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4月9日】2005年4月4日,“法轮功人权”在日内瓦人权会议期间向联合国绑架和强迫失踪工作组的主席图珀先生提交了法轮功学员黄雄被绑架之后失踪一案。 图珀先生和学员们交谈关于救援失踪的法轮功学员们一事 |
黄雄家住江西省万安县芙蓉镇,自99年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开始那天他就被迫流离失所,被非法劳教一年半,此后四处流浪。大约在2003年4月19日,黄雄在上海与在美国的哥哥黄万青联系说他要去云南,然后就杳无音信,亲戚朋友到处打听没有人知道他的下落,上海市与江西省的公安局都拒绝提供任何关于黄雄的信息。 图珀先生是工作组新任主席,他接到案件非常关注,他说:“法轮功是一个很特殊的人权情况,在中国有大量遭迫害案件,是应得到重视的。”当他得知黄雄已失踪一年多了,很吃惊,并表示要马上采取行动。联合国强迫失踪工作组对失踪案件非常重视,如果一个人失踪超过三个月,他的案件就自动成为联合国紧急救援案例,而一旦立案,就一直要到被告的政府提供受害者确实的踪迹为止才会消案。 与法轮功人权一起提交案件的何立志先生特别介绍了在中国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一些特殊情况。因为江氏集团对法轮功的镇压采取株连政策,如果一个人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功而被捕,他的家人、亲戚、同事、街道与工作单位都会受到牵连。所以许多法轮功学员在被捕时都不说出本人的名字与住址,以免牵连其他无辜的人。正因为如此,这些法轮功学员遭受的迫害是最严重的,在酷刑逼供时,有许多被活活打死了还不知道他们的名字。这些善良的人们也就永远的失踪了。听到这里大家的心情都很沉重,图珀先生表示希望法轮功人权能提供更多的失踪案例。 法轮功人权同时还提交了法轮功学员高蓉蓉和魏星艳的失踪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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