,没有任何消毒措施,却要打上“卫生筷子”的字样。 中国的劳教根本就没有法庭的判决,这种强制劳动就是非法的。与劳教所合作的公司也都是在赚黑心钱,他们用压低成本的办法来挤垮同行,搞不正当竞争,扰乱了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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