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2月22日】1999年7月23日,四川省凉山州越西县公安局陈刚、石绍先及国安队一伙将大法弟子陈京西等7人劫持至县戒毒所,非法拘留3~5天(陈京西5天),制造恐怖,并胁迫本地区学员交大法书和写保证等,人人过关、个个表态,实施精神迫害。从此,大法学员的电话被监控,被限制人身自由。 2000年初,大法弟子龙忠秀等4人依法进京上访,4月4日被驻京办软禁,后由越西县撒正荣、石绍先带回,4月10日被国安队木洛罗军为首的恶警非法关押于越西县看守所,直至10月份。与此同时,恶警怕大法弟子上访,于4月初非法绑架陈京西、耿德新等3名学员,并非法关押于县看守所至10月。并将龙忠秀非法劳教一年。所有家属被迫每家交纳2000元保证金,至今未退;单位则被罚款3000~5000元不等,给大法弟子家属及单位造成极大的经济负担及精神压力。 2001年,国安队恶警木洛罗军指使其同伙元德清将大法弟子龙忠秀等7人劫持至县看守所非法关押3天,强迫家属写诽谤大法的保证才放人。 2001年大法弟子姜有玉等在同修胡双飞家串门,被县公安局以陈刚为首的恶警4人强行非法绑架到县看守所,在关押期间遭到恶警用警棍等刑具毒打。有的家属被勒索钱财,姜有玉等两位同修被非法关押几个月。 2003年“十六大”两会期间县公安局以王志文、李跃平为首的恶警劫持7个学员非法关押于原戒毒所内20天,并强化洗脑。2003年期间曾多次强迫洗脑,胁迫家属写保证。 据不完全统计,越西县所迫害大法学员人数达18人以上,有6人至今被非法劳教与劳改。 以下是被非法劳改名单: 陈京西(8年半)、耿德新(9年)、龙忠秀等。 以下是被非法劳教名单: 李林蔚(1年半)、冯素清(1年)、姜有玉、吴世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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