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2月17日】那是2002年9月份的时候,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原来的五大队(法轮功学员和普通刑事犯混杂关押的大队)在解散一段时间后又重新组建,内部称为“转化队”,是专门用来暴力迫害“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的。劳教所专门纠集了一批邪恶打手,实行所谓“强行转化”,在中共“十六”大召开前夕,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 被非法关押在五大队的法轮功学员,先是被强制蹲在地上双手抱头,双脚站在一块瓷砖范围内,超出一点就是一顿暴打。蹲着的人被弄到一个小黑屋内,被推、掰、撅。有的人被推到厕所里,脱光衣服,在寒冷的冬天里,把窗户打开,让凛冽的寒风吹到身上,再一盆接一盆地往身上浇冷水;有的人甚至这样整夜被寒风吹着,一盆接一盆被冷水浇着,同时电棍在身上电击着…… 更为摧残人性的是,邪恶打手们把法轮功学员脱光衣服冻在屋里站着,把学员的睾丸用水沾湿了,然后用电棍电击,痛苦使人无法承受,被迫写所谓“三书”。我曾问过好几个受此酷刑的人在电击时的痛苦感受?他们都摇头,谁也不愿意描述那内心无言的痛苦。 劳教所里的邪恶勾当罄竹难书!恶警们把坚定不屈的学员绑到宿舍铁床上,手脚抻开,用手铐、绳子固定住,动弹不得,身体呈现一个“大”字形。然后戴上胶皮手套,或用手巾揉捏睾丸。那种痛苦,对人性的践踏,对人的尊严的侮辱,人类的语言根本无法描述。用恶警们自己的话说“是供他们玩的,想怎么摧残就怎么摧残”!他们自己也承认,对法轮功学员使用的迫害手段、招数,甚至电影上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德国法西斯都赶不上,有过之而无不及。 五大队队长赵爽带头迫害法轮功学员,然后在队长,管教的授意和纵容下,放任那批打手迫害法轮功学员。他们把法轮功学员连续吊铐几天几夜不让睡觉,若打瞌睡,就用发着蓝光的手电筒式的电棍强光刺激双眼;用打火机烧阴毛:打火机一亮,“噻”一下瞬间烧到肚皮上灭了;用皮鞋狠命踩踏脚趾甲、脚背等,我的一个脚大拇指被踩黑了,脚趾甲脱落下来;用打火机随意烧灼手脚,燎起大水泡;时不时从脖领处往身上浇凉水,开心取乐。 队长管教指使五、六个人按住法轮功学员身体四肢、手脚,使其动弹不得,根本无能为力,眼睁睁地看着他们拉着自己的手在“三书”上按了手印,那种精神上的痛苦无法描述,这不是强奸民意吗?有的人最后被逼疯了,还几次被送到小号、万家劳教所医院继续迫害,最后实在不得已才保外就医,把人送回了家。 被迫害致死的原哈尔滨广播电视大学周景森教授在五大队被队长赵爽用电棍连续电击了四个多小时,被强迫写了“三书”。最后赵爽也扔下了电棍,说:哎呀!我怎么能打你呀,你的岁数都赶上我爹的岁数了。周景森教授被调到四队后,队长郝威等还强迫他每天扫地,打扫卫生。终于有一天,他支持不住,倒在地上,被抬走了…… 还有家在阿城市的张炳祥,女儿还在万家劳教所被迫害着,劳教所怕连续绝食五天,骨瘦如柴的张炳祥死在劳教所里,把体重只有70多斤、瘦得皮包骨、两眼深陷在眼窝里的张炳祥匆匆送回了家。送回家后,当地610、派出所和劳教所的人还多次上门骚扰,使其不得安宁,直至把人逼死。 翻遍中国的宪法,刑法、任何一条法律,只有杀人、偷抢、吸毒、嫖娼、乱伦、诈骗、贪污是犯罪,没有说做好人是犯罪的,没有说修炼有罪!法轮功修炼者到省政府上访,到北京上访,也是依据中国宪法的“公民有宗教和信仰自由,有向上一级机关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权利”。可是今天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他们又何尝讲过什么法律! 俗话说得好:乌云遮不住太阳。冬天到了,春天还会远吗?!我现在做的只是象小草一样,顽强的活下去,向人们揭露邪恶的迫害,告诉人们做好人没错!慢慢的洗刷污点,洗净自己,到全球公审江××的那一天,我要做一个人证,出庭作证!为周景森,为张炳祥,为王文波,为所有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修炼者,为我自己遭到的迫害,出庭发表证言! 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各大队电话 一大队:现任队长杨金堂、教导员杨宇,原队长李金华现任劳教所副所长,电话:0451-820370101 二大队:队长尤士强,副队长李长春,电话:0451-82037102 四大队:队长郝威,教导员张滨,电话:0451-82037104 五大队:队长赵爽,电话:0451-82037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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