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2月3日】我是2003年11月4日被潼南公安机关拉去迫害的,在公安机关内,他们不但对我拳打脚踢,还用绳索把我绑着吊在铁窗子上,又用木凳用力打我脚趾头,长达四、五个小时,我曾痛得晕了过去,从11月4日到12月17日,每天反复对我迫害、折磨,只给一顿饭吃,头几天他们没给我饭吃,非法关押、殴打,长达1个半月(即45天)之久。然后把我绑架到西山坪劳教所迫害。 迫害我的邪恶人员名单如下: 潼南县公安局610队长张良、李建中、罗永红、李衡燕、龙某某 到了西山坪分到7大2中队三分队严管组,2004年2月25日又更严重遭到迫害,管教人员指使劳教人员孔明把我左胸骨打断,并且一直不给我治疗,还继续对我进行殴打,直到3月18日又把我头打破,流血不止,伤口长达7公分,头骨破裂,人已昏迷接近死亡,他们才把我送到北碚第九人民医院进行抢救。我一醒来他们便把我转入他们内部医院,并未给我彻底治疗,致使我现在胸、头长期疼痛,头晕,记忆力很差。2004年4月14日从医院把我强行送到潼南看守所,看守所的医生胡乱给我吃药,致使我差点死亡。我清醒之后,就再也不吃他们给的药,才把自己的命保下来。到6月25日开庭,在法庭上,由于他们的迫害,使我身体无法支撑,在开庭过程中当场晕倒。他们又把我送到看守所。6月30日再次开庭,强制判刑七年。 被迫害人(大法弟子):吕远建 200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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