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5月2日】 尊敬的领事: 当初听到新加坡法轮功学员由于和平炼功和发放法轮功真象光碟而获罪,我们震惊之余,仍相信新加坡是个法制的国家,事情最终会有个合理的解决。 今天看到黄才华和程吕金二位女学员不但被冠以八项罪名,而且还因不服判决而被送监禁时,我们所有听到的人感到非常震惊和不可理解,也觉得事态是非常的紧急。写这封信,是为了两位法轮功学员,更是为了新加坡警界与政府的未来。 这里我们不想陷入法律的细节中去探讨,因为从相关报导来看,她们俩的确没有影响到谁,没有伤害到任何人,如果就是因为法律条文中有某项规定,那就将无罪之身告上公堂,送进班房,那只能说这样的条文不合理,该纠正的是条文,而不是用有问题的条文来对付无辜的人。 让我们回到大是大非上来,一场长达六年的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明摆着是国家恐怖主义强施于内并输出于外,所以才有世上越来越多的人在了解,在呼吁,在共同结束迫害。但是遗憾的是,也有一些国家与政府对此保持沉默,这不禁让人联想到当年对纳粹希特勒的绥靖及其导致的恶果。 一个流氓在施暴,在杀人,当有人来呼救报案时,我们还要嫌他嗓门大吗?更何况她们的嗓门并不大,没吵了谁也没妨害谁。呼救报案、制止犯罪的人,正是政府应该嘉奖的好公民。 沉默也就罢了,法轮功学员讲真象给你们时,你们不听也就罢了,可当他们将真象告诉别人时,如果不但不开方便之门,而且还利用本该神圣的法律来惩罚她们,新加坡是在做一件什么样的事情呀? 在审讯过程中,当法轮功的证人谈到中国的法轮功学员遭受残酷迫害时,法官说:“这是中国发生的迫害,这是关于中国人的事情,我们对此没有兴趣。中国发生的迫害与本案无关。”法官还说“不管在中国是否有迫害, 不管迫害是否存在, 不管你们在那里讲的是否是真话,都是无关紧要的。你们去鱼尾狮展示法轮功,分发VCD和传单,只要无准证聚会,我们就要起诉你们。”听到此我们更是无比的吃惊,不相信这是出自于一个文明社会的法官之口。 法律难道只是为了打赢官司的吗?绝不是,是为了维护正义与尊严。那么,对一个地方的不公正,也在威胁着所有地方的公正。在这个地球村中,一家出事需要大家帮忙,否则自己家真出了事,我们还会希望有谁来帮呢。 新加坡当局也许有外来的压力,但任何压力都不能以牺牲自己的守法公民为代价,否则,当历史走过了不正常的一段时,人民该怎样来回头看自己的政府与国家? 如今,黄程两位法轮功学员的命运,正被世界上无数的眼睛在关注着。我们诚心希望,新加坡政府能作出一个正确的选择,因为这是维护正义与为虎作伥之间水火不容的选择,事关重大。请慎之! 华盛顿DC法轮大法学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