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5月11日】两名新加坡法轮功学员,因集体炼功和向民众讲述法轮功在中国遭到非法镇压的真象,被新加坡警方控“未经申请非法集会”和“拥有及邮寄未经批准的光碟”等罪名,经近1年的审理,2005年4月27日,新加坡法庭判两人分别罚款24,000新元和20,000新元。该事件引起了海内外的强烈关注,2005年5月10日,泰国法轮功学员前往新加坡驻泰大使馆递交请愿信,要求新加坡政府取消不公正判决。 法轮功学员几年来,面对苦难折磨,坚持和平抗争,向各国政府和人民讲清发生在中国的迫害事实,散发真象资料,获得了国际社会广泛的支持,更使法轮大法在六十多个国家得到洪扬。 泰国法轮功学员向新加坡使馆人员讲述了法轮大法真象,呼吁新加坡政府、司法部门撤销对法轮功学员的不公判决,与全世界正义国家、善良人民一起制止对法轮功的非法迫害,为新加坡选择光明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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