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2月11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河北省高级人民检察院有关领导: 我们是部分曾经被河北高阳劳教所虐待的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现依法向你们检举该劳教所虐待被监管人的恶行,请尽快派人制止并严惩责任人。
河北阳高劳教所部分罪行如下: 一、违法劫持法轮功学员并虐待。近期内包括9月30日左右开始关押高阳法轮功学员杨林乡(64岁)、段国桥(51岁)分别长达两个月,一个多月。并用手摇电话,电警棍,责打脚踢腰部等手段逼迫二人写“悔过书” 杨林乡是第二次被非法关押,上次达七个多月。直接参与迫害上述人的有杨泽民(专管大队长)、王志台、房豹、常金良。 二、长期虐待法轮功学员,多次用手摇电话,电警棍,拳脚折磨女学员曲小英、张素梅,导致二人精神失常,至今仍然关押。行凶者包括杨泽民,李雪军(教导员)、房豹、常金良、王志台、张艳艳、师江霞等,9.18---9.28日,用手摇电话折磨清华硕士生秦鹏。11.1——11.5日,用手摇电话,电警棍,野蛮灌食,开水浇等手段折磨张家口大法女弟子李翠平,导致昏迷,被送医院抢救两次,8月份用手摇电话,电警棍等在两天内折磨八名男学员,其中董立元昏迷三次送往医院。之后继续折磨,行凶者杨泽民、李雪军、房豹、常金良。 三、长期隐瞒犯罪真象,粉饰罪行。1.将酷刑+奖金+谎言的工作方法粉饰成“窝棚”精神并获司法部、河北劳教局多次表彰。2.伪造病历接收禁收的重症人员,至今人仍被关押,3.将2002--2003年间大规模迫害法轮功学员的10排地铐用水泥灌死,至今隐约可见,现保留了一平房内的地铐用以摧残无辜,长期由职业打手常金良、房豹驻守。恶人还养鸟、养狗、找小姐无所事事。另外,房豹还私养了五、六条恶狗,已咬伤多人,却仍有大队派人饲养。4.将虐待方法稍加装扮,四处传授。 部分被虐待的法轮功学员及家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