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3月19日】我叫汪洋,家住四川温江区寿安镇苦竹村六组,于九八年三月修炼法轮大法。在这以前我身体不好,患有严重的神经衰弱,长期失眠,甚至服了安眠药也不能入睡,非常痛苦,还有胃病,腰椎盘突出,子宫肌瘤等,经常吃药不见效果,我是在坐月时得的病,据说是很难医好的。自从我得法后,多年的病症不知不觉中全部消失,我现在才真正的感到无病一身轻,从而获得了真正的健康,幸福和美好,几年来我身心受益,无以言表,汇成一句话:法轮大法好。 当师父被诬陷,大法被遭受无辜迫害时,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关于“公民享有信仰、言论自由权利”的规定,同时本着对人民政府的信任,于2000年3月進京上访,为大法说句公道话。刚到天安门,警察就上前询问:“你干什么的?”我说“炼法轮功的。”立刻就被抓上警车,送到驻京办事处,恶警把我们的钱全部搜光,一个叫李琼英的大姐刚要说句什么,就被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小伙子狠狠的扇了两耳光,当时我便说道:“你不能随便打人,是犯法的。”他顿时气急败坏的就骂起我来:“你要反了。”然后凶恶的用穿着皮鞋的脚狠狠的朝我小肚子踢来,另一位曹大姐刚站过来,也被痛打一顿,这些“执法者”竟敢如此凶残,以前在我的心目中“人民警察爱人民”,今天却让我为它们感到脸红,难过。 第二天给我们戴上手铐,被送回温江县公安局非法拘留,亲人来探望时,逼迫要先交150元生活费才让见面。16天后把我送回当地寿安派出所,要我写保证书,由于没有配合他们的不法行为,又把我关進温江看守所47天,每天长时间剥铜芯电缆线,手被勒出血还得继续干,完不成任务要重罚,同时家里的亲人还要遭罚款,镇武装部长徐元洪向我丈夫何国长勒索现金6300元,至今连收据都不给。 2001年3月为了坚持信仰,我被当地寿安派出所逼得流离失所,2001年9月9日在都江堰发放真象资料时,被恶警非法抓捕,关進都江堰看守所,把我手脚铐在一起,不能吃饭睡觉和大小便,为了抵制迫害我绝食抗议,恶警王所长和几个男犯把我按在地上多次强行灌食、插胃管,10月25日又把我送往成都宁夏街转运站非法劳教1年半,后又转到郫县监狱,身体被迫害得很虚弱,送到成都市三医院检查,不知详情,听说是严重高血压,送到楠木寺两次被拒收,在这种情况下都不放我回家,12月又被再次强行送往四川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 在入所队每天由几个“帮教”轮番对我精神迫害与洗脑,面对邪恶的谎言,我坚决抵制。后来编入七中队,队长张小芳迫害法轮功学员心狠手黑,毫无人性。我亲眼目睹祝霞姑娘和几个坚修者被一群毒犯轮换着在地上拖着跑,身上被划出一道道伤痕,停下来就灌脏水,一只脚离地一只抬在桌上还加上数块砖。迫害之惨烈,当时我的泪水止不住的流出来。 寒冷的冬天,恶警指挥“管教”每天给我们强行灌水(5-8大杯),恶警毛某说:“是关心这些大法弟子,多喝水身体好。”而且整天不准上厕所,实在无法忍受时,只好把大小便解在裤子里,恶警便一边讥笑一边骂我们不讲卫生,唆使“管教”脱去我们身上的衣服擦干地上的尿水,只穿一件内衣裤子又湿又臭,一直要冻到深夜。有一天,大法弟子付丽群被犹大王仪珍连内裤脱光,打着光脚在坝中站军姿长达几个小时。在这魔窟里,恶警们哪还有什么人性道德而言。 夏天晒烈日,冬天挨冻,长时间面壁站军姿,脚、腿站肿了,还要逼迫我们参加强化训练,跑步百般刁难,电击。张小芳经常对大法弟子变换邪恶招术,2002年11月份,说是有规定:大法弟子每顿只能吃其他人员的三分之一,还必须得经过一个叫郭练的邪恶妥协者检查,有时多了一点也给倒出来,其实也就那么一大口,而且整天都不准喝水,一个个被饿得皮包骨头,回到寝室里还得罚站到深夜,灭灯才让休息,我的脚腿到膝盖都肿了,走起路来很不方便,上楼梯更是疼痛难忍护着栏杆走,就这样也不放过对我的体罚。我坚信师父!坚信大法!心里一遍一遍的背着法,全身充满力量,我知道:全是慈悲的师父在看护着我,疼痛的腿也逐渐的好起来。 有一天,恶警毛某把我叫到办公室,叫我吃药,我说:“没有病。”她就乱骂一气,我说你身为干警骂人不好,她说今天打你又怎样,于是叫几个“管教”灌我大量盐水咸得吃不進口,回寝室后,几个邪恶妥协者罗章寿、夏素青等人轮番灌药灌水,后半夜突然发起高烧来她们才肯罢休。恶警为了逼我放弃修炼,晚上通宵不准解手,下半蹲,不准睡觉面壁站军姿,尿水从脚下流出,犹大杨金香就把我的被子抱来让我踩在脚下浸,白天恶警唆使毒犯林凤姣、何平加岗折磨我,又脱衣服又是打骂,冻得我全身发抖,她们说:“我们也不想这样对待你,我们要挨骂呀,我们要罚分呀,谁不想早点回家。”由于自己平时学法不扎实,没有站在法理上认识,正念不强甚至没有正念,不但没有否定旧势力的一切邪恶安排,去抵制她们的这一切暴力行为,只是无可奈何的承受着,结果造成很不必要的损失,在我修炼的旅途上留下了一大污点,在这种长期的连续不断的精神迫害和肉体折磨下,实在无法忍受这种残酷虐待,被迫写下了所谓的“转化书”。我好后悔呀!我好惭愧呀!回家后我不犹豫的写下了严正声明:“声明我所写的一切全部作废!”同时我又走進了师父指引的正法修炼中来。 2003年5月8日,超期关押我两个月放我回家了。回家后当地政府仍然没有放过对我人权的继续迫害和侵犯,丈夫因此而受牵连,撤销他信用社主任的职务,同时亲人们在精神上受到了巨大的痛苦和压力,逼得我们家庭无法过上平静而安定的日子,我到同修家去,镇610办主任都要跟踪,晚上蹲坑监视。有次我不太理智留下地址和姓名,寄信到都江堰看守所,信中邮去当时在狱中欠小卖部大爷的两元钱之外,同时也给他讲真象,揭露几年来政府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江泽民等人在国外被起诉……后来信被退回转到程松清等人手上,他拿着信来找我丈夫说:“如果她继续下去,我们就把她送到新津,一切费用由你们自己付。”他问我:“你信上说很多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被打死、打伤,你看见吗?我们打过你没有?”我说在看守所、劳教所我亲眼所见,亲身经历的事实,难道还有假吗? 2004年6月15日早晨,镇武装部长徐元洪、程松清、村支部赵正康等人,未出示逮捕证闯入我家,把我强行绑架,送到温江区柳林洗脑班,非法关押我三月之久。为了达到他们的邪恶目的,妄图实施精神控制,一遍一遍的播放栽赃诬陷法轮功的电视光盘,给我看一些邪悟者的书面材料以及诬蔑大法的书籍、文件,我一概不配合,全盘否定。主管人员王波每次找我谈话,我都跟他们讲真象,指出这些邪恶谎言是骗人的,不是事实。他说:“你不要自以为是,你看这些大学生认识得如何也应该参考一下,难道人家没有你聪明。”他们绞尽脑汁,施诡计耍伎俩,蛊惑亲人来逼迫我,先给家里来探望的亲人施加压力,散布什么“最多四十天不写保证就送到新津”等。我暗自告诫自己,有师在有法在,怕什么?一定要坚定,你邪恶无论如何休想动摇我,有时也不自觉的冒出怕送走的念头来,我就尽量排斥,正念清除。在这邪恶的地方,时间长干扰大,正念不足,法背不下去,慢慢的就懒惰起来,每天似乎在消极无奈的等待着什么。后来我感觉自己状态有些不对劲,于是我就走出那固定的空间,不受电视干扰,到坝中去背法,加强正念。有一天管理头目王德元对我说,你想升级呢?还是想长期住下去,你好好考虑。我说至于什么样的结果,那是你说了算吗?你能代表法律吗?你们非法关押我是违法的,还想升级,不要一错再错了。可王德元的一句话使我警觉起,是啊,难道就这样长期住下去吗?这么长时间了你怎么就没有悟道,其实你已经在承认接受了旧势力的一切邪恶安排,还认为自己做得好。对!我要正念正行回家去。于是马上动笔给徐元洪等人写信,指出他们滥用职权,执法犯法,迫害无辜,是对宪法人权的严重践踏。在这几年来,我为了做一个好人,一个身心健康的人,却遭到了政府的如此迫害和非人虐待,难道这就是“人权最好时期吗?”……后来程松清等人威胁我说:“你去告嘛。”他的言外之意就是没有你们申冤的地方。 我感谢恩师的慈悲和同修们的正念支持,9月15日我堂堂正正的回家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