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3月23日】我从前是一个外表柔弱、多愁善感的女人。读书时,同学们叫过我“林妹妹、病西施”,中医看我总说我先天气血不足。但不知怎的,我却从小胆大,漆黑的小径敢走,风雨交加的夜晚敢出门。常常有陌生人、甚至擦肩而过的人爱对我说:“姑娘,好福气呀。”我每当听到这句话总会疑惑,不知道自己的“福气”在哪里? 记得自己年幼时常做一个梦,总梦到一个同样的场景:见到自己仿佛站在白云间,周围远近视线所及都是一些白团团,把自己围在中间,那象“白棉花”似的大白球,双臂抱不下,有的好象在缓缓滚动。但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个梦却没有再现。 1990年在众人眼中一向文文静静、柔柔弱弱的我却自己丢开中学教师的铁饭碗,从一个边远的小县城独自去海南岛闯天涯。所有认识我的人都说想不到,连我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会不安分,反正冥冥中觉得人生不能这样度过。 直到1997年底我有幸得大法,我才终于知道自己找的是什么?当时真是手捧宝书,彻夜难眠、爱不释手,得法的喜悦无法用语言言表,心中所在的忧虑都一扫而光。那时我真感到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我从师父的讲法录音中我知道了德是一种白色物质,也才懂得了年幼时的那个梦,也才明白了人们对我所说的“福气”在哪里。 从1999年7.20至今,我坚修大法的信念一刻也未动摇过。我靠着对大法坚不可摧的正信,堂堂正正的走到今天,曾经被拘押、被劳教,但是任何环境下我没有说过、写过有违师父和大法的言辞;而在师父的慈悲呵护下,除了两个耳光,那些邪恶的毒手再没敢伸向我瘦弱的身躯。 回顾几年的历程,有欣慰,有遗憾;有经验,也有教训;虽然没有跌倒,却也有大的损失。然而追悔无用,只有加倍弥补。借明慧征集“正念正行征文”之际,作此文,也算是对自己7.20后走过的路作一小结,以“明析不足再精進”(《理智醒觉》)。 一、乌云压顶时 * 戴法轮章找同修 1999年8月我结束了异地的工作回到广州,原来的炼功点已找不到一个人了。我在此前只在广州呆过很短的时间,没有一个同修的电话。那时我就象一只离群的孤雁,得不到任何消息,心里很着急。我找出从前不怎么戴的法轮章戴在外衣上,希望有同修能看见;结果走街串巷,戴了几个月,也无人问津。最后还是师父慈悲安排,我在住处附近看见一个阿姨和我擦肩而过,我走过后才反应过来好象一起学过法,赶紧回头去追,结果在茫茫人海中她就将我这个“陌生人”带回了她家,这样我才结束了自己的孤雁生活。 * 留电话证实法,没有怕心 2000年的一天,我在广州一报纸上见到一则消息,报道广州某铁路集团公司党委办出了一本诽谤大法的书。我立即查找到该公司的地址给该党委写了一封信,结合自己的修炼告知他们真实情况,还说如果需要可以带他们走访自己认识的学员作实地调查,以帮助他们认清事实,最后留下自己的姓名、地址、BP机号码。结果寄出后是石沉大海。 * 上北京证实法,直面迫害不畏惧 2001年1月(年初三)我和一位同修从广州去北京证实法,那时正是“自焚”事件后几天,我们事先一点不知此事。下火车后我们顾不上吃一口饭就直奔天安门,到天安门时只见整个广场四周都围上了铁护栏,只留了几个出口,出口处有穿绿、蓝制服的两类警察把守着,感觉很森严。因为我们已是第二次上北京,已作了充分的准备,一点没怕,最后在广场中心对着天安门城楼顺利打开了横幅高喊“法轮大法好!还法轮大法清白!” 只可惜当时没想到奔跑,结果没喊几声,就不知从哪里飞快的有便衣冲到面前一把将横幅扯下,马上又有警察接应将我们带到广场附近的面包车上。同修被一恶警狠狠的从后踹了一脚,我的眼镜已被收走卸掉镜片后还给我一个空架。在那时,我们才听恶警们说到“自焚”的事,虽然很诧异,但我马上对他们说:“那绝不是法轮功学员干的!”在车上我给带我的那个警察讲真象时,另一个警察又上车来,到我前排座位上坐下,侧身向着我,恶狠狠的问我:“你在讲什么?你在讲什么?”一边说着一边举手想打我,车上那个警察说:“不要打她,让她讲。”那只举起的手就收起来了。 他们将我们带到天安门附近一派出所,当天抓到的同修共二十几人都关在一铁栏隔出的小屋中。一年轻女同修被用手铐铐在铁栏外,到了晚上6、7点钟,已铐了一天,这位同修要求上厕所,无人理睬,全体同修就齐声喊“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窒息邪恶”。喊声震天动地,当时无一个警察敢進来制止。后来来了几个警察,同修们就跟他们论理,有个女警,盛气凌人,气焰更嚣张,我接过同修的话与她论理,几番之下,她看自己不是对手,后来气急败坏的指着我不知在对谁说:“这个人,一会给我好好招待她。”然后就灰溜溜的走了。晚8点左右他们把我们全体赶上了大客车,没人“好好招待”我。 到了目地地,下车一看,原来送到了怀柔看守所。進到院子里,全体同修站在寒风中,在凄冷的月光下,到处传来叫骂声,所有的同修都感受到了那个环境的邪恶。我听到与我同来的阿姨被抓去量血压,因血压高被强迫打针,阿姨不从,遭至恶警拳打脚踢,恶警一边打一边还叫喊着:“就要打你!就要打你!”我忍不住了,在黑暗中大喊一声“不准打人!”过了好一会,一个穿黄马甲的刑事犯才过来问:“刚才是谁在喊?”没有回答他。 此后几天在邪恶之徒的诱骗、暴打、电击、脱了衣服只穿一层内衣、赤脚踩在雪地里冷冻等酷刑折磨下,每天都有同修报出姓名、住址被当地驻京办接走,最后我们号8 个人,只剩下我和另一位大姐。 有一天,号里留下我独自一人时,我突然想:如果此时把我拉出去枪决,我的心可能都不会多跳一下。其实在这过程中不是自己有多勇敢,而是因不报姓名的同修除自己无一例外都遭受了酷刑折磨,看到同修们在酷刑下不向邪恶屈服的钢铁般的意志,从而更激励和鼓舞了我,产生出了坚定的力量和信心。 就在我已做好准备,進入绝食绝水的第五天,被无条件释放了。放人时,让我签名,在我预备签下自己的编号时,狱警让我签名字,我那时依然保持清醒的头脑,反问他:“我什么时候告诉过你我的名字?”他们马上不耐烦的让我签了自己的编号。就这样,他们没有敢动我一掌,还给了我自由。我就这样堂堂正正的闯出了怀柔看守所这个名符其实的魔窟。 当我踩着积雪,走在清冷的大街上,看着那些远近的霓虹灯招牌,仿佛看到那歌舞升平的景象,想着狱中一墙之隔,却是天壤之别中同修们的受迫害的惨景,在狱中没有掉一滴泪的我,呼吸着自由的空气,泪水夺眶而出…… * 火车上讲真象 我独自踏上了归程。在火车上我一直想找机会揭露邪恶迫害,于是主动与下铺的人搭话。当他问我去北京干什么时,我告诉他自己是法轮功学员,刚从看守所放出来的实况。此言一出,震惊四座。因为那时我看到人们铺上铺下的报纸都是有关“自焚”的报道,我虽不知讲的啥,但我头脑很清醒,我严正的告诉他们:“这一定是一个阴谋!”我的话引来了更多的旅客,好象整个车厢的人都在朝这儿涌,整个通道被人群严严的堵住了。我听到一个男士在过道拥挤的人群中朝我高喊:“我最喜欢你们这个(法轮功)!” 讲了一会,我有点口干,就起身站在梯上从自己的铺上(上铺)拿水喝。就在此时我听到背后传来问话声:“谁是炼法轮功的?”我想起师父说过不要主动配合邪恶的话,就没吭声;他又问了一遍,我听到一个男士答道:“不知道。”后来就听到一个女子的声音(估计是卖货的乘务员):“是她。”接着有人拍了我一下说:“你是炼法轮功的吗?”我说:“是。” 我从上铺下来一看,是一个警长带着两人。他问哪些是我的行李,我指给他两个塑料袋,都是带在车上吃的食品,他说:“你没有别的包了吗?”我说:“没有。”因为我所有行李在看守所被没收,出来时除登记的钱物等无一样归还,有的同修钱被没收也不给收据。他让那两人查我的铺,找得很仔细,却一无所获。警长让我跟他走,我心里很坦然,一点也不怕。 警长一边走一边问我:“炼了多久了?”“三年多了。”又问:“好不好?”我理直气壮的说:“当然好!”走到乘务员休息室,他见没人,就对我说:“炼法轮功的也不怕,我知道你们是好人,但你不要在车上讲,否则我就把你逮起来。”我一听心里感到宽慰,对他点了点头。他说:“那你回去吧。” 就这样在师父的慈悲呵护下,北京护法之行一路抛头露面,不躲不藏找机会讲真象,无惊无险,不仅顺利的回到家中,还赶上正常上班。 二、转折关头不畏惧,心系众生与大法 * 惊闻形势大变 一心去买书 记得1999年7月22日那天下午正好是我们学法小组的集体学法时间,在途中我又遇上一个同修,于是两人同往学法点走,到了点上阿姨家,却见一个人都没有,阿姨站在门口说:“已接到通知,不准学了(该同修是党员,已提前得到消息),下午3点钟电视要播实况,注意收看。”我一听就对与我同行的同修说:“走,我们快点去买书。” 其实我自己的书很全,但我想如果形势真的变了,以后书可能就难买了。顾不上回家,就与同修赶去一书摊,但一摸口袋,却只有十几元钱,只够买一本《转法轮》。当时看到还有《在新西兰法会上讲法》,因没带钱买不成,回家看了当天的电视,知道形势非常严峻。第二天我带上钱再去书摊时,书架上已见不到了,我一问,摊主说“没了。”我知道她是害怕收起来了,就说我昨天还来买过一本,她才相信我,悄悄给我拿出一本。这成为我买的最后一本大法书。 * 被非法抓捕之时 2001年10月我利用国庆假跨越千里回家乡讲真象,被受蒙蔽的一熟人举报而遭通缉,10月底在我回办公室时,我被老板在压力下出卖后被非法抓捕。我将他们送来的拘留证传真件撕了个粉碎,他们将我带出办公室时我就高喊“法轮大法好!乱抓乱捕大法弟子!”当时我就想尽全力呼喊,所以感觉自己的嗓音都变了。可惜路程太短,电梯里又没人,所以听到的人很少,来抓捕我的五个人一个都没敢吭声。 * 被送劳教踏入非自由门 在看守所邪恶要我作个所谓“转化的典范”,我说:“做梦!”因我拒不抄写邪恶所要的东西不签字,被非法判劳教三年。送劳教时,走出看守所的监号门,回头看着拥到门边相送的狱室的人,留给她们的最后一句话是:“记住啊,要做个好人!”我被送到劳教所,办完手续要由自由之地跨進非自由之门的那最后一刻,我对送我们来的女干警告别时说:“你遇到我们也是缘,你回去一定要看看《转法轮》。” 三、维护法,一点一滴不松懈 * 只准写“法轮功” 2001年底我在看守所,监号里的所谓“学习委员”有天登记全号人员的基本情况,要写每个人是什么原因入所的。写到我时,我听见她在问别人:“是写‘法轮功’?还是写×教?”我一听,对她严肃地说:“只准写‘法轮功’,否则我就给你撕了。”后来她写好后我问她,她说写的是“法轮功”,我不放心,亲自拿来看过,见她确实写的是“法轮功”。 * 不给邪恶之徒市场 在劳教所,一次新换的我的所谓包室干部叫我去做问话笔录,问话中两次说到“法轮功是×教”,我就严正的对她说:“如果你要用这种口气和我说话,那我们的谈话就此结束。”接下来,她果然就收敛了。由此她可能对我就有了一些了解。有一次,她查班时,抓到带我上厕所的一个包夹人员的差错,她想打这个包夹人,但当着我的面却不敢下手,就叫另一人将我带回班。我刚一转身,身后就传来清脆的几记耳光声,后来包夹哭丧着被打红的脸回来对我说:“你一走,她就打。她(指狱警)说,刚才有法轮功在我不打你,现在打你。” * 离婚答辩状上的“特此更正” 第一次被抄家后,公安不准房东租房给我住,丈夫就觉得天都要塌了一般,面临居无定所,他让我在他和法轮功之间选其一。我告诉他我不会放弃修炼法轮功。丈夫说:“老婆你什么都好,就是学法轮功(不好)。”我说:“不对,是因为我学了法轮功,才什么都好。” 我被劳教后丈夫来探监对我说:“我等你到今年底(2002年),不转化就离婚。”我对他说:“你不用等,你永远等不到这一天。”我在心里对自己说:我可以失去一切,但我绝不能失去大法。 2004年春丈夫再也等不下去了,向法院起诉离婚。我也理解他的想法,他一直想要一个孩子,可我却被关在劳教所,他觉得我不“转化”,以后就算有了孩子也没地方上学。真象资料他拒绝看,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他自然不知道大法弟子走的是一条多么光明的路,也就看不到希望。所以我也同意离婚。在法院寄来的诉状中有“崇信××组织”之说。为此我在答辩状中写到:“为了维护法律的严谨和严肃性,特对文中有关错误作如下更正:文中称本人崇信××组织。本人只是坚持修炼法轮功,而法轮功绝不是××组织,特此更正”。 (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