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2月11日】我叫郭秀英,现年44岁,家住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龙坪三大七队,我从1997年2月开始修炼法轮功,学功后,家庭和睦、身体健康,时时以真、善、忍为准则,修身养性,这些都是修炼给我带来的福份。1999年7月20日江××集团公开迫害法轮功,我认为做好人没错,就在2000年6月进京上访,当天被公安绑架,非法送回当地拘留所关押,被遂宁派出所收去大法书:《转法轮》、手抄经文各一本。我和苏琼华、邓文义绝食抗议五天,我们大家要书时,被恶警倒起拖回屋,当时脚腿被拖出血。我们被非法关押了一个月,每天吃两顿稀饭下泡菜,中饭干饭素菜,被勒索生活费 270元。 回家后我继续学法炼功,2001年1月4日,镇上来了几个干部,问我还在炼法轮功没有?我说“在!”他就叫我到公社去学习,我说我是好人、没做坏事,为什么要去?他们说:国家的政策,国家一天不平反都要去。我不走,他们就来拖我,几个人就把我掀起走,我就在路上喊:“乡亲们,法轮大法是正法,电视里是骗局、是谎言,李老师是好人,他传法救度世人。” 镇上的恶人就打我耳光,到了公社后,干部把我叫到二楼上,恶人贺意平就叫我站正,拳打脚踢,打耳光、用膝盖擂我胸部,当时我感觉象石头砸在身上一样,头昏眼花,被踢得皮下出血、胸部又难受。 过了几天,在2001年1月9号,不法人员们说上面的指示要安包夹,要我们写不炼功的保证书。我不写,他们就把我叫到二楼上又打又骂、拳打脚踢打耳光,打得遍身是伤,疼痛难忍,当时我就向他们说我们是好人、师父也是好人。他们说:“我不管那些,这是国家政策、是我的工作,我要吃饭。”并且康加亮、翟昌彪两人轮流打我,使我身体受到摧残。 2001年2月13日,在被非法关押期间,我19岁的儿子在家睡午觉被隔壁疯子用菜刀砍了十几刀,被送医院抢救,我请求回去照看儿子,他们就逼迫我写保证。第二天家里的人要求干部放人,他们说,上面不准放人,谁放谁负责。我说我做好人,写什么保证?是你们害得我们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后来在乡亲们的苦苦请求下,群众担保队里干部担保,才放我出去看照儿子9天,在这期间乡亲们看到我家这么困难,都凑了些钱帮助我们才把儿子的医药费给了,不然后果很难设想。 2001年2月25日,不法人员们又把我叫到镇上开会,要叫我表态,逼迫我骂师父、骂大法,我不骂。他们又非法把我关在拘留所3个月,也不管我儿子才脱离危险还需要我照看,我儿子和家人在心灵上受到很大的创伤。我被非法判一年劳教,送往资中楠木寺劳教所。在劳教所,管教把我们法轮功学员分开,不准我们说话,还派两人包夹一人,不准和修炼人见面,不准洗衣服,每天被强制坐在硬板凳,疼痛难忍,在这种高压强迫下,我写了不炼功的保证和“三书”,现想起来真是问心有愧。 在2004年9月20日中 11点 有6个干部到我家,问我还在炼没有,我说在炼,炼了好当然要炼。他们说好就在家炼,又问我和哪些人往来接触……,我不理他们,他们就到处搜查,抄家,没有任何证件,收走一本《转法轮》、经文、一盘炼功带。还要我跟他们走,我不走,他们就两人抬脚两人抬手。绑架我的人有遂宁市龙坪街道办事处冉龙华、周长春,龙坪三大队周守民、魏太。后来我正念走脱。 遂宁市南强镇邪恶打手:贺意平、康加亮、翟昌彪、周春红 邮政编码:629001 龙坪街道办事处冉龙华手机:0825-1382553021,住宅电话0825-2639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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