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明慧网

首页
按栏目浏览
按日浏览
吉林通化市环卫处优秀职工杨福军遭迫害
【明慧网2005年12月30日】吉林通化市环卫处职工杨福军,炼法轮功身心受益,在环卫处做收费(倒一车垃圾收10元),工作期间,认真、诚实,是全单位公认的好人。一次国保大队王作富等人去环卫处要绑架杨福军到洗脑班。由于公安等部门去的人太多,只好聚集在大会议室。许多正义之士在公开场合把杨福军在单位的优秀表现讲给警察们听,并正告警察:这么好的职工就在单位上班,什么学习班也不参加!在群众的正义呼声下,国保大队的绑架没有得逞。

有一件事,可以看出杨福军的为人。

一天下着小雨,处长去收费点检查工作,看到一个人正要动手打杨福军。杨福军却乐呵呵的说:你打我,我也不会还手;你骂我,我也不会还口。处长问那个人要打杨福军的原因,那人说:我倒垃圾他不给我出票子。处长说:你就说说日期。那人一连说了三天都有票据可查,没有理灰溜溜的走了。杨福军把事情与领导讲了:那人要给我钱,多倒垃圾不出票子,我没同意,因为我是炼法轮功的,修的是真,如果那样做了不是把钱贪污了吗?在杨福军收费期间,收费额一直很高。后来,杨福军被调去扫院子,他每天都提前半个小时开始工作,从不计较个人得失,有时还主动擦院子里的小车。

中共镇压法轮功后,制定了许多株连政策,杨福军的儿子当兵受到牵连,为了儿子的前途,杨福军在压力面前不得已与妻子离了婚,但政审还是不合格。

杨福军炼法轮功身心受益,多年心脏病不医而愈。2000年7月末,他骑着自行车行驶一周进京上访,却被非法关押40多天。江东派出所非法罚款2000元,不给收据,新站办事处非法罚款1500元,也不给收据。

2005年元旦刚过,江东派出所非法抄杨福军家,在他家发现两本小册子,江东派出所以此为“证据”,于2005年1月5日,将杨福军从单位绑架,后非法劳教养一年,将他送到了长春朝阳沟劳教所。途中,因警察铐的手铐太紧,使杨福军的两个胳膊都变成了青色。

至今这位好人杨福军仍被非法关押在长春朝阳沟劳教所里。

当日前一篇文章: 重庆特钢地区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的一些情况
当日后一篇文章: 广东省三水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