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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简阳市大法学员被迫害的部分情况
【明慧网2005年4月3日】

1、胡桂芳,女,60岁,家住四川简阳市草池镇群力村一社,2001年以来因坚修法轮大法四次被关押。第一次是2001年10月11日,胡桂芳晚上出去讲真象被抓到三岔派出所关押,直到第二天下午六点钟才被家人保回家。第二次是2002年7月22日晚上,三岔派出所和草池镇政府一伙恶人8、9人来到街上的住处,当时胡桂芳到乡下去住了,只有她儿媳妇一人在家。这伙恶人把家里抄了个地朝天,结果什么都没找到。第二天晚上,他们贼心不死又跑到胡桂芳乡下的家中抄家,并当夜把胡桂芳绑架到简阳市拘留所,非法关押4个多月,逼家属交3000元担保金和1280元生活费才放人。第三次是2003年6月21日,因胡桂芳在草池街上向世人讲真象被恶人举报,三岔派出所副所长陈强、草池片警谭林和政府恶人21日到胡桂芳家中抄家,拘捕关押胡桂芳15天。第四次是2003年9月30日,草池镇政府、草池区6、7个恶警及三岔派出所三恶警到胡桂芳家中抄家,抓捕胡桂芳。三岔派出所副所长骆X文是最邪恶的一个,靠迫害大法弟子升官发财,后调养马镇任所长。它在三岔期间,草池有8名大法弟子被关押,3人被劳教。

2、叶廷沛,男,63岁,家住四川简阳市草池镇实奋村八社。1998年得法修炼大法后,多种疾病不治而愈。2002年7月24日早上3、4点钟,乡住村人员张春发带着6、7个人进屋就翻箱倒柜,把大法书籍、资料、教功带、光盘、收录机等全部抄走后,将叶廷沛绑架到派出所,后又送到简阳拘留所,下午又送到看守所;在看守所关了一个月后又转到拘留所。直到2002年12月10日,家人被恶人罗文、干昌玉敲诈3000元(其中2000元现金、1000元欠条)后,叶廷沛才被放回。当时说这钱要退的,但叶廷沛及家人去退时,找这个,推那个;找那个,推这个,直到现在还未退还。

3、秀菊,生于1949年,住四川简阳草池9村5社,以前病很多,头、脚、胳膊一身痛,炼法轮功后就好了。1999年,坏人开始镇压法轮功,秀菊有点怕,就没有参加集体炼,心想这么好的大法,回家还是炼。通过学法炼功,秀菊什么都不怕了。2002年7月,邪恶之徒到家中到处乱翻,秀菊就请师父加持,把恶人赶走。有一个恶警,进屋后一直发吐,沉不住走了,其它恶人也就跟着走了,什么也没有找到。秀菊的大儿怕连累他就在家中到处找,找到了几本大法书和一些资料,拿到外面烧了,并对他妈妈说,在家偷偷炼,不准到处走,不准放录音。2003年3月,秀菊在房间里看真象资料,大儿看到后不但打了他妈妈,还把资料烧了,打电话给小儿说:“妈妈在炼法轮功。”两兄弟商量,叫妈妈接电话,小儿说:“你说法轮功好,就在家中炼,不能看资料。”其实,秀菊的两个儿子都知道大法好,妈妈以前那么多病通过炼功都不见了,这是亲眼目睹的事实,就是因为他们慑于邪恶的淫威才干出了对不起大法、对不起母亲的事来。但是,面对内外的种种干扰,秀菊从来没有动摇过对大法的信念。

4、周云才,男,52岁,四川简阳市贾家镇大法弟子,2001年9月为证实大法去北京上访,在途经河北时被抓,后被关进简阳看守所20多天,敲诈9000元后放回;2002年腊月27,简阳610大肆抓捕大法弟子,周云才又被抓进拘留所关押两个半月,恶警敲诈家中1000元后放回。家中多次被抄。

5、陈能清,女,38岁,2002年江氏流氓政府搞所谓的万人签名,人人过关。陈能清因不放弃修炼,被村长黄反修、贾家镇派出所冷逢兵、贺永刚和陈?以买木耳为名骗开大门,进门后不由分说就翻箱倒柜的抄家,抄走大法书籍、资料,然后把陈能清绑架到贾家派出所,许茂全还穷凶恶极的打了陈能清几个耳光。在各种威逼利诱下,陈能清仍不放弃修炼,派出所所长陈玉文、副所长武荣华把陈能清送到简阳市拘留所非法关押了112天,共骗取、敲诈2000余元。每逢所谓敏感日,书记谢长河,就带领派出所的人没完没了的抄家。

6、谢雨清,女,43岁,2001年腊月27日,简阳贾家派出所副所长武荣华带领一伙人来抄家,抄走大法书籍、讲法带和大法资料,并强行把谢雨清抓到简阳市拘留所拘留了100天,敲诈家中900元钱。此后邪恶经常无理抄家。

7、肖会清,女,50岁,简阳市贾家镇小学教师。2000年镇教办主任邓重、校长邓小华、书记陈庆普叫肖会清交不去北京的3000元保证金,肖会清不配合,被学校每月工资扣300元。学校几次要挟辞退肖会清,并多次找他谈话,逼他放弃修炼法轮功,肖会清不为所动,结果学校还是聘用了肖会清,但每月扣减他的工资。学校领导不甘心,把肖会清调到路途很远、条件很差的学校去,肖会清每天须往返几十里路。这期间,肖会清先后被扣除工资12000多元。2003年11月28日,肖会清在班上给学生讲真象,给每人一张真象卡片,让他们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有位不明真象的学生家长告诉校长,同事汪裕富出于嫉妒,打电话到贾家派出所举报。贾家派出所副所长武荣华、恶人陈克把肖会清抓到简阳市看守所关押至今。

8、向秀英,女,55岁,住贾家镇高明乡五村六组。2002年7月25日晚上两点钟,高明乡治安组组长钟永、成员周泽林,村书记李民敏、村长魏应州、民兵连长刘光兴和全村各社社长,跑到向秀英家中非法抄家,把大法书籍、师父法像、录音机、磁带全都抄走了,然后把向秀英抓到乡政府,说是谈两句就回来,结果不仅3、4顿不给饭吃,还把向秀英带到贾家镇派出所关押,晚上又把向秀英抓到简阳市看守所关押了四个多月。村委会刘廷章逼迫向秀英85岁高龄的婆婆交1200元生活费才放向秀英回家。由于长时间关押,遭受身体和精神的双重折磨,向秀英回家后身体虚弱,不能劳动。那一年,由于向秀英被关押,错过了播种时期,家里的庄稼收入全无,婆婆只好把家里的肥猪卖了交生活费。

9、大法学员陈方锐、余玉良,住贾家镇高明乡五村五社。2002年7月25日晚,高明乡邪恶周有超、周择林、钟勇,村上李明明、刘克兴、刘廷章、熊国书、魏艰周、吴金成,还有社里的很多人,把陈方锐、余玉良家的房子团团包围,一些人就跑到家里翻箱倒柜,把家具全都摔烂了,目地是找钱、找资料,它们抢走了大法磁带、师父法像等,把陈方锐、余玉良绑架到贾家镇派出所,后又把陈方锐、余玉良送到简阳市看守所关押了四个多月迫害,使陈方锐、余玉良的身体受到很大的伤害。回家时,邪恶还逼迫陈方锐、余玉良的儿子贷款2500元交了生活费才放陈方锐、余玉良回家。由于身体受到很大的摧残,陈方锐、余玉良回家后不能劳动,后通过不断的学法炼功,在师父的慈悲呵护下,身体才恢复健康。

10、付能贞,女,63岁;巫菊云,女,40岁,住简阳市高明乡。2001年3月母女二人被绑架到简阳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同年10月,母女二人再次被绑架到简阳看守所非法拘留了40天,并抢走现金100元。

12、谢思琼,女,42岁;肖春花,女,50岁;王学平,男,55岁。三人都因修炼大法被抄家多次,抄走大法书籍、资料,录音机、录像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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