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2月28日】我叫吴晓勤,女,40岁,原重庆市北碚区水土镇四川仪表七厂技术员。1997年3月得法开始修炼。 1999年7月底,法轮大法被非法取缔后,我和几个大法学员一起去北京上访时,在广安被拦截,水土镇派出所让单位交了保证金后才放了人。 1999年11月初,我又和几个大法学员一起去北京上访,在北京住旅馆时就被北京警察通知专门在北京抓捕重庆大法学员的“重庆610驻京办”人员带走了。在那里非法关押两天后,我们被北碚区和渝北区公安分局警察从北京带回重庆,我被北碚区公安分局送至北碚区看守所非法关押1个月。主管的是北碚区公安分局一科的邓姓科长和一个何姓警察。在这期间北碚区公安分局多次非法提审我,要我写不修炼法轮功的保证书,还威胁不写就判劳教。北碚区公安分局还让我的单位派人来劝我写所谓的保证书,威胁不写就开除我的公职。 从看守所出来后,单位要我写不修炼法轮功的所谓保证书,我没写,单位领导就真的把我的劳动合同解除了。后来因我与几名大法学员在一起交流,又被水土镇派出所找去,这一次他们把另外几个坚持修炼的大法学员送北碚区看守所去了。送走其他大法学员后警察问我要家庭还是要法轮功,他们看我修炼的决心不变,水土镇派出所就用警车拉着我和我的丈夫到北碚区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离婚手续。听我丈夫说,如果我们不离婚,他们就要把我送看守所判劳教,所以他也就默认离婚了。 离婚后水土镇派出所又把我找去,以我离了婚和没有了工作单位为借口,强行把我的户口下掉了,让我自己转回老家去。就这样在短短的一个月里,仅仅因为我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我失去了工作,失去了家庭,还没有了户口。 为了生活,我就到渝北区两路镇打工。即使这样,水土镇派出所还不放过我,他们打听到我打工的地方后,又让渝北区双龙派出所来迫害我。2000年6月初,渝北区双龙派出所警察郭伟等人,在我打工的地方把我叫走,到我的住处抄家,拿走我的两个随身听和一些大法书籍后,在派出所非法关押了我两天一夜,又把我送到渝北区拘留所非法关押半个月。从渝北区拘留所出来后,我妈妈怕我再次被抓,不让我打工了,因为她再也承受不住这样的打击了。 2000年7月10日,我到水土镇办事。在船上吃中午饭时,正巧水土镇派出所的警察也在船上吃饭,吃完饭后有一个警察就叫我到派出所去有点事要问我。他们说我买了别人的大法书,在到处找我。就这样他们又把我送到了北碚区拘留所。在拘留所里因为我坚持炼功,被一个警察和一个伙食团长用警棍轮流打,硬是把我打昏死过去了他们才住手。因为我被打后照样坚持炼功,北碚区公安分局又把我送到北碚区看守所去了。在看守所非法关押了一个多月,因为我不写保证书,2000年9月初,又把我送往重庆市茅家山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在茅家山女子劳教所,坚持修炼的大法学员更是遭到了非人的折磨。每一个大法学员都有两个人包夹,包夹都是吸毒的劳教人员。走哪跟哪,不允许和其他大法学员说一句话。劳教所经常放诽谤大法的片子给我们看,每次警察都是派劳教所里最恶的劳教人员来看着我们,只要我们背《论语》或炼功抗议,他们就狠毒的打我们,给我们上铐,用黄色的不干胶封我们的嘴,然后罚我们双脚并拢蹲下,姿势稍一变就会被打。 我本人受到的迫害还有“苏秦背剑”,就是一只手在前面从肩上伸到后面,另一只手从后背往上伸,两只手用手铐铐在一起铐了半天,当时真是太痛苦了。后来打开手铐后,手都抬不起来了。还有“站军姿”,有一段时间劳教所天天把我们关在宿舍站军姿,姿势稍有不对,包夹就对我们拳打脚踢。还有一次在集合时,我因拒绝穿劳教所的衣服,有一个警察命令包夹竟然当场把我的上衣脱光了,我被迫穿上劳教所的衣服。劳教所的桩桩罪行真是说也说不完。当时劳教所二中队的中队长是余庆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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