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2月15日】我是黑龙江流离失所的大法弟子。2001年1月11日我被当地公安通缉追捕。当时全市戒严,父母、亲属、同学、朋友家,无论远近都遭到非法搜查和无理盘查、监控、跟踪,直到今天电话仍然被监控。在无处可躲的情况下,我踏上了進京的列车。 这是我第2次进京。在北京巧遇同修,我们商量在23日即年三十到天安门广场打条幅证实大法。 元月23日,即“天安门自焚”即将发生那天早晨,我们一行从附近郊区进入北京,来到前门,时间是下午1点30分。我们看到这里的情况与前几天不同,街道上警车鸣叫着穿来穿去,便衣随处可见,公用电话旁有便衣把守着。广场前就更是如临大敌,天安门广场东西两侧的行人道上,三步五步都是一群群警察、公安,警车整齐的排列在广场两侧的人行道上,没有百辆也得有几十辆。每个进广场的入口处都有三个以上的公安或警察把守,我看到唯一的一位男士在入口处被三个警察盘查,开始是出示证件,后是搜身、翻背包,才肯放行。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原计划无法实行,只有找机会闯入广场了。我们扔掉所有的旅行袋,我的手里拿一本杂志,拉开距离、目不斜视的在广场两侧各绕了一圈,根本找不到进广场的机会。下午4点多在广场的西侧与我们同行的一位女同修被警察拦截盘查,同时要求出示身份证,同修说:“刚吃过饭出来,没想到带身份证。”一女警察过来强行搜身,没搜出东西,女警察说:“前面戒严了,你必须顺原路返回。”在师父的帮助下,我们很快和这位同修会合了,同时我们也坚定了进广场的信心。我们都坚定正念,请师父加持,一定要进入广场;一定要打开条幅;一定要喊出我们的心声。这时回队的女同修突然想起21路车在金水桥有一站。由于交通不熟,我们只好返回到北京车站,找到21路车在前门站下了车,正好是金水桥站。 下了车,我马上把驼绒大衣的扣子解开(证明我身上没有带东西),就这样我和同修没走出两米就被广场一士兵盘问:“你们是哪的?”我们一边向前走着一边所答非所问:“是一起的。”在这种严查下,我们能闯入广场就已经不容易了,所以没走几步我们就打开了随身的九米长的“法轮大法是正法!真善忍好!”的条幅,同时也喊出了我们的心声:“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还我师父清白!”,我一直被架上警车还在喊着,警察几次来捂我的嘴。我们由抓我们的警察一直押送到前门派出所,警察们叫喊着:“不打就不打,打出来就是大的,快拿米尺量量。” 后来听说另一条十几米的条幅也顺利的打开了。 23日这天,抓了几十人。其中一位阿姨步行21天到北京,可遗憾的是这几十人,都没有能打开条幅,连广场还没有进入就都被抓捕,有的条幅还在身上根本没有动。这是我在铁笼子里听同修说的。 半夜11点左右,我们被押送到各派出所,在车上一警察(或公安)说:“你们法轮功真厉害,敢上天安门广场烧衣服。” 我被送到崇文门第四派出所。初一早上6点在广场撤下来的警察对其他警察说:“哪有人?除了便衣都是自己人。” 在崇文门第四派出所,我被恶警刑讯逼供。恶警拳打脚踢,让我抱头蹲在地上。我不蹲,恶警就强行扒掉我的大衣和绒衣外面的皮马甲,把我推到屋外冻了15个多小时。当时北京下小雪。他们不许我上厕所。我的双脚被冻伤,冻成了黑紫色,十个指甲全部冻掉。 初一晚上6点多我们都被送进崇文门看守所,在那里我们又被恶警刑讯逼供到晚上11点多。每个大法弟子由一个警察主审,二个恶徒施刑。恶徒是公安或派出所、看守所30元一天雇来的打手,这是打手们自己说的。 我在崇文门第四派出所时就是由6名打手轮流看押着。他们也很可怜,年龄都在40岁左右,他们说:“为了养活老婆孩子,就得干这昧着良心的事。他们让我们往死打,我们就往死打;不让打,我们也不愿打。”他们还说:“你就是炼功人,不然早冻完了。快说了吧,就你这体格根本受不了的,你能挺过这里,也挺不过看守所的……。”整个看守所楼上楼下惨叫声、器械的撞击声,响成一片,夹杂着烧焦的皮肉味道从屋里冒出来……,大部分同修真的是挺过了派出所,却没有挺过看守所。他们被迫报了姓名被当地押回去,继续遭受迫害。与我同监号的就有4位被押回当地。 初五,管教找我们谈话,劝我们吃饭,当时一女管教说:“听说有人冒充你们法轮功,在天安门广场自焚……” 我在绝食20天后被无条件释放。当时在看守所竟没有管教拿“天安门广场自焚”伪案来胁迫我们,可见管教从一开始就知道“天安门广场自焚”是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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