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3月25日】2000年,由于我在单位利用便利的工作条件证实大法、抵制邪恶,被所在部门不明真象的人举报到领导那里,使本来就担心因法轮功问题而牵涉到自己切身利益的领导们恼羞成怒。他们经领导班子“例会研究”后决定将我开除公职,并且准备将此决定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各个部门。在下发文件之前,他们决定再找我谈最后一次话。 谈话之前,他们还伪善的转告我,可能要给我调动一下工作,让我考虑一下想去哪个部门。但我还是通过各种途径知道了他们找我“谈话”的真实目地。 面对这看似突如其来的魔难,首先,我仔细的审视了一下自己的心。我发现自己平时在向周围人面对面讲真象时,总是掺杂着许多顾虑与人心,使自己无法做到师尊所要求的“用理智去证实法、用智慧去讲清真相、用慈悲去洪法与救度世人”(《理性》)。冷静下来之后,我决定抓住这貌似“最后”的宝贵机缘,让这些不明真象的人们能够得以救度。 “最后”一次谈话终于开始了,当时几位领导都已到场,人们的面目表情显得严肃而又凝重。单位主要负责人也一改往日的“谈话”风格,他故作轻松的给我讲了一个小故事作为开场白,但“故事”中却有含沙射影的诋毁大法和羞辱大法修炼者的成分。由于那时我已没有了往日的顾虑与割舍不下的执著,而完全是抱着一颗去救他们的心,所以当听到他的这番话时,我的心态非常坦然和平稳。在师尊的加持下,我的智慧像泉水一样流了出来。我将计就计的给他们也讲了一个小故事,故事的内容是我现场以《一个公安干警的忏悔》为素材,其中又糅合了我个人和家人的一些修炼心得体会及揭示善恶有报的几个小故事临时创编出来的。他们听后竟面面相觑、一时无语,其中有的人眼里已噙满了泪水……那位负责人见状显得有些慌乱,他连忙质问我:“你说这些是什么意思?!”我坦坦荡荡的告诉他:“没什么意思,我仅仅是讲了一个故事。”他威胁我说:“给你一周的考虑时间。一周后,如果你对法轮功的问题还是这个态度,你的工作就会有所变动。”我不为所动的坚持道:“一周后,我还是这个态度。” 一周过去了,没有音讯;两周过去了,那位负责人找到我,并亲口告诉我:“你还在原部门继续工作吧。” 2002年,当地恶人对大法弟子实行疯狂的“地毯式”大搜捕。迫于无奈,我只好流离失所了一段时间。当再想回到单位上班时,单位由于机构调整已经物是人非,领导班子的成员全部都是从其它几个单位调来从新组合的。 我悟到,这一切都不是偶然的,他们可能就是以这种形式来听闻大法真象、得以救度的吧。(后来听说,他们各自的原单位都没有大法弟子。而我们原单位也仅有我一人是大法弟子。)当我刚刚悟到这一点时,他们就向我发出了最后“通牒”:必须马上去单位上班,否则后果自负。我对此欣然应允,但对他们向我提出的附加条件--写保证、写认识等,我一概予以拒绝。最后,那位新来的主要负责人只好推开很多其它事务,亲自找我谈话。当我们在交谈时,我适时的将“四二五”、“天安门自焚”等真象讲给了他,他听得很投入。当我讲到自己几年来亲身所遭受的迫害经历时,他震惊了。他在沉思良久后,声音低沉的问我:“你属于哪个派出所管辖?我找他们来谈谈。”我如实的告诉了他。(后来听说,他果真找来了派出所的人,质问他们为什么要那样对待我,并警告他们不要再去我家骚扰。)我们的交流变得越来越溶洽,最后由他来向我承诺:在他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一定会对我的安全问题提供保障。他还诚恳的希望我在巨大的压力之下,能注意自己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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