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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蓉蓉的申诉:严惩迫害法轮功者 还公义于天下
文/法轮功学员 高蓉蓉
【明慧网2005年2月14日】[编者注] 高蓉蓉,36岁,原在在辽宁省沈阳鲁迅美术学院财务处工作,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多次遭到迫害,最后被非法关押在沈阳龙山教养院。2004年5月初,沈阳龙山教养院二大队副大队长唐玉宝等恶警对高蓉蓉的面部电击六、七个小时,最终导致高蓉蓉毁容。2004年10月5日,高蓉蓉在正义之士的帮助下设法离开了位于沈阳的中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简称“医大”)0533房间,摆脱了被毁容后近五个月的监禁。以下是高蓉蓉的申诉书全文。

* * * * *

1999年7月,江××出于妒嫉,发动了对信仰“真善忍”的全国上亿法轮功学员的镇压。江××以权力操纵、代替国家法律,动用全部国家机器,利用各级党、政部门及非法专设的 610办公室,威逼利诱不法人员出卖良心、胁从犯罪,形成上至中央下至派出所、街道办事处的,全国范围内无所不及的镇压法轮功学员的“一条龙迫害”。

1999年10月25日,江××凌驾于“人大”之上,践踏宪法,对法轮功先口头“定性”、而后立法,其荒唐的在法国对记者首次诬陷法轮功是“×教”,党报《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紧随其后,接着其胁迫“人大”、“两高”立法,整个过程都是违宪的。

江氏流氓集团打着“依法”的幌子迫害法轮功学员,这些所谓“法律依据”经不起任何推敲,如国务院行政部门推出的“民政部的决定”、公安部的“六禁止通告”等,这些“依据”从制定到内容上都是违反《宪法》等法律的。

江氏流氓集团还利用“一言堂”的新闻媒体,诬陷诽谤法轮功及其创始人和广大炼功民众,不断抛出造谣栽赃的伪案,以“天安门自焚案”最为煽动民众仇视法轮功。江××制定“名誉上搞垮、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灭绝政策,疯狂迫害虐杀法轮功学员。

五年来,在以江、罗、刘、周为首的政治流氓集团对法轮功学员的镇压中,亿万民众被欺骗、毒害,江氏罪恶受到掩盖和保护,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持续至今。

治标需治本,正本要清源。镇压的指挥、组织者江、罗、刘、周和具体操作执行者,他们是真正的罪犯。根据国际公约和世界各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江氏集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犯有: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酷刑罪,等罪行。各级政府官员乃至那些直接打手们犯有:侮辱、诽谤罪;非法剥夺公民信仰罪;滥用职权罪;非法搜查罪;刑讯逼供罪;虐待被监管人员罪;故意杀人罪等等。

为此我提请世界有关法律部门、相关机构、包括中国大陆正义的法律部门和个人,帮助依法调查和纠正对法轮功学员的一切迫害行为,严惩犯罪责任人,制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维护世间道德、正义和良知。我的申诉要求如下:

一、法办江泽民、罗干、刘京、周永康等迫害元凶
二、撤销对法轮功的一切非法文件、规定、决定、通告等
三、取缔中央及各级610办公室
四、恢复李洪志师父的名誉,挽回给法轮功造成的伤害
五、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赔偿给法轮功学员和家属造成的损失
六、追究毁容犯罪者唐玉宝、姜兆华、李凤石、王静慧等和沈阳市龙山教养院、市司法局、610、政法委等部门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   *   *   *   *

我叫高蓉蓉,生于1968年2月1日,1990年毕业于沈阳财经学院会计系工业会计专业,先后在鲁迅美术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和财务处工作。

1996年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读了法轮功书籍《转法轮》,明白了人生的意义,从此我按照“真善忍”的原则要求自己,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原来我做事比较散慢,法轮功的修炼,使我变得工作勤恳、认真,为人善良、诚实,领导和同事对我评价很好。我不争名争利,工作中处处谦让别人,一次单位评优秀职员,后来发现名额不够,我将自己的名额让了出去。

当时公园里来学功的人不断增加,我很乐意义务教功,看到那么多人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我内心非常充实快乐。我参加了98沈阳亚洲体育节和辽宁工业展览馆万人晨炼,亲身感受到法轮大法在大陆洪传的盛况。

那时我根本不曾想到,1999年江××出于妒嫉发动的这场镇压的邪恶,更想不到在已持续五年多的迫害中,我的精神和肉体将遭受如此严重的摧残,甚至被酷刑毁容。

下面是我1999年以来被迫害的经历,从我的个案中,也可以看到这场迫害的非法性及其邪恶本质。


沈阳大法学员高蓉蓉

一、炼功点受干扰 失去工作 当地上访被抓

99年4.25后,当地公安警察统计各炼功点的情况,我所在的鲁迅美术学院(简称“鲁美”)内的炼功点受到干扰,在上面指示精神的压力下,学院领导不许在学校内炼功。我们到学院外的路边炼、到居民小区炼,单位的书记和人事、保卫处前来察看、监视。学院团委、学生处、宣传部等部门也因“没及时注意我们炼功的事”受到追问和批评。

我毕业后一直在“鲁美”的纪检监察审计处做审计工作,纪检监查审计处是党、政合属的部门,因为我修炼法轮功,现在此敏感部门不能留我了。99年5.1后,“鲁美”领导找我谈话,不让我义务组织大家炼功,我没有同意,随后我被分配到学校人事处报到,失去了工作。

99年7.20,我得知当地一些辅导员被抓、被抄家的消息,决定到辽宁省委上访。结果被抓到市体育场,有的法轮功学员遭到殴打,体育场关满了上访的法轮功学员,我们又被送到区体育场,晚上被释放。

第二天,“鲁美”领导找我谈话到半夜,让我保证不上北京,我表示不会做任何保证。

我想再去省政府上访,结果在路上被警察拦截,劫持到一个体育场。随后,看到电视上铺天盖地的对法轮功及创始人的造谣宣传,很震惊。在当地上访无门,我只有上北京讨公道了。晚上,单位用不同号码的电话给我打传呼,问我在哪,说要用车接我回去,要给我分配工作等。第二天,“鲁美”的炼功学生都被院领导找去“谈话”,有的学生的大法书籍被搜走。

二、在京连续三次被抓 被打 被非法关押

在99年8月至10月间,我在北京三次被非法抓捕。

第一次在天安门广场,警察问“是炼法轮功的吗?”我说“是。”即被带上警车送到前门派出所,后被辽宁省“驻京办”接到北京金山宾馆。沈阳警察逼问我同修的下落,我不说,被警察殴打,揪头发、踩脖子、打前胸等。被打后我只能慢慢的躺下或起来,胸腹处疼痛,持续一周。我在被送回沈阳前走脱。

第二次在天安门与别人说话,警察问“是炼法轮功的吗?”,我没回答,这样也被带上警车,把我拖进前门派出所。一警察骗我说:“报姓名就放你走。”我信以为真,结果没走出多远,被另一警察抓回,骗我的警察在一边躲起来了。我又被抓到辽宁省驻京办,不许穿鞋以防走脱,我被送到沈阳市大南遣送站,我于半夜时走脱。

十•一前,我在北京再次被抓。这一次为抓我,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的警察逼问我父亲有关我的下落时,竟动手殴打了70多岁的老人。我被送到沈阳市行政拘留所(五所),因坚持炼功被叫到办公室罚蹲,警察要用电棍电我,后来没找到电棍才罢休。

警察以“防止十一去北京”为由,要再超期关押我们半个月,大家绝食抵制,几天后我被单位接走,关在位于沈阳郊区的“鲁美附中”,我继续绝食到第7天时被送回家。单位24小时派人住在我家看守,为摆脱这种非法、荒唐的侵扰,我找时机从家中走脱。

三、天安门广场表达意愿被抓 京沈两地关押折磨

99年10月26日,我在广播中听到江××在法国访问时首次诬蔑法轮功为“×教”,看到国家元首凌驾于事实和法律之上、恶毒、独裁到如此地步,我决心为法轮功申冤。在上访无门的情况下,法轮功学员只能到天安门广场表达意愿。天还没亮,就有武警到人群中问是不是炼法轮功的,开始抓人。我们被一车车拉到前门派出所,塞到在铁笼子里,不让上厕所;后又被送到丰台体育场。最后关押在北京的看守所、拘留所等地。

我被连夜送到北京西客站拘留所,被搜身、提审,因大家不报姓名,每个人都被编了号,录音机大音量播放造谣宣传,警察甚至找来“语音专家”辨别口音。前来领人的辽宁省凌源警察误认为我是他们地区的,打我让我报姓名,一个重重的耳光把我打得站不住,撞到墙上的黑板上。

我绝食13天,被下鼻管灌食,身上的大法书被搜走。半个月时间里,几十名学员被当地公安带走,最后只剩下我和隔壁的一位老年同修。

一天,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公安记者来了,当时监室里只关了我一个人,他在监室的铁栏杆门外支起三角架要给我拍照,让我摆炼功姿势,说是用于“内部参考”,我拒绝,他在门外说了很长时间,坚持要强行拍照,我用胳膊挡住脸,他才罢休。一个北京警察还拿出一张电脑合成的所谓“他与师父合影”的假照片来迷惑我,编造谎言。

99年12月29日我被警察直接带到火车上,不许我们留在北京。这60多天的关押没有任何手续,我还交了饭费和火车费300多元。

回到沈阳,我流落在外。2000年2月,我回家时被抓,警察说,他们在我家楼下蹲坑10多天了。我的一套大法书被搜走,被劫持到沈阳市看守所时正是大年三十,警察十多天后才通知我的家人,此前家人在担心和焦虑中四处打听我的下落。

在看守所三个月的时间里,我被强迫做奴工,加工出口用的祭祀手工花(看守所内俗称“死人花”)。我曾连续三天做奴工未睡觉,因干不出高定额的“产量”,还被罚蹶着“开飞机”。

四、马三家教养院里的心灵扭曲和精神控制――迷失的三年

2000年5月,我被非法劳教两年,送到马三家教养院女二所二大队四分队。当时女二所已成立半年之久,初期,马三家对法轮功学员的炼功学法疯狂镇压,我去的时候马三家主要以伪善和谎言欺骗手段对学员洗脑。第二天,我即被灌输了邪悟思想所谓的“转化”了,甚至还做了很不好的事情,当过所谓的“帮教”。

在马三家期间,打人一般在背地里进行,所以被曝光出来的很有限。马三家有的恶警在本监室学员面前表现很和气、很迷惑人,但在办公室里关上门打起别的监室的法轮功学员却非常凶狠。劳教犯人和被洗脑的人被警察胁迫、利用来打人。

有一名新来的法轮功学员,几个帮教围着她洗脑,她不听,被值班的劳教犯人冯林叫到厕所,给她来个“大劈叉”,回屋时她被折磨得眼里噙着泪水。

关在马三家教养院坚定修炼的男法轮功学员被男队的警察毒打,有的男学员后背都被打烂生疮了,又被带到“女二所”洗脑。对于这些,被马三家教养院颠倒黑白的说成为了让对方“清醒”、“挽救”对方。在这里,罚蹲、不让睡觉是最常用的所谓的最文明的手段。

当“真善忍”被从头脑中抹去后是可怕的。

在封闭的环境下,马三家掀起了学习“无神论”的狂热高潮,曾有50多人被洗脑后写入党申请书。马三家最后发展成拿“辩证法”、“毛选”、“雷锋书”等对学员洗脑。坚持信仰的高砚秋被罚蹲在地上,帮教人员将头凑在一起围成一圈把她押在里面对她念《党章》,并大喊一些污辱性的话。

由于马三家被关押的学员太多,女二所二大队曾搬到给男大队新盖的四合院,每个大房间住一百来人,吃、睡、干活都在室内。每房一百多学员被分成小组,由组长等监视组里人的“思想动态”,发现所谓“思想不稳定”的要洗脑巩固。电视经常播放造谣宣传,只要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有诬蔑法轮功的节目,就组织集体观看,之后还要用恶毒语言讨论或写感想材料等,看谁“敢揭敢批”才叫“转化彻底”。

那时还做大量的奴工劳动,用鸡毛做手工艺品,满室都是鸡毛味,到处飞着呛人的小细毛。

苏境等恶警专门歪曲大法书,满嘴鬼话欺骗学员。苏境还在广播里讲什么气功常识,还组织学唱部队革命歌曲,煽动仇恨法轮功的情绪,把法轮功学员及家属遭受的无理迫害,诬陷为是法轮功学员坚持信仰造成的,还时常让外面的帮教团来加强洗脑。

一次值班查夜的警察说,所长苏境不让打人了。大家很奇怪,因为以前没听这么说过。之后才知道,原来被关押在马三家的18名女学员被投入男监的事曝光了,有外国记者要来马三家调查,迫于外界压力,苏境怕出现纰漏,采取此缓兵之计制造假象。

苏境等恶警对被关押的人散布谎言说明慧网造假,还欺骗从北京送来的法轮功学员。后来有的学员越来越清醒坚定,不易被转化,苏境等恶警撕下伪善的面具,马三家又大量使用暴力。

有一次开会,恶警代玉红让一名不转化的学员在上百人面前蹶着,晚上还把这样坚定的学员弄到厕所或食堂去背地里迫害。

中央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首恶之一刘京多次亲自到马三家教养院行骗,对学员以“姐妹”相称,讲话稿中也经常是“姐妹们”的字样,还胡说什么“你们是受骗了,转化后会成为更好的人。”还编出很多低级粗劣的谣言,诋毁我们师父。

马三家还大肆散布“是党挽救了你们,要是在外国,你们早就被政府‘肉体消灭’了、被武力镇压死了。××党最仁慈了。”

恶警们也知道马三家黑窝里的那一套骗人把戏和邪恶手段是见不得外面阳光的,为防止被蒙骗的学员明白过来,在被释放回家前,我们被召集起来打“思想预防针”。

警察说:“回家后,单位、社会不理解,你们要认错;家里不理解,要认错;如果面对离婚等问题,也要认错。”(指这些问题都是“因为”我们当初炼法轮功造成的) 还说:“发现思想不稳定了,你们可以回马三家住几天。”

我记得当时一恶警问我们:“回家后如果遇到问题了,心中的红旗倒不倒?”回答“不倒”恶警才放心。

马三家教养院的洗脑就是将正常人的思想掏空,把善良、诚信从人们心中驱除,这种精神迫害多么可怕。

在三年放弃“真善忍”的日子里,我没有了人生的真正意义,非常压抑、痛苦。

五、回家后被监控和心灵的苏醒

2001年1月,我被提前“解教”回家,但等待我的并不是象宣传所说的“政策如何好”,而是继续迫害。

回到单位,正值寒假,单位按“上边”的意思对我“约法三章”、非法监控:不得去北京;去外地要与单位打招呼批准;不得和炼法轮功的人接触;每天要给人事处处长打一次电话,证明在家。

街道、派出所明里、暗里的监视骚扰不断,或打电话或上门。2001年春节,我去北京哥哥家过年,社区和派出所的人执行“上面”的要求,竟跑到北京查看。

有一位处级干部曾说学院为了我的事花了近20万。书记也表示,只要我“转化稳定”,就给学院“争光”了,否则“上面”以掉乌纱帽相威胁。一次,学院在美术馆搞“反×教签字”活动,我去了,结果也没与我打招呼,一个摄影系的学生跟着我不停的拍照。学院想把这当作工作成绩拿给“上边”,我真是不应该去。

有关领导多次找我谈话,让我写认识材料、出去做“转化工作”,包括上电视做“典型”,被我回绝了。还有一次上级主管单位市科教工委的一位书记来找我谈话,动员我入党,我拒绝了。

由于我的表现令单位“不满意”,4、5月间才给我安排到财务处工作。一到年节,书记还要找谈话,平时遇到保卫处的人,经常被问及“最近怎么样?”

尚有的一点良知善念,使我希望在世间还能找到一个做好人的标准引领自己。我发现冥冥中“真善忍”还在规范着我,善恶有报的天理在警示着我。经过漫长时间的迷茫、挣扎,我终于认识到生命离不开“真善忍”。2003年5月末,我开始清醒了。我决心从新开始修炼法轮功。

六、被抓到沈阳市看守所折磨

2003年6月20日,我向一名“鲁美”研究生讲应该坚定修炼的事。他随后回家向妻子讲“天安门自焚”真象,其妻向“鲁美”告发了我。“鲁美”领导、市公安局十处、市科教工委书记一起找我谈话,要求我不要与学生接触、谈论法轮功,我的解释未能得到理解。

中午回家后,学院不断来人敲门、打电话让我去单位,楼下也有公安守候。次日早上,我被沈阳市公安局十处和我住地所属派出所、“鲁美”联合劫持到派出所,铐在暖气管子上,晚上被送到沈阳市看守所。

2003年6月23日早上,我在沈阳市看守所“过渡房”(关押新来人员的房间)喊“大法好”和一些真象内容,被警察拉出来戴上“背铐”,按到走廊大厅地上,4个警察用4根电棍电击我,一根电棍专电嘴,之后我被抬到“已决房”(关押已被判决者的房间),一路上被一警察不断重踢,造成身体大面积黑紫色淤伤。大队长徐艳(女)又拿电棍电我的嘴。我被戴上脚镣,定位在地板的铁环上。我的手被手铐卡破,流很多血,滴滴答答往下淌,房里的犯人吓坏了。

2003年6月末,我因绝食抵制非法关押,被下鼻管灌食,灌掺了大量咸盐的苞米面粥,直灌得不能再灌、造成我窒息。拔出管子后,我的头部痛得象裂开似的,并立即上吐下泻。每次灌食还要扣50元钱。

2003年7月8日,沈阳市和平区公安分局将我非法劳教三年,当天出看守所时,我向被关押、观看的人说“大法好”,看守所警察用“苍蝇拍”打我脸几十下,苍蝇拍都打折了。

七、在沈阳龙山教养院遭非人摧残

(1)殴打、4昼夜罚蹲、洗脑、奴工

2003年7月8日,我被送到沈阳市龙山教养院。那里的警察为逼迫我放弃信仰,采取了各种体罚和洗脑手段。当天,在门口由于我喊“法轮大法好”,二大队副大队长唐玉宝过来两拳打在我脸上,当时脸就肿了,一只耳朵听不清声音,持续了好多天。

之后,我遭受了四天连续二十四小时罚蹲的折磨,控制我喝水、上厕所。当时我的脚后跟都压扁了,两腿的筋和肌肉疼痛难忍,持续了两个多月。又由于压迫胸、腹腔,腰、腹部拉扯得火辣辣的,内脏严重挤压受损。在这种情况下,唐玉宝还用本夹打我的脸,并安排人轮番向我灌输谎言,我的身心受到严重的伤害,一度头脑不清,又落入谎言欺骗的陷阱。后来我清醒了,2004年2月16日写了坚定修炼的声明。

我被迫参加每天十几小时的劳动,干的活有毒,比如做蜡、做花等手工艺品,我的身体状况越来越差,前胸、后背、颈肌、肩胛都很痛,手、胳膊都累伤了,眼睛疲劳得不行,衣服都洗不动。特别是2004年春节前后,我感到恶心、干呕、肝疼、胃痛,跑跳几下心脏都承受不住,浑身无力,人瘦得皮包骨。在这种情况下,二大队大队长王静慧却说我身体没事儿,思想有问题。

(2)电击半小时 脸被电糊

2004年3月22日,龙山教养院将一、二大队的四名法轮功学员转送到马三家教养院迫害,下午二大队召开大会,副大队长唐玉宝谎称她们被批捕了。我拒绝参加大会,被唐玉宝从二层铺上拽下来,掐着我的脖子,拳打脚踢把我扭到前面,我一直光着脚,三个警察把我按在椅子上。一名法轮功学员上前阻止,被唐玉宝一拳打在眼睛上,眼四周紫红一大圈。

会后,唐玉宝让王吉昌、曾小平两名警察将我拖到管理科,唐玉宝进屋对我拳脚相加,又开始电我。管理科和一二大队许多警察在场,都未阻止。我要求见院长,他们陆续溜了出去。

之后,唐玉宝把我双手铐在暖气上,用电棍不断的电击我的脸、头、脖子、手、脚、腰等部位。电棍所到之处疼痛难忍。唐玉宝还将吸剩的烟按在我手背上,至今伤疤还在。半个多小时后,唐玉宝扬长而去,让王吉昌看着我。

一大队大队长岳军和杨敏先后进来问了句“怎么了?”管理科科长王学涛也进来看,说些无关紧要的话。随后李凤石来了,先劝我“转化”,见我不为所动,就开始诬蔑法轮功及学员,最后恶狠狠的说:“专制机关是干啥的,手铐、电棍是干啥的,不信治不了你小小的高蓉蓉。” 

后来王吉昌让人把我的鞋拿来(此前我一直光着脚)带我到食堂,我的脸被电得一块一块的黑糊,看到我的脸的学员和劳教人员都露出惊愕、害怕的表情。直到4月19日接见日,我脸上的电伤还在,我家人来了他们不让见面。

唐玉宝还用胳膊肘猛击我的后背,当时凿得我五脏六腑剧烈疼痛。从那以后,后背和腰走路就直不起来了,越走越慢,后经到“医大一院”拍片,脊柱已经弯曲变形。

(3)十多天剥夺睡觉 洗脑体罚 犯人殴打

在我身体损伤这么严重的情况下, 3月23日二大队副大队长梁真还让劳教人员石静硬把我背到奴工车间。两天后,又把我送到一大队,由龙山和张士教养院组成的帮教团对我洗脑近半个月,不让我睡觉。

3月25日下半夜两点,我准备睡觉,一大队中队长段海英与几名帮教人员强行给我套上衣服,段海英拽着我,暗中使劲掐我的胳膊,还说了许多难听的话(后来在公安医院,她毫不脸红的当众说对我不错)。我要求停止体罚,队长岳军、杨敏和段海英说这不是体罚。岳军说,找谁也没用,他说了算。他说,只要我不跟给我洗脑的人谈话就不让我睡觉。

后来我缺乏睡眠到了极限,要昏过去了,他们为了继续给我洗脑,才让我每天睡2、3个小时。有一次,一个帮教不让我坐在床上,把我拽到地上坐在我身上,我腿上的筋被坐的痛了好几天。

他们还用纸卷成纸筒对着我耳朵大声喊叫诬蔑法轮功的话半个多小时,还用判刑、电疗、上刑等威胁我。这种精神和肉体的折磨对我伤痕累累的身体无疑是雪上加霜,我开始持续低烧。

回到二大队,警察让劳教人员毕淑华和王艳玲24小时“包夹”监视我,不准与其他学员说话。在奴工车间,由于我身体虚弱,一直靠边坐着,小队长马再明和腾吉良刁难我,让我换地方坐小凳,我没听从,结果在2004年4月26日,劳教犯人毕淑华在四楼奴工现场对我进行殴打,用拳头打前胸、后背、掐脖子。

滕吉良等警察在场,不阻止。过后说,就是看我不干活不顺眼。之后,唐玉宝给劳教犯人“组长”和“包夹”开会,当众表扬了打人的犯人毕淑华,说:“做得对!就这么做!”唐玉宝对那天没动手的犯人石静说:“你不干活,白吃饭!”“你得管,不好的把脑浆打出来!”

(4)龙山为晋升“省级”大肆造假

龙山教养院为晋升“省级”教养院,开始大肆造假,让全院从警察到被关押者补齐两、三年的“材料”。劳教人员要帮助补齐两、三年的“作业”,即:以前两、三年被关押人员的“作业”都得她们给写。

法轮功学员不写警察就让劳教犯人代写、激化矛盾。犯人把怨气撒到学员身上,对法轮功学员叫骂。劳教犯人毕淑华则让屋内的法轮功学员陪坐到半夜,直到她们补完为止。

龙山教养院还逼迫学员补拍床头卡、胸卡照片。2004年4月26日,为应付沈阳市司法局的检查,龙山教养院逼迫学员背教养院的“两规一则”。因法轮功学员抵制,二大队警察王春梅丧心病狂的拿出大法书,让劳教犯人毕淑华烧,并扬言一天烧一本,说是院里定的。

八、7小时电棍电击 被毁容

2004年5月初,我有幸得到的师父的经文,被“包夹”的犯人毕淑华抢走。晚上我被叫到队长办公室,中队长姜兆华和小队长王吉昌逼问我经文从哪来的,我没回答,姜兆华用电棍电我嘴几次,还威胁说:“换个地方就能说了。”一直逼问了两个小时,我坚持不回答,他们先让我回去了。

2004年5月7日上午10点多,我被叫到二楼大队长办公室。我身体虚弱无法上工,姜兆华、王吉昌却逼迫我干活。此前姜兆华已威胁过我几次,说他不想打人,他的忍耐是有限度的等等。姜兆华开始踢我、打我耳光,并用两根电棍电我的脸、手,王吉昌把我铐在暖气上。

下午3点左右,我又被叫到二楼大队长办公室,唐玉宝气急败坏的说:“院里刚开完会,经文从哪里来的?还一直没找你呢,看你今天能挺过去不!”然后和姜兆华把我按在地上开始电我。

开始,他们想让劳教人员帮忙把我衣服撩开电击,因我穿得多,他们干脆拿了两副手铐,一副将我双手背铐在一起,另一副将我背铐的手固定铐在暖气管子上,我只能坐在地上。他们用四根电棍轮流充电。唐玉宝拿两根电棍,姜兆华拿一根电棍坐在椅子上电我。

他们边电边问:“经文哪来的?只要说出来今天就完事。”见我不说,又说:“只要干活、戴胸卡就行。”我仍然不答应,唐玉宝说:“我今天非整死你不可!”“我扒了警服也要跟你干,我有的是时间!”还说,不行他和别人换班(第二天不是唐玉宝的班),要连续长时间迫害我。

电我的同时,唐玉宝用穿皮鞋的脚猛踢我的大腿、小腿,用鞋跟跺我的脚,被打之处留下青紫色淤伤。下午4点,姜兆华下班走了,唐玉宝电我至晚上9点多。

漫长的6、7个小时电棍酷刑,我是在极度的痛苦和恐怖中度过的。


被电棍电击毁容的高蓉蓉(照片是受伤10天后(2004年5月17日)拍摄的)

唐玉宝一直拿两根电棍同时电击我的脸、耳朵、脖子,在同一部位电击时间很长,还重复电击,我在电流击打中浑身抽动,手铐和暖气管子不停的撞击震荡,手腕被卡出的伤痕至今还有,之后两个多月手臂发麻。眼窝被电后,我的眼睛一直干涩,眉毛轻轻一碰就掉,耳朵和嘴不知蜕了多少层皮。

期间,一大队大队长岳军来找唐玉宝借电棍,唐玉宝说:“不给,这还不够用呢!”唐玉宝还拿香烟烧大法书中师父的照片,还拿打火机烧经文。他们说:“不怕遭报,这几年这种事干多了。”

岳军又把劳教犯人“组长”石静叫来把我前额的头发剪得极短,对我进行人格污辱。值班警察腾吉良拿来一个“床头卡”作为胸卡别在我的衣服上,还翻出我父母的照片摆在办公室,说让我父母看我被电的情景。他们狠毒的说:“就让你父母看着!”警察曾小平进来,拿一面小镜子对着我,让我看被电击毁容的脸,他还说这是我自己造成的。

我的整个脸、耳朵、脖子、后背、脚腕等多处被高压电棍反复电击,皮肉被烧灼得隆起、起泡、焦糊。脸肿大得高出一拳,严重变形。眼睛仅剩一条缝,有黄豆大的黄水不断从我脸上渗出。头发粘在脸和耳朵上,脖子上的泡有拇指大。特别是电棍重新落在伤处,那种痛苦的滋味真是生不如死。

晚上,当天值班的院长方金凯、管理科的警察、卫生科科长张晓秋等都看到了我被酷刑毁容,都未阻止。唐玉宝则得意的说:“反正都看见了,犯错误就犯了!我就当恶警了!” 

到晚上,有一劳教人员突发心脏病,唐玉宝去处理,这样他才暂时放下手中的电棍。我从下午至晚上铐在暖气上被电击,唐玉宝不允许我上厕所。唐玉宝走后我向值班队长腾吉良要求上厕所,在厕所遇到同监室的法轮功学员和两名劳教人员,她们看到我惊呆了,认不出我了。一个问“这是谁呀?”另一个说:“这是高蓉蓉吗?太可怕了!”

从厕所出来后,值班队长腾吉良没让我回宿舍,又把我关回办公室。

站在这个血腥的办公室里,唐玉宝随时回来会继续施暴。“整死你!”的威胁、恶警们恐怖的面孔和数次的身心折磨,让我心力交瘁,不知这漫漫长夜面临的是怎样的摧残。

在极度痛苦的煎熬中,我环顾四周:办公室的门口,腾吉良在门外把守,唐玉宝随时会从这个门口冲向我,办公室内摆着电击我用的电棍和手铐,只有我身后的窗户透出一线安全。我不能等死,我从二楼办公室的窗口跃窗求生。后来医院诊断为左腿股骨头骨折,骨盆两处断裂,右脚跟骨裂。

这次,二大队共有五名法轮功学员被电棍电击、殴打,50多岁的法轮功学员金科贵被电击毁容的程度甚至比我还严重,她的脸被电糊后,又被殴打,脸都被打烂了。因为被封闭关押在教养院里,外界和她们的亲人无法看到她们被酷刑折磨的惨状。

我被毁容后,龙山教养院将值班看守的劳教犯人增加到8人,接见餐也停了,大门口立着“食堂装修”的牌子。对法轮功学员的接见更是严格控制。

九、龙山教养院在公安医院逞凶、掩盖罪行

(1)半夜12点到军区总医院

5月7日晚10点多,为防止晚上做奴工回来的法轮功学员看到,龙山警察把我从侧门悄悄抬出。他们将抬着我的担架勉强挤放在车中间,半夜12点左右,将送我到沈阳市军区总医院(又名“沈阳陆军总院”)。

当时我的身体状况极其危险,血压低压降到40,护士立即给我下了导尿管,并输液,拍片子。医生被我焦黑的脸吓坏了,问是怎么弄的,我说是电棍电的。这时龙山警察在一边小声嘀咕“不该穿警服来,换便装就好了。”

管理科科长李生元和大队长王静慧陆续赶来,我要求通知家属,王静慧说:“该通知时会通知的。”

(2)连夜转到公安医院 市司法局人员次日赶来

5月8日凌晨两点左右,我被转到公安医院。医生看到我脸和脖子上的电伤已结了一层黑痂,说已经没有必要用药了,只用酒精和碘酒简单擦擦。

第二天(5月9日),司法局的处长刘波和科长史英俊(女)来了。当时我问他们是哪的,他们不说。

接下来的几天里,沈阳市司法局的处长刘波、科长史英俊、龙山教养院院长李凤石、政治部主任邓杨、管理科科长王学涛、李生元、姜玉波、二大队大队长王静慧、中队长林桂芝、队长腾吉良、一大队中队长段海英等轮番到医院。

(3)不通知家属 做假笔录 逼迫手术

李凤石、王学涛、王静慧、李生元骗我配合做笔录,由李生元执笔,说要与唐玉宝对质和通知我家属等。

李凤石还说:“我上面也有领导,我得拿笔录向上汇报,还得把笔录给你家属看,省得你见到家属又说别的。”我很奇怪:事情经过就是那样,事实就一个,怎么可能又有别的呢?

原来他们要做假笔录掩盖罪行。我说了事情经过之后,他们拿笔录让我签字,笔录上,他们根本不把我说的情况真实完整的记录下来,唐玉宝那些迫害我的言行,李生元一句也没记。

我拒绝在笔录上签字,他们就百般刁难我,根本没有通知我家属的意思。

我一再要求通知家属,他们根本不理会我的正当要求,反倒挖苦、嘲笑我。警察王春梅说:“从楼上跳下去时你怎么没想起来通知家属呢?”还讽刺我说:“你这下半辈子可怎么办呢?”

院长李凤石说:“你从窗户跳出去,是想逃跑啊,还是想死啊,还是要抓窗外的小鸟啊?”

我跟李凤石提出要把电击受伤的脸拍照片,李凤石却说:“不用,医生不是看了嘛。”

他们一起逼我做手术,还说最佳治疗期是14天,我知道他们想掩盖罪行,接着迫害我。王静慧蛮横的要替我在手术单上签字,我说:“你要替我签你就犯法了。”她才没签。

(4)导尿管扎上 憋尿21小时

我躺在病床上极度痛苦,龙山警察第一天连饭都没给我吃,看守我的警察有的大声说话、有的睡觉,对我的生死不关心。

一次,一大队警察赵英杰值班时,我的滴流瓶打空了,她也没看见。5月11日,二大队警察马再明值班时,把我的导尿管用绳子扎紧忘打开了,导致我憋尿21小时,剧痛后出现血尿,引起肾小球肾炎。

(5)家人意外得知我被毁容

5月14日,我的家人听说法轮功学员王秀媛被龙山迫害死的消息,不放心我的身体情况,去龙山教养院询问,家人哪里曾想到,我已经在一周前被他们毁容了。

到了龙山教养院,王静慧和唐玉宝对家人搪塞说我“受伤了”,但不承认用酷刑的事。家人问:“她没被打、被电,怎么会受伤?”唐玉宝最后只承认,他三月份电我、打我了。

他们威胁我家属马上在手术单上签字,否则就是我们家拿全部医药费,也不告诉我在哪家医院住院。我家人愤怒的说要告他们,不得已的情况下,王静慧才带领一帮警察将我家人带到医院。

家人看到我被毁容的惨状,吓得大哭起来,并质问他们为何把我迫害成这样?王静慧竟说我的家人:“没见过你们这样炼法轮功的。”

把我迫害成这样了,还不许我家人哭,龙山警察多么残忍和邪恶。

(6)龙山教养院散布谎言掩罪行

转到公安医院的第二天,打扫卫生的人问我的脸是怎么伤的,一大队警察王宏龄谎称:“跄的”。

在我家属到来之前,龙山警察匆匆将我挪到走廊尽头的房间,怕更多人看到我的情况。我病房的门玻璃都用报纸糊上,怕被外界看到。

我单位沈阳鲁迅美术学院来人看望,遭到管理科王学涛等警察拦截,不让进,说得沈阳市司法局批准才行。

龙山警察还对我单位说,我脸上的伤是摔的。我的家人质问王学涛为什么撒谎,他竟说:龙山教养院给沈阳市司法局的报告中就是这么写的。问他是谁写的,他说:“领导班子一起定的。”

十、龙山和市司法局“在医大”对我和家人的迫害

在家人的强烈坚持和努力下,5月18日我被转送到中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简称“医大”)骨二科,先是在监护室,几天后将我转到一个单间封闭起来,就是0533病房。

住院期间,我的身体和精神状况一直不好,曾一再出现危险。

(1)身体虚弱 打针维持

由于长期低烧,身体机能减弱,我肝痛、胃痛、恶心、干呕吃不下东西,人很瘦弱,消炎药就打了一个多月,医生怕再打有危险才停。

到6月以后,只好打“调理心脏”的药和其它营养药,时不时还得吸氧、监测仪监测。点滴一打一天,手上到处是针眼,血管都硬了,很痛。由于天热,身上出了荨麻疹和水晶痱(痱子的一种),奇痒无比。由于肾小球肾炎,导尿管一个月后才摘掉。

我胃肠功能不好,又怕出现肠梗阻,加上一直平躺着,进食量小,身体更虚弱,各科医生前来会诊,有的检查项目医生都说做不了、不敢做。因为我肌肉萎缩严重,骨科大夫则说“如果动手术,别说骨头,肉皮都很难愈合。”

(2)龙山警察在“医大”撒野

龙山警察整天围着,不时的对我家人无理取闹,甚至白天、晚上都有男警察轮番在病房沙发上睡觉。

刚被送到“医大”时,经常需要用手术车推出去检查身体。来看病的患者和家属围着问“这脸是怎么弄的?”我的家人讲龙山教养院电击的事,龙山警察粗暴的阻止,并威胁家属,说要报110来抓人。一次在电梯里,有群众问怎么回事,我家属讲述时,管理科的毕印红竟挥拳要打我姐姐,并威胁说报110。

龙山警察每次都驱赶围观的群众,群众不听他们的,不走。龙山警察气急败坏,多次当众大喊大叫。二大队副大队长梁真说:“电了,就电了!”警察苏志忠和王春梅在走廊大声说:“电就电了,电死!”

参与迫害我的两名警察曾小平、王吉昌也被安排在“医大”把守,我的精神压力可想而知。

9月下旬的一天中午,三大队30多岁的男警察苏志忠醉酒后躺在我病房里的沙发上睡觉,他把裤子也解开了,极其不雅。我母亲把女警察赵英杰叫来,赵英杰一看确实太不堪入目,把苏志忠叫到外面去了。苏志忠在走廊破口大骂,要打我73岁的母亲,其他警察自知理亏,拦住苏志忠,母亲才幸免于难。他又砸我的病房门,把其他病房的群众都吵出来了,看他双手拎着裤子,撒野2个多小时。

(3)对家人的无理限制

打到“医大”找我家属的电话,龙山教养院不让家属接,告诉医务人员找警察接。一次来电话赶上我姐姐过去,警察苏志忠和赵英杰急忙跟过去,苏志忠抢过电话,撒谎说:“我是大夫。”一会儿又说:“我是警察。”

家人还看见值班警察将一些信件交给王静慧。王静慧还要求我们不许在病房内使用手机,带来的物品要检查。

龙山教养院只准我母亲和两个姐姐照顾我,不许亲属来帮忙,近五个月来,我的三个亲人精神和身体都疲惫不堪。

龙山教养院还对每天病房里我家人的言行和我的情况进行详细记录。一天,神经科的医生来会诊,王春梅拿出笔记本来在一旁记录。女医生刚问我家人几句话,就看到她在记。女医生问王春梅:“我说的话你也记吗?”王春梅回答:“也记。”女医生看到此情况如此复杂、特殊,马上说:“这个病我看不了,让别人来吧。” 说完反感地走了。

(4)龙山警察欲揭伤疤毁罪证

龙山教养院和沈阳市司法局经常来人骚扰,不是逼我做手术就是观察我的情况,并把责任往我家人身上推,加剧了我的身体恶化。他们都很“关心”我脸上的伤,希望这迫害的罪证快点掉。

一天晚上,趁我家人不在身边,警察王春梅从外面进病房,用手摇我的胳膊,喊我,说我脸上的痂快掉了。她喊醒正在沙发上睡觉的苏志忠,给他递眼色,让他起来对我的脸采取行动,这时我家人找护士回来了。家人警告她不许随便碰我,有事要追究她的责任时,她自知理亏却大喊大叫:“五分钟我就得碰她一次,谁知她有没有气儿了。”我的家人说:“医生让你五分钟碰她一次了吗?” 她回答不出。

有一天,家人发现放在我柜子里的所有我体检的片子都不见了,到处找,王春梅在一边不吱声。原来是让警察给藏到他们用的柜子抽屉里,最后家人在龙山警察的柜子里找到了片子。

(5)生命危急 司法局、龙山做好我死亡后的准备

2004年8月,在精神、肉体双重迫害下,我开始出现生命危险。8月9日起,我进食困难,出现尿血,瘦得皮包骨头。随后,我不能进食进水,眼神不能集中,眼窝塌陷,一分钟都不能入睡。一天晚上,我特别烦躁,时而昏迷,眼皮合不上,恍恍惚惚的,感觉生命马上就要耗尽了。我的家人焦急万分,怕我随时都会离去。

医生一再下病危通知,让家人“做好准备”。护士长让我的家人要整个晚上盯着我的胸口,看是否停止呼吸,如果发现不行了,马上通知医生。

家人去沈阳市司法局说人已经不行了,要求放人。他们说:人不行了,就让医院抢救,不让回家。

龙山教养院的李凤石、李生元等叮嘱看守我的警察:一旦发生死亡事件,马上向医大要死亡证明,并报告有关领导。

随后,家人找到市政法委、市610,要求解决问题,得到的回答是:不归他们管。

这些执法部门根本不管我的生命安危,上下串通一起,欲将我这个“人证”销毁。

(6)初见好转又被龙山警察吓昏

幸运的是,在经历了生命的极度危险之后,我又顽强地苏醒过来。第一天,我喝了一、两口流食,感觉好了一些。两、三天后的一个早晨(8月26日),家人准备好一碗麦片打算喂我,突然龙山教养院管理科长王学涛、毕印红等三名男警察拿着摄像机和照相机冲进来,当时只有我73岁的母亲在病房。

龙山教养院找了三名女护士,让她们手拿滴流等医疗器具在那儿,龙山警察对我和屋内的场景录像和照相。我被这突如其来的骇人举动惊吓,当即抽搐,之后昏迷、小便失禁,身体几乎不能动,靠打脂肪乳、白蛋白等营养药维持生命。当我姐姐进来质问王学涛时,他们慌忙撤了出去。

直到从医院脱身前的一个多星期,我才逐渐恢复,能吃少量东西,停止了输液。我从未坐起过,瘦得皮包骨头,体重只有60斤左右,胳膊举起来就发抖,大小便在床上躺着,底气不足,每日低烧,左腿不能动,肿痛,医生说是“陈旧性骨折”。

十一、市政法委、610等阻挠 家人申诉被中断

我被电击毁容的消息在媒体曝光后,引起海内外正义力量的关注。但有关司法、法律部门对我被电击毁容一事一直没有任何公正的说法。

(1)司法局包庇龙山教养院 家人向市检申诉 省市检察院验伤

先是沈阳市龙山教养院不通知我的家属、隐瞒我被电击毁容的事实。家属知情后,要求龙山教养院院长李凤石等有关领导给说法,李凤石三番五次失言,拖了一个月也没谈上,还对外界搞谎言欺骗的那一套,给沈阳市司法局打假报告说我的脸是摔的。

家属只好向龙山教养院的上级主管部门沈阳市司法局反映,要求:1、给我验伤;2、追究直接犯罪者唐玉宝等人的责任;3、解除对我的非法劳教,赔偿我被伤害而造成的损失。

沈阳市司法局没有进行正确作为,不安排验伤,只推说一直在调查此事。5个月来没有向我这个当事人做过任何核实性调查,而背地里沈阳市司法局和龙山教养院通过“医大”党委向“医大”给我治疗的医务人员施压,其实是以治疗为名目延续对我的迫害,即使死了也不放人。

鉴于沈阳市司法局对龙山教养院的庇护,又赶上从2004年5月-2005年6月是全国检察机关在全国开展“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专项活动,家人向沈阳市检察院提起申诉。

经一再催促,2004年7月1日, 4名沈阳市检察院和沈阳城郊检察院的工作人员来“医大”对家人的申诉情况进行核实调查,做了笔录并给我拍了照。

7月8日,沈阳市检察院请辽宁省检察院的法医给我进行验伤、拍照,那些检察机关的人看到我被电击毁容的脸,对现在的文明社会发生这么残酷的事,如果不是亲眼所见简直不敢相信。他们在事实面前很震惊。

(2)市政法委、610成立“专案组” 检察院无权过问

本来一、二周后等验伤鉴定出来时,就会有相应的处理结果,但却迟迟没有了消息。再去问时,沈阳市检察院负责人说沈阳市委、市政法委成立了“专案组”,市检察院已经无权过问了。

两个月后,辽宁省检察院也告诉家属:案子归“专案组”了,验伤结果不在省里,上哪儿找也没用,中央610直接操控此事。

在7月1日检察院的人来医院调查后,沈阳市610、市政法委等部门当天马上也来人,7月1日、2日,市政法委的人频繁前来,7月2日一天就来了三次。

这种频繁到场的“积极”反应,是要全面阻止司法程序的进行。

(3)“专案组”成员频繁到场 政法委领导揭黑痂

在市检察院7月1日上午来做调查时,“专案组”成员王惠(女,市政法委的)、刘革(女,从沈阳市沈河区检察院公诉科抽调到“专案组”的)就赶来了解情况。

当日下午,王惠等4人再次来到病房,对我说有人向他们反映了我的情况,并拿出我的申诉书和受伤照片。我问:“谁反映的情况?”他们没回答,只是说得对我调查核实做笔录。笔录由刘革记录,一名男子提问。

在做笔录过程中,我提到此次二大队共有五名法轮功学员被电棍电击时,他们不往笔录上写,那名男子单独记在一个小本上。这些人对龙山警察违法的事实不想多听,而是一再问我:“照片在哪拍的,谁拍的,别有心理负担,你得相信‘组织’,会解决你的问题的。” (2004年8月份我病危期间,家人找到市政法委、市610要求解决问题时,得到的回答却是“不归他们管”。)

我说:“谁拍的都是合法的,我没有什么负担,你想的太复杂了。”那人忙说:“是合法的,但照片没什么用,说明不了问题,有你这个人在,就是证据。”过后,他小声自言自语:“不是有戒护吗?怎么拍的呢?”(注:“戒护”指看护的警察)

7月2日上午10点,刘革陪同市政法委领导卢静臣(男)、市610办公室魏军(男)来病房,称“市领导重视此事”。

下午两点多,刘革、王惠同一中年男子来到病房,说中年男子是政法委的领导,姓李。这名政法委领导问我脸上的伤痛不痛,伸手在我脸上结痂处到处按,并快速揭断一块黑痂,因结痂上有纱布纤维,揭断的那块结痂没掉下来。当护理我的家人制止他不应该这么做时,三人匆匆离去。

当天晚上7、8点钟,刘革、王惠等四人又来到医院,要给我姐姐做笔录,姐姐拒绝了,他们显露出很不高兴,还说他们“专案组”很忙、调查时间排得满等等。因姐姐仍然拒绝做笔录,他们之后离去了。

(4)申诉被中断 罪犯逍遥法外

7月2日下午,沈阳市司法局副局长张宪生和李荣琛、史英俊、姜晓兵,龙山教养院二大队大队长王静慧、卫生科科长张晓秋及卫生局的工作人员田野,先后来到医院在一起“商谈”。

有两个穿便装的陌生男子来到病房,不打招呼直接在床前观察我,家人问这两人是哪里的,他们匆忙的一边往外走一边说“医院的”。

家人后来曾到检察院去咨询,工作人员说,在办案期间,龙山教养院和司法局作为被申诉对象,有关人员不应该到医院来。

家人继续向省里申诉,辽宁省检察院监所检察处负责人第一次表现热情,说:“别以为衙门口,门难进、脸难看,我们会严惩违法之人”。还说下午省里来人开会,已经将我的脸部受伤照片复制多份,大家一起研究,两个月后会有结果。

当再去问时他就开始推托。家人要验伤报告,他说不给家属,只能告诉结果。当被问及我的脸是否鉴定为电棍伤时,他不直接表态。家人随后问:“龙山教养院给沈阳市司法局打的报告是假的,对吧?”他同意了。

后来得到的就是前文提到的答复:案子归“专案组”了,验伤结果不在省里,上哪儿找也没用,中央610直接操控此事。

我受到如此严重的迫害,有关执法部门却没有一句公正的说法,司法程序又被阻碍,无法进行。

至今迫害我的直接责任人唐玉宝、姜兆华、李凤石、王静慧等不法警察仍逍遥法外,而沈阳市司法局副局长张宪生2004年8月对我家人表示:“到目前为止,没发现龙山教养院对高蓉蓉有什么不好的行为。”

十二、江氏“灭绝政策”在我身上实施

江××制定对法轮功学员“名誉上搞垮、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灭绝政策,在我身上都实施了。

名誉上搞垮:我被酷刑毁容后,沈阳龙山教养院对市司法局打假报告,说我是畏罪潜逃、自伤自残,说我的伤是自己造成的,诋毁我的名誉。本来单位一直对我印象很好,单位到公安医院看我时,在没见到我的情况下轻信了警察的谎言,对我和我的家人产生误解。

经济上截断:从1999年5月到2001年4、5月近两年的时间,单位只给我开过几个月的部分工资。从2003年6月被抓至今,工资全部停发。我数次被抓还被克扣各种名目的费用。

肉体上消灭:我所遭受的奴工、体罚、殴打、酷刑毁容,以及被毁容后病危时有关部门也不放人等事实,都是“肉体消灭”的表现。

*   *   *   *   *

我的遭遇只是千千万万法轮功学员被迫害事实中的冰山一角,更多被掩盖的迫害至今无法被世人所知。在中国大陆邪恶的劳教所、监狱、看守所、洗脑班、精神病院,酷刑和虐杀时时都在发生。

从镇压的开始,江氏集团对法轮功学员就根本没讲过法律,相反,法轮功学员被剥夺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诸多合法权益,失去了上访、信仰、言论、人身等自由,至少一千多人被迫害得失去生命,被监禁、酷刑折磨、精神摧残者不计其数。

这场浩劫给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带来的巨大伤害,非语言文字所能表达。对“真善忍”的迫害,是对人类善良本性最残酷的践踏、对人间正义和法律尊严的蹂躏和摧残,每一个良知尚存的生命,都有责任为公义和道德在世间的屹立长存而发出正义的声音。

我恳请全世界的正义机构和个人,关注发生在中国的对法轮功的迫害,帮助制止酷刑和虐杀,将迫害法轮功的罪犯绳之以法,还公义于天下。

当日前一篇文章: 温馨感人的台湾尾牙晚会(图)
当日后一篇文章: 大连市法轮功学员曲百福2001年死于迫害(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