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4月6日】在2000年之前,各省会城市的平信都是由各支局(所)收寄后统一交由各省会的函件分拣中心(位置在每个省会的火车站附近),由该分拣中心用日戳盖销邮票后进行分拣封发工作。自从迫害法轮功之后,为了迫害那些利用寄信讲真象的大法弟子,于是他们对这项工作进行了改变:各支局(所)收寄的信件,必须由各支局(所)盖销邮票后再交给函件分拣中心。而各支局(所)使用的日戳上刻着各支局(所)的名称、日期、时间,以便于确定这封信是在什么地方收寄的。信件在函件分拣中心进行分拣之前,平信因没有时限和责任之分,因此得先交由驻在该分拣中心的国安部门进行检查。 在此之前,国安部门的人只是对信件进行抽查,主要看有没有禁限寄物品,而现在却是主要针对法轮功的真象材料,而且还进了一套设备(具体是什么设备还不清楚)。因为他们的所做所为都是见不得人的。每天都将所有收寄的平信拿走进行检查,查出问题的信件全都被撕毁了。 对于平信,有时他们仅根据信封的书写情况就决定了该封信的命运。只因平信不是给据邮件,不存在责任纠纷问题,因此在一封平信的整个处理过程中(收寄──分拣封发──投递)任何一个环节都有权处理,如发现寄递真象资料的,便立即撕毁信件,而有时仅仅因为寄信人未写寄信地址或只写“内详”字样,便被撕毁了,而这样的信件多是私人信件,而商业信函被撕毁、丢弃的就更多了。 因此利用信件讲真象的同修,一定要先做好表面工作,不给邪恶以有漏可钻。在书写信封时注意以下事项: 1、收件人的邮编尽量准确,地址详细。 2、寄件人的邮编、地址也要尽量准确详细。 3、寄件人的地址写的是哪儿就要到哪儿去交寄。 4、不要在同一邮筒同时投递多封用同一种笔和同一笔体写的信。不仅要变化笔体而且要选择不同种类的笔。 5、信内的真象资料要用不透明的纸包好。一定不要超重,一封平信是二十克起价,超过二十克就得再贴一张同等面值的邮票。 6、寄信人的地址不要写得过大,一般大的部门(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都有自己打印好的专用信封。 最后就是发正念了,针对收件人,整个寄递过程,就连信封、邮票、胶水都要对它们发正念,让它们真正体现出它们生命的意义。 我感觉我了解的还不够全面,请详细知道这方面情况的同修或有识之士能够给予指正或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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