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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亲身遭受的酷刑迫害致信华商报读者
文/西安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5年2月10日】

亲爱的华商报读者、善良的百姓们:你们好!

2004年12月28日,我从华商报新闻版上读到了一篇转载中央新闻:题为《“法轮功”编造30种酷刑--编造谎言制假照片、诬蔑政府“迫害”“大法弟子”》的报导后,心潮起伏,思绪万千。昨天,在我身上及我身边所发生的大法弟子遭酷刑的真实事件历历在目、浮现眼前……。为了善良的百姓读者们能明辨是非;为了维护你们合法的知情权,我不由得提笔向你们作一个简单的叙述和谈谈我的一点感受、衷言。

我是西安的一名大法弟子,请原谅我在中共江××政府直接操控的这场非法迫害法轮功的政治运动下,不得已对你们隐去姓名。我于九七年修炼法轮功,并从法轮功“真善忍”修炼中身心受益:心性、道德的提高;去掉了多年的疾病。2000年,我想让中央领导人及世人得知和受益于法轮功而进京上访,被执法部门非法判劳教两年。我几次递交无罪申诉均被驳回,理由是:法轮功被中央“定性”不许上诉、申诉。

我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劳教所的那两年多的日日夜夜里,受到过执法人员及他(她)们指使的被监管人“吸毒烟民”的种种非法非人的酷刑折磨:殴打 (拳头、揪头发、耳光、脚尖踢等)。四天四夜戴手铐或戴背铐不许睡觉的折磨已记不清次数了;吊铐在雨雪交加的寒窗之下挨冻四天四夜“示众”、手铐嵌进皮肉里、双手冻得又红又肿、两脚肿得似馒头。干警还责令退回别人送来的棉衣;多次被强制穿上劳教所自制的“约束服”,将我双手反捆在背后,几天几夜面壁罚站不许睡觉;多次被“烟民”们折磨殴打、手脚被捆绑在床架上;多次挨警棍,仅一次被干警的81警棍打得奄奄一息,从腰至双腿被打成紫黑色。当我向劳教所干警们指出此行为是违法时(刑法规定:“在押人员依法享有不受体罚,虐待和侮辱的权力),队警(杨小娟等人)却回答:“中央有文件允许对法轮功人员采用此法!”

当我与大法弟子用绝食抗议长期非人待遇,却遭劳教所强行灌食、插胃管;当我与数名大法弟子联名上书劳教所,制止非法酷刑迫害大法弟子而遭关禁闭数月之久。在我身边的大法弟子所遭受的种种酷刑更是数不胜数、罄竹难书:有的被执法人员用钳子将牙齿活拔下来;有的被将双手环抱铐在水泥电杆上在纷飞的雪地里数小时;有四十九天被铐在铁门上熬过了一个严冬的;有多人几个月不沾床板,每天只允许三、四个小时坐小凳子上打盹度日的;有多人被毒打休克的;有被打致残的、致精神病的;有数天不让上厕所的。

在我整理劳教所的床铺时,竟在床板下摸出了一份藏在那里的近二十张纸所写的大法弟子遭酷刑折磨的血泪控诉书。上面讲述了她所经历的酷刑有数十种:罚蹲马步;架飞机;坐老虎凳;“烟民”用鞋底掌她的脸;在地上爬行给“烟民们”当马骑;袜子、抹布塞嘴里不许喊出声等等。不轻易掉泪的我,看到此也不禁泪如泉涌、呜咽出声。

在劳教所里,就连自称是社会“人渣”的吸毒烟民们都参与着在执法人员指使下无法无天的使出种种摧残折磨大法弟子的残酷招数。当今劳教所,看守所是非法迫害大法弟子的人间地狱。这话一点不过分!就连“烟民们”都道出自己的心声:在劳教所里,干警们没让她们学到好的东西,只是教会了她们“残忍”!

2003年,当我从劳教所出来后,向有关领导部门递交了一份《一个大法弟子被迫害的经历》,揭露执法人员迫害大法弟子的非法行为的事实材料;和一盘社会上流传的光碟,反映五十多个国家大法弟子及政府官员呼吁中国政府停止迫害法轮功和天安门自焚真象;意图上级有关部门能引起对此事的重视。虽执法部门对我所写材料经过调查,基本属实。但我却因实话实说,又被610非法关押半年多之久,并且还遭到殴打、不许睡觉的体罚和限制人身自由等。

每一个人,均应享有宗教信仰自由。而因为我坚持法轮功“真善忍”修炼、实话实说,被610和所在单位非法剥夺了工作权和生存权。当我求助于陕西信访办,却因“法轮功问题”将我拒之门外。当我求助多家律师事务所,却因中央把法轮功定为“政治”问题,不许为法轮功辩护。一律师告诉我:“中国国情,你一旦被扣上‘政治’帽子,法律便成了一文‘废纸’,我们将无能为力。”

华商报转载的中央新闻大法弟子“编造”30种酷刑,以我亲身的经历和见闻,大法弟子遭受的酷刑岂止30种?想必明慧网收到此类揭露劳教所酷刑的文章很多,并不象华商报上讲的“明慧网如获至宝”。大法弟子们被非法关押在暗无天日的苦牢里受到种种酷刑折磨,却无法用现代化的工具,将这一真实事件公诸于天下,唤醒良知,制止罪恶!当大法弟子们出狱后用“道具”反映出当时被酷刑折磨的真实情况,这能说他们是在“编造谎言制假照片”而被扣上“诬蔑政府”的帽子吗?执法部门将湖北大法弟子廖元华等十一人再度抓进监狱,这就能说明孰“正”孰“邪”吗?

宪法赋予每个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我认为一味地用手中的权势、武力去镇压迫害敢于讲真话的人,去堵人的嘴,而不是去用法律惩恶扬善,制止行恶,这是愚蠢之举,是破坏社会、危害百姓安宁的恶行;最终必将毁了自己,因为善恶有报。

本来,电视、报纸、舆论宣传,应客观、公正的报导当今社会的现实。在九九年以前,我们从报导中,处处可见法轮功在国内外传播的盛况,而九九年七月一夜之间法轮功被非法打压,人们只能反复从宣传报导中看到那些完全背离法轮功修炼人标准的自焚、精神不正常的杀人狂的虚假报导,实在让人兴叹!

最后,我对华商报的读者、善良百姓们讲两句衷言:在中国历次少数人挑起的政治运动中,多一点理智和冷静,多一点辩证与思考,少一份冲动和盲从,切莫助纣为虐,才不至于犯大的方向性的错误。为了我们自己美好未来和子孙后代着想;为了维护善良百姓的合法知情权;为我们国家和社会能有一个正确的舆论导向,拥有一片真正、公正、明朗的湛蓝天空,而尽我们每一位公民的微薄之力吧!

衷言人
2005年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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